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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生子女证或能领2400元?官方回应来了!

 相逢就是缘 2019-07-04

 1月25日

“有独生子女证的恭喜了!现在起,每人或能领2400元!”近日,一些媒体发布了这样的微信,引发朋友圈的疯狂转发和本地市民的关注。这是真的吗?黄山市有这方面的信息吗?

1月25日,记者就这一内容采访了市卫计委,一起来看看官方是如何回应的。

市卫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要仔细看这条消息,里面说的已经提高标准的是外省的一些地方规定。目前,我们未接到任何有关这方面的政策通知。”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因年龄不同、对象不同,奖励政策不完全一样。

现有政策具体是怎样的呢?哪些家庭可以享受补助?

据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按每月20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发到子女16周岁止。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退休时奖励: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按《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条件:

(1)农业户口;

(2)没有违反政策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金标准:960元/人/年,其中生育独生女的1200元/人/年。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特别扶助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特别扶助金国家标准:子女残疾的4200元/人/年,子女死亡的5400元/人/年。

 市卫计委提醒:如有最新政策信息,我市相关部门会第一时间在权威媒体发布。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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