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从老家传来一个消息,说是一位在社会上长期靠放高利贷牟利并逼得不少民营中、小(微)企业主破产跑路的富婆老板,自己也因偿还不了银行一个多亿的贷款而被人民法院起诉,资产遭查封。目前人也下落不明,传说是“跑路”了。 在银行低息贷款拿到社会上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使得借贷人到期不能履约按时偿还,终至成为“老赖”成为“跑路者”的人,自己最终也加入了“跑路”的大军成为老赖,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全新的现代版的拍案惊奇。 这位富婆老板我见过,工作中也曾打过几次交道。她的起家与她哥哥有关。她哥哥当年是一权力机构的一把手,社会上找他办事有求于他的人不少,事办完了要请客吃饭,找他办事的人一般都会识趣地到他妹妹或姨妹开的几家酒店、农家乐消费就餐。几年下来,他妹妹、姨妹成为了当地餐饮业的大佬,他妹妹则从一个下岗女工华丽丽滴蜕变成当地赫赫有名的富婆。并移民美利坚塞班岛。 “富婆”成为了外籍华人,但生意还是在国内做。毕竟国内的市场大,哥哥还在位。前几年,在中央“八条禁令”出台后,餐饮业生意不是那么好做了,过去的机关、企业“关系户”也不来照顾生意了。“富婆”就和几个矿老板注册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做起了资金运作的生意,也就是放高利贷。 据一位找她借过钱的朋友讲,她的小额贷款公司只对熟人和她认可的朋友。需要资金“过桥”了,找她开口,上午找她下午钱就可以到账。如果人在外地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很方便但利息很高。初次借,月息三分二;展期续借月息涨到三分七,再展期续借月息则涨到四分五到五分。据那位找她借钱的朋友讲,谈好借钱后打款时,出纳要他带现金过去把利息先付清。所签的借款协议也只给他看了一眼就锁进了保险柜。先收砍头息加上无凭无据,即便今后产生了法律纠纷要打官司都没法打,你拿不出证据。 如此高的利息,不做偏门生意肯定是还不了的。因此,富婆从银行贷的一个多亿再放出去的款子大多数本金都收不回来。一些借款人到期后偿还不了,只好展期再借。如此驴打滚、利滚利,就再也还不清了。 一个做房地产的女老板,缺资金时在她那里贷了2000万,到期还不了后就动起了歪脑筋,把已做好的独栋别墅一栋卖给了七八户人家。结果因涉嫌诈骗被判刑。上面说的那位朋友是和一家电厂做煤炭生意的,结果在她那里贷了800万,逾期半年后小额贷款公司豢养的一群打手到他住的地方泼油漆、刷标语、贴传单。还上门到家里威逼恐吓家人,逼得他只好跑路。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他在外面躲债。还说,这个债,怕是一辈子也还不清了。 这样一来,朋友就没得做了。全部成为了“仇家”。借了债的,被起诉的被起诉,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破产的破产,收监的收监,跑路的跑路……都没有善果。 而现在,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富婆自己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被银行起诉,也成了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和“老赖”。害人最终害己,这个故事确实令人唏嘘不已,值得深思。 “跑路”现象是当今中国的一道奇特景观,据不完全统计,最高法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超过了1000万。在这支大军里,因为借高利贷造成的失信和跑路应该不在少数。希望这个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源头进行治理,让民间借贷更加规范合理,有法可依。让失信现象、跑路现象越来越少,社会风气越来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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