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失窃 物业要不要担责? 小区环境卫生差、经常停水停电 该不该交物业费? 物业人员服务不到位 拒交物业费以示抗议? ...... 近年来,物业纠纷这种“城市病”日益凸显,其中因矛盾纠纷无法调和而诉至法院的案件更呈增长态势。章贡区法院数据显示,2014年,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77件,2015年253件,2016年303件。超过96%的案件为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而有的业主就是因为对物业服务的不满意拒交物业费,终被告上公堂。 ■■■■■ 今天,小编就来说说 物业纠纷的那些事儿~~ 物业纠纷 物业:指责业主“不缴纳物业费” 业主:指责物业“服务不到位”,拒缴物业费 案例解析 ↓↓↓ A 案 例 前不久,罗先生、李先生(赣州某住宅小区的业主)分别被小区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告到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欠缴的物业费等。 物业公司称,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罗先生、李先生所在小区提供了物业管理与服务,但罗先生、李先生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水费、电梯分摊费,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违约,要求法院依法处理。 罗先生、李先生同时也反诉原告小区物业公司,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为由要求退还已缴纳的物业费等,并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所属员工从业资质情况,对共有部分收益向有关单位办理提存,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其受领。 罗先生、李先生谈到,他们不是不缴纳物业费,是因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提供服务,没有履行义务。特别是罗先生提到其家中多次被盗,物业保卫岗经常没人,家里经常停电停水以及小区内卫生比较差、设施设备得不到维修、违章建筑比较多等等问题。同时,他们提出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经营广告性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物业公司并未公示所得收入数额、用途,存在占有的恶意。两人也同时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做好物业服务,他们愿意缴纳以后的物业管理费。 S 说 法 章贡区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已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罗先生、李先生作为小区业主不能独立于该小区存在,其无故拒交物业管理费无法律依据。关于水费和电梯分摊费的问题,根据合同约定由业主据实分摊,但物业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该两项费用的实际发生数额,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同时,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上存在瑕疵,因此存在未能及时履行物业管理义务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所欠的物业费中予以抵扣。 关于反诉部分,罗先生、李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其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属于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因此,要求物业公司返还物业费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该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实行的是包干制收费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其仅应当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因此对公开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要求公开物业管理费的收支情况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关于共有部分收益提存,由于案涉小区尚未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其用途,对此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对于要求公示员工从业资质情况以及物业管理用房使用情况的诉讼请求,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公开的事项,法院予以支持。 P 判 决 法院判决罗先生、李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部分物业管理费(已扣除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公开共有部分经营所得的收支账目、小区聘请员工的从业资质情况及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情况,驳回原告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罗先生、李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物业费不可以不交,但物业服务也必须到位 关于物业公司——由于物业公司在进驻小区时通常都与开发商、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关系明确。只要物业公司在该小区有提供服务,均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费,或在遭遇业主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损害行为发生时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关于业主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业主以物业服务不达标为由进行抗辩并要求减免物业服务费用,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业主说明不达标的具体情形。因此要注意保存不容易被篡改、证明力较强的证据,有针对性的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等。另外,业主应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以组织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个物业公司能否做好并得到较好回报,应建立在提供优质服务并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基础上,若过多依赖司法途径进行维权,不仅增加了其他开支和负担,也会造成矛盾更加激化,形成恶性循环。 同时,优质的物业管理有助于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这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版权说明:文章来源“章贡区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微信:jxguodu,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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