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三)工程文件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声像档案六部分。 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立卷; 2. 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 3.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
4.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专业立卷; 5. 竣工验收文件可按单位工程立卷; 6. 声像档案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立卷。 (四) 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3厘米,图纸厚度不超过4厘米;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保持原状。 (五) 卷内文件必须按本指南附录 A 的类别和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的顺序 排列。 (一) 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 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自成一卷的,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二) 卷内目录的编制: 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样式符合附录 B。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 1 依次标注。3.文件按照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 , 如果在施工中不产生的文件 , 在卷内目录上不用打 印出来。 4.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一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5.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施工用表编号或图号。 6.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7.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填写竣工图章上的日期)。 8.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三)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样式符合附录 C。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四) 案卷封面的编制: 1.案卷封面样式符合附录 D。 2.档号、档案馆(室)号和缩微号待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时统一填写。 3.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内容,由①工程名称、②分部工程或专业名称、③卷内文件内容三部分构成,其中③卷内文件内容必须符合《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一览表》(附录 A)中所列案卷内容(标题)的要求。 4.当同一类文件数量较多,可以组成多卷时,这些案卷的题名相同,题名后面加上括号,括号内以简短文字概括本卷内容。 5.编制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有多个形成单位时,选择其中一个主要的,其余用“等”代替。 6.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7.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 8.委托境外设计、施工的建设工程,其卷内目录和案卷封面必须采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 
(一)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装订前要去除文件上的金属物,用白色棉纱线在卷面左边一厘米处、上下分四等份打三孔装订,结头统一放在案卷背后,要求整齐、美观、结实。图纸不装订,须采用牛皮纸打印内置封面。
(二) 案卷的装盒:工程档案移交时必须按案卷顺序装盒,案卷较薄时,可多卷装入一盒(不超过 4 卷),卷盒样式符合附录 D、E。 (三)卷盒的填写:卷盒封面无须填写,只须在卷盒脊背的“档号”栏填写本盒内案卷 的卷号,“案卷题名”栏填写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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