【018】中国哲学的方法论 ——读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 诺斯洛普教授曾提出:概念可分两种,一种来自直觉,一种来自假定。 “来自直觉的概念指向某个事物,它的完整的意义可以立即从某个事物领会到。” 例如:蓝色是人对某种颜色的感觉,它是由直觉得到的概念。 “至于由假设得出的概念,它的完整的意义是根据一个假设,用演绎法推演出来,从而认定的。” 例如:蓝色,用来描述电磁波的波长数字时,它是一个假定的概念。 诺斯洛普教授将来自直觉的概念分为三种: 在连续审视中已予区分的概念; 连续审视而还未予区分或称不确定的概念; 以及区分的概念。 而中国的哲学源于这片土地及人民,那么反映这些人民思想的哲学家,就会把直接认知的东西看为哲学思维的出发点。 如:儒家的思想可以界定为一种精神状态,其中不明确的概念以直觉、多重的运动构成思想的背景;而具体的区分的概念则以相对的、人文主义的、过渡性的往复形成哲学内容。 如:道家的思想则是以连续审视而不确定或未区分的概念构成哲学的内容。 这也就可以解释认识论在中国哲学里从未得到发展的原因。 认识论的问题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主观和客观已经有了明确的界限。而在一个连续审视过程之中,还没有明确区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界限,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客体还是浑然一体的。 这也有助于说明,中国哲学的语言何以是提示性的而并不明晰,因为它不代表用理性演绎得出的概念。 中国哲学家只是告诉人们,他看见了什么,用简短的语言,述说丰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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