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澜、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1-10册,豪华本),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1999年12月第7次印刷。定价:580.00元】 1. 第二册第316页倒数第9行:“凡迷信由于无知,从知者说来,不论[那]一种迷信都是乞胡。”——句中指示代词“那”应为疑问代词“哪”。 2. 第二册第362页“一 士族制度”、第364页“二 分封制度”两个序目与第361页的三级序目“六 改定律令”,其编号格式、字体、字号完全相同,疑有误。如果“一 士族制度”和“二 分封制度”是“六 改定律令”的下级序目,则编号格式、字体、字号应该有别;但从内容上看,“一 士族制度”、“二 分封制度”与“六 改定律令”应是同级序目,因此“一 士族制度”应改为“七 士族制度”,“二 分封制度”应改为“八 分封制度”。 3. 第三册第140页第9行:“绯服(绯音飞[fe]四品五品官服色)……”——句中“绯”字注音“fe”错误,应为“fei”。 4. 第三册倒数第7行:“实际是堕入奸佞人[术中],”——句末“术中”应为“手中”。 5. 第三册第242页倒数第8行:“梁太祖[对]唐昭宣帝为济阴王。”——句中“对”字应为“封”字。 6. 第三册第408页第12行:“[监利]占半数。”——根据前后文义即后文用法,句中“监利”应为“盐利”。 7. 第四册第320页倒数第1行:“……(同憔悴[giao]cui)……”——句中拼音“giao”应为“qiao”。 8. 第四册第362页第2至3行:“《史通》在颂扬《春秋》‘别是非,申黜陟’(《载文篇》)的[时],”——句末“时”字应为“同时”一词。 9. 第五册第37页第4至5行:“宋朝有统计[数学]的租赋田,”——句中“数学”一词应为“数字”。 10. 第五册第96页倒数第3行:“地主与官员[匀结],”——句中“匀结”二字应为“勾结”一词。 11. 第五册第202页第6行:“蔡京号称[‘绍述],”——根据前后文义,句中“‘绍述”应加双引号。 12. 第五册第340页倒数第6行:“吴曦[下今]撤防。”——句中“下今”二字应为“下令”一词。 13. 第六册第165页倒数第6行:“景宗改名曩霄(曩音[nong])”——句中“曩”的拼音应为“nang”。 14. 第七册第399页第4至5行:“头目出行,要把象、马、武器、床、凳、器皿财宝和仆、妾[、]带走,”——句中“妾”字之后的顿号“、”多余,应删除。 15. 第八册第295页倒数第6行:“广东饶平县人[陈琏],”——句中人名“陈琏”应为“张琏”。 16. 第八册第302页第3行:“不能同心辅政。[,]”——句末逗号“,”多余,应删除。 17. 第八册第442页倒数第2行:“干预时政《国榷》(卷八十一)”——句中前圆括号“(”放应在书名“《国榷》”之前。 18. 第十册第65页倒数第8行:十七子永璘[”]不甚读书,喜音乐,好游嬉。……”——句中第一个双引号应为前双引号。 19. 第十册第451页第5至6行:“[商商]繁盛,”——根据前后文义,句中“商商”应为“商业”。 (陈嘉珉,200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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