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春有二亲戚,三方彼此都是出了五服的远亲,女方比我们长一辈,男方与虞春同辈,男方以回乡知青的身份从上海回老家插队。由于年龄相当,现在说法是有缘分,一来二去女方与男方好上了。女方父母知道后,坚决不同意,并以断绝父女关系为要挟。他们的理由就是女方比男方高一辈,生了孩子不好称呼。俗话说“女大不中留”,“女追男隔层纸”,女方看上了男方少有不成的,女方与自己父母斗智斗勇,一度确实断绝父女来往,但保住了婚姻。我们称呼女方,确实有点困难,男女方在一起时我们称阿嫂,女方单独与我们相见则沿用原来的称呼为“舅舅”。有亲戚关系的男女交往重辈分看来也是有历史了。 不过在春秋时期,男女之间交往并非一定按辈分来的,而是年龄相当即可。有时女方年龄稍大也是可以接受的。 卫宣公“烝”了小妈夷姜,生下太子急,太子急长大后,卫宣公又派人给他说了门亲事,这人回来后直夸准儿媳妇如何光彩照人,本来想表功的,没想到动了卫宣公的心思,“这么标致的女子为何不自己用呢?”于是把准儿媳抬进洞房成了自己的媳妇。这女子就是人们所说的卫宣姜。有人说卫宣公怎么那么流氓,自己的小妈要勾搭,准儿媳要霸占?色狼啊。其实卫宣公的做法都是合乎春秋时的礼法的,父亲身后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父亲妾作为家族财产要适当继承,只要在冬祭时跟列祖列宗打个招呼就好,这样生的儿子一样是嫡长子,可以继承爵位;自己生了儿子的身,儿子的一切都是老子给的,儿子的准媳妇成为自己的媳妇也是天经地义,只是一种财产的转移。 卫宣姜跟卫宣公生了公子朔和公子寿。为帮儿子公子朔上位,卫宣姜猛吹枕头风构陷急子,娶了新媳妇的卫宣公忘了老媳妇夷姜,把急子杀了,不当心还杀了公子寿。上位后的公子朔后来当了卫惠公,可老百姓都不卖他的账,没几天卫惠公就被赶回齐国,到他舅舅家去了。 在齐国的帮助下,卫惠公又杀了回来。君位不稳怎么办?齐国想了个办法,让卫宣姜与急子的弟弟(也是卫宣姜名义上的儿子)昭伯结婚。当时两人谁也不愿意,卫宣姜好歹是个主母,哪有主母被烝的理?在昭伯看来,卫宣姜为了儿子得到君位不择手段,不是个善良之辈,名声不太好。但胳膊拧不过大腿,两人还是成了亲,生养不少,儿女们都是历史上有名人物。有众多同母异父的弟、妹及他们连襟的帮衬,卫惠公有了根基。 再看春秋时有名的美人夏姬,丈夫夏御叔死后她与陈灵公、孔宁、仪行父搞在一起。后两者无谱系可查,但陈灵公却是夏御叔的堂侄子,陈灵公与堂婶搞七廿三。后来夏姬的儿子夏征舒弑了陈灵公自己当陈国国君,陈国人也没什么意见。 最后看齐庄公和棠姜的私情。《左传》作者笔下的齐庄公绝对是个情种,进入崔杼家后为了找情人竟“拊楹而歌”,旁若无人敲着柱子唱情歌,直把本夫当空气。其实齐庄公跟崔杼和棠姜是本家,崔杼和棠姜都是齐庄公的长辈,三者都是姜姓。依从这段记载,虞春有理由相信周代同姓不婚当是伪命题,更可能是同氏不婚。 由这三段记载,我们可以认为春秋时期,男女交往并不计较辈分,这种习俗直到汉代初期还有痕迹,比如汉惠帝刘盈娶了亲妹妹鲁元公主的女儿做皇后。而在春秋时期,则有晋文公又当秦穆公的小舅子又叫秦穆公为老丈人。生下的孩子算是外甥还是外孙,这问题有点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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