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起高空坠物事件见诸报端,轻则致人伤残,重则致人死亡。 高空坠物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坠物要不要入刑?成为很多人争论的焦点,你如何选择?可在文后投下你宝贵的一票! 最近一段视频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视频中,一位老人从七楼打开窗户,将一盆脏水随手泼下后,若无其事地关上了窗户。 事情发生地点位于朝阳区大屯里小区,居住在该小区的居民说,这样的现象在这栋楼是很常见的,不光是向窗外泼脏水,就连往下扔大小便、高空丢弃垃圾等现象也是常有的事儿。 连日来,朝阳区新纪家园的居民在小区行走都提心吊胆:小区9号楼频频发生高空抛物事件,短短一个星期已经发生三回了。更可怕的是,这几次扔下来的都是砖头,肇事者却至今没能找到。 6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一整块玻璃窗从天而降,砸中一名5岁男童,这名男童于事发3天后抢救无效去世;6月5日,江苏省昆山市首个安全示范区新江南社区内,一名4岁男童被一块200斤的钢化玻璃砸中身亡。 6月17日,山东菏泽郓城中央学府小区,一名正在行走的路人突然被落下的窗户砸中。路人当场倒地不起。18日,当地派出所人员称,被砸路人已无生命危险。据调查,事发系19楼业主擅自更换铝合金窗户,不慎掉落。 6月18日下午5时20分许,江西南昌军湖路与舒芬街交汇处路口围满了人,一名小女孩躺着地上痛苦的呻吟,头部鲜血直流。经初步了解,小女孩在店门口写作业,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 6月19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附近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女童被砸中,当即倒地失去意识。 江苏省江阴市一名10岁男童在上学途中路过一建筑工地时,被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后被紧急送医。6月20日,江阴市中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证实此事,称受伤男童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6月22日12时许,南山派出所接到报警,一路人在人行道上被高空坠物砸伤。经初步调查,王某(女,32岁)在光彩新世纪家园小区家中打扫卫生时不慎导致一块健身用杠铃片坠落,致路人李某(女,36岁)头部受伤。 很多人都对高空坠物的危害没有太过于明显的认知。 尤其是很多我们认为微不足道的小物件,都足可以成为威力巨大的杀手。 央视的《第一时间.身边的安全》栏目,曾做了一次实验,关于不同的物体从不同楼层抛下来对不同物体的伤害程度。 从实验中,我们可以看到从10米高处坠落的物体,速度基本都是在10米每秒的速度,速度比百米赛跑的冠军还要快。 而10米高,不过是3层楼房高,下落的速度都已经超于了普通人的冲刺速度。 而一个小小的西红柿从5楼扔下去,可击碎0.5厘米厚的玻璃。 随后,实验者结论表明,一颗4厘米的铁钉,从18楼高空抛下,能瞬间插入颅骨。 一个很软的啤酒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以轻而易举的砸破人头骨,如果在增加10楼,到25楼抛下,就能瞬间致人死亡。 同样的,实验者用了我们平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物品做了实验,数据表明即使是一枚小小的鸡蛋,也可以瞬间杀人。 一枚鸡蛋从4楼下去,可致使人头起包,8楼扔下去,可是让人头皮破裂,18楼抛下去可砸破头骨,25楼抛下致人死亡。 一颗麻将从20楼飞下去,可造成忍受骨折,如果砸到头可致人死亡。 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去,可致人现场死亡。 图表/央视财经 看到这些“凶器”,是不是觉得很吓人,危险随处可见。 高空坠物,一直被称之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希望每个人都明白,随便一件东西,都能造成一场毁灭一场家庭的痛。 高空抛物要不要入刑,也是较多涉及的话题。 其实,高空抛坠物致损,除民事赔偿外,有的也被追究刑事责任,如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但高空抛物要是没造成严重后果呢? 似乎就缺乏有力的法律规制,而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处理。 现实中,一些高空抛物十分危险,只是幸运地没有伤到人,对这样的行为如果轻轻放过,难以体现警示意义。 这恐怕也是为什么有人提出,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应对高空抛物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 不过,也有意见认为,刑法已经可以对一定情况下的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刑事制裁,从立法严谨性和刑法谦抑性的角度说,高空抛物是否入刑需要慎重的考量。 其实,除了刑法之外,治安处罚是否也是一种选择? 虽然有过高空抛物者被行政拘留的记录,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针对高空抛物的明确规定,警方若要进行行政处罚,往往是引用“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不管怎么样,对于具有一定危险性但没有造成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应有一定的法律规制手段,不能等到出了事才祭出法律武器。 同时,也应加大法律普及力度,让更多人知道,随手一扔并不“潇洒”,致人损害不仅要付出金钱赔偿,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在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的当下,想要逃过惩罚也会越来越难。 最爱大北京整理发布 整理/赵华夏 美编/郝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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