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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木匠读《尧典》(82):“弗嗣”的血腥味

 坚定前行 2019-07-06

五、“弗嗣”的血腥味

舜让于德,弗嗣。

“让”字的繁体写作“”。“言”从“襄”。“襄”字我们前面讲过了,是把较厚的衣服脱掉后开始耕田做农事的意思。所以《说文》说:“襄,解衣耕谓之襄。”因此,“让”字的意思就是告诉别人到季节了,要脱掉衣服去耕田了。后来引申出责备、将好处让给别人、谦让、避让等义。

“于”字的甲骨文及金文均象榫卯相扣之形。本义为“合适”,也常被引申来作连词用。

“德”字的甲骨文为“目”字上加一刺状物,目光犀利的意思。指在行动中对事物的发展规律判断准确。也指具备这种能力的人。

 “弗”字的甲骨文写作“   ”。古代以竹造箭。为了使箭杆正直,需要将竹杆加热后用绳索捆绑。“弗”字正是这种矫正的象形。所以“弗”字的本义就是矫正。

“嗣”字的金文写作“   ”。从“口”,从“册”,从“司”,从“子”。古代文字书写在竹简上,“册”即以绳穿竹简而成书的象形。古代以刀为笔,书写并不容易,所以凡书必是大事,常以赐封之类的诏书有关。“册”字下加“口”,为宣读诏书或宣读祭文之意。在古代,只有最高首领才有主祭的权力,所以读祭文也就是最高权力的象征。甲骨文“司”字与“后”字相同,从“人”,从“口”,本指人的生产。后被借用为指人的继承。金文“司”字写作“   ”。像人整理蚕丝之形,引申为掌管治理权之义,所以有主持、继承等义。这里的“嗣”字正是指的继承权。

“舜让于德,弗嗣。”一句的本义应当是:“舜指导农时的能力,符合选拔人才所要求的对事物发展规律判断准确的标准,于是改变了过去传位于世子的传统做法。”

这一句简短的话是对前文尧传位于舜的总结,是解释帝尧为什么没有依惯例传位于自己的儿子,而要传位于舜的原因。看似很平常的一句话,却散发出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因为所谓“弗嗣”,实际上就是对继承制的一种彻底变革。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哈,惊天地、泣鬼神呢。古今中外凡遇继承制的变革,相伴随的一定是腥风血雨。中东现在正在上演的一场接一场战争,说到底也不过就是“弗嗣”而己。

后文的“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正是这里“弗嗣”后的结果。从我们前文的解读可知,共工、驩兜、鲧都是帝尧的重臣,三苗则极有可能就是大权旁落的帝尧及被废的太子。这一帮人被镇压该是有多少颗人头落地哦。

当然,我们现在一般不这样理解这句话的内容,而是使用“让”与“弗”字的引申义将这段话译为:“舜要将帝位让给有德的人,不肯继承。”这样解读显然与前后文不符。

《尧典》开篇以帝尧之口讲述其治国理念时曾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竖立了“德”这个标准。“舜让于德”之前又用大量的篇幅专门介绍了选拔接班人的过程及对舜的考核。怎么会在考核完之后又来一个“不肯继承”呢?

开、开、开、开什么玩笑?

所以不能用“让”与“弗”字的引申义来解读这句话,而应当以文字的本义来理解:它是解释为什么“弗嗣”的。

或者说,“弗嗣”才是这句话的关键。

说到这里,我们得再来说一下中国古代的帝王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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