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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齐物论》试读18|白马非马

 吴守防 2019-06-24


原文: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在中国本土的哲学世界中,如果可以把某些问题比作天上的星辰,那么白马非马这颗星即便不是最亮的一颗,恐怕也相去无几。至于它的名气有多大,用文字是不好直接形容的,就像你无法直接描述苏菲玛索到底有多美。我能说的是,这匹白马之于哲学命题,就如金庸古龙之于武侠,奔驰宝马之于汽车,无论是否亲手触碰过,但多多少少都听过它的嘶鸣。

若仅以文字翻译,白马非马其实非常简单,即白色的马不是马,但在稍有常识和逻辑的人眼中,说白马非马,无疑是自相矛盾,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

可是,如果真的是胡说八道,为何这胡说一直存在了2000多年,仍然人言汹汹,争论不休呢?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实际上,白马非马讨论的并非马的问题,虽然它挂着文字的羊头,摊子上卖的却是另一种狗肉。这狗肉,就是名与实的关系问题,即大名鼎鼎的名实之辩。

诸子百家,三教九流,奇花异朵,争芳斗艳。其中的一朵奇葩,就是名家。

什么是名家呢?参照西方哲学的标准,有人视为诡辩学家,有人视为逻辑学家,还有人视为辩证学家。这不同的称谓,反映出名家的诡异。之所以诡异,在于它能够用严密的逻辑和辩证思维,把我们的理性推至诡辩的边缘。名家出身的人,仿佛是一碗碗迷魂汤,你自认为清醒,一旦灌下去,不知不觉就如坠雾中。

对于思辨的头脑来说,这是一首塞壬之歌。

如果你试图与之辩论,对大部分人来说,就像与泰森比拳,与乔丹打球,几乎是毫无胜算的。既然能成为名家的一员,最基本的看家本领就是与人辩论。记得在《方生之说》一小节,我说过惠施学富五车,思维敏捷,尤其在辩论方面,可谓独步一时。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惠施一人撑起了名家学派的半壁江山。

惠施的辩论之术高明到什么地步呢?我们可以看看庄子在《天下》篇中的评论。

庄子说,楚国有个叫黄缭的家伙问惠施,天地为何既不坠落也不塌陷?天地之间为何会有风雨,有雷霆?惠施听后,【不辞以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意思是,惠施几乎不用思索,就能像决堤的洪水那样,浩浩荡荡,遍说万物,说而不休,多至无穷,但自己仍然认为说的不够,还要再加上一些奇谈怪论。

如果说在名家的代表人物中,惠施用他的十个命题撑起了半壁江山,那剩下的半壁,则属于一个叫公孙龙的人。

公孙龙最著名的两个命题,就是现在庄子所提到并且予以回击的,一为【指物论】,一为【白马论】。相对于【白马论】来说,【指物论】更加玄奥难懂。但无论是指物论也好,白马论也好,所要阐明的主要是一个中心议题,即名与实的关系问题,或者说,当我们用文字的概念去反应客观事物的时候,能否可行?能否达到认识事物的目的?如果可行,又该如何操作?

上面这些疑问,集中反映在【指物论】和【白马非马】之中。指,并不是庄子此处所谓的手指,而是对具体事物的称谓和命名。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一天你对另一个人说,【这就是茶壶】。其中的【这】字,就是指,就是物,就是实在,而其中的【茶壶】则是名,则是概念,则是称谓。

问题是,如果一个人事先知道茶壶是什么,你这么一说,可能他的脑中立刻就能涌出茶壶的样子和形态,也知道茶壶有什么用途。但假如你遇到一个外星人,你怎么让他明白什么是茶壶呢?就算你说了【这就是茶壶】,他还是不知道什么是茶壶。

因此,当我们去认识事物的时候,你首先要做的,就是给这个事物命名下个定义,并且让人能够对这个事物的名字产生反射和联想。这个名,在公孙龙看来,是绝对重要的,甚至比实还要重要。因为,当你理解了名之后,即便眼前看不到这名所代表的东西,它也能给人带来联想和反射。比如,很多人都说怕蛇,但这个说怕蛇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见过一条蛇,更没有被蛇咬过。一个从来没见过蛇的人,竟然害怕蛇,这听起来好像很滑稽,但也相当现实。这个例子,很容易让人想起寓言里那位好龙而不见龙的叶公。

这是最粗浅最简略的指物论的讲法,我们可能会问,公孙龙为何要如此强调名的重要性呢?那我可以告诉你,是为了现实服务,是为了正名。因为正如孔子所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翻过《资治通鉴》的人,可能对司马光开篇的议论印象深刻,他说: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我们知道《资治通鉴》是写给皇帝治理天下的教科书,这300多万的教科书,核心就是一句话:匡扶礼名之教。如何遵守礼教?人人安守自己的名分,知道自己的位置。你是臣,就不能僭越名位,干那些不臣的事情,比如弑君;你是子,就不能干那不子的事情,比如杀父。天下为什么会乱啊?就是因为乱了名分,搞得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假如大家都能安守名分,那天下自然会大治。

这就是公孙龙为何要正名的原因,公孙龙并不是为了做个出世的哲学家,他和儒家墨家一样,都是要救治现实的入世者。

简单讲了指物论,我们接着看公孙龙的最著名的白马论。

关于白马论,有个有趣的故事。据说,有一天公孙龙骑马出关,守关的官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说完,自己潇洒地踏马出关而去。

这个浪漫的故事不知真假,但公孙龙确实在他的著作中写过一篇《白马论》来论证白马非马的问题。他是如何论证的呢?

首先,他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名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意思是,马这个名字,是用来称呼一个具体的动物,白呢,是用来命名一种颜色。所谓白马,实际上是一种颜色加上一个动物,你怎么可以把白马当成单一的马呢?

这是对白马非马直接的论证,随后就是具体的逻辑剖析。他接着说:如果你说想要一匹马,这是让人感到混乱的。因为你只说要马,那我给你什么马呢?是黄马?是黑马?还是红马?你让我很混乱,我的混乱因为你说的不明白。你要是说,我要一匹白马,那我就明白了,也知道怎么做了。只说马,它的外延只能确定你要的不是牛,也不是猪,但包含着一切颜色的马,而白马呢,它的外延只是白马,而不是其他颜色的马。也就是说,任何一个概念的命名,必须明确有它的外延,必须能够和事物一一对应,否则就会引起混乱。如果用数学概念表达,【名】和【实】的关系应当是一一映射的关系,要和二元一次方程那样具备唯一的解。

尽管公孙白在文章里,还有更多层次的论证,比如【白马】=【白】+【马】=二,而【马】=一。二不等于一,因此白马非马。但篇幅所限,就不一一解释,有兴趣不怕烧脑的人,可以去读原文。

在这里,我们只止步于白马非马的核心要义,即名与实,概念与内容,要严格的一一对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概念的点,到句子的线,到文章的面,到系统的体,一步步深入认识世界万事万物。事实上,直到今天,我们仍然以语言为主要认识和表达工具,也仍然是沿着公孙龙的认识路线前行。这也可以解释,为何白马非马这看似矛盾的命题,能够历两千年而不衰。只要我们还把文字作为主要的认识工具,用文字作为思维的一个载体,那么公孙龙白马非马的金刚圈就很难被颠覆。

但问题是,不是所有的人都破不了公孙龙的金刚圈,庄子就是其中一个,庄子究竟如何破公孙龙呢?

请看下节:天地一指

作者: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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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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