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学之声 作者:李燕青
头痛是一种严重困扰人群身心健康的症状,慢性头痛患者离不开长期的用药,但如果长期不规范使用药物,会引起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的发生,从而导致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并加大了治疗难度。 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Medication overuse headache ,MOH)是指头痛患者规律过度使用止痛药物之后出现的频繁发作的头痛,随着所用药物的戒断,头痛会逐渐缓解或恢复到先前的头痛类型。也被称为反跳性头痛、药源性头痛、药物误用性头痛。 根据国际头痛分类第三版(ICHD-3)分为以下八大类: 1. 麦角胺; 2.曲坦类; 3.单纯镇痛药(通常是非甾体类,如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 4.阿片类; 5.复方镇痛药; 6. 联合用药a(但每一个单独的药并不过量); 7.联合用药b(具体不详); 8.其他药物所致过度使用性头痛。 国内引起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的常见药物主要是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包括去痛片、复方阿司匹林、酚咖片、脑清片及某些中成药(如刺五加、双黄连、黄芪等),另有少数过量使用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曲马多、麦角胺的患者。国外曲普坦类药物、单方或复方止痛制剂多见。 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MOH)的发展通常先于偶发性头痛症,通常是已经有过频繁和过量的急性镇痛药物治疗的偏头痛或紧张型头痛。在临床实践中,MOH通常表现为在觉醒时存在或发展的头痛。MOH头痛的严重程度、位置和类型在不同个体之间可能有很大差异,但头痛通常每天或几乎每天发生。MOH可伴随恶心,虚弱,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不集中和烦躁不安。 经过国际头痛学会专家的协商,MOH的诊断标准被收入国际头痛分类第三版(ICHD-3),共包含3项主要诊断标准: 1.之前曾患原发性头痛(最主要的为偏头痛和紧张性头痛),目前每个月至少有15天都有头痛症状; 2.每月规律服用1种或多种可以对症镇痛的药物≥10或≥15天(取决于所使用的药物种类),连续服用超过3个月。 ·对于麦角胺、阿片类、复方镇痛药物每月服用≥10天。 ·对于单纯镇痛药类(即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或NSAID),每月≥15天。 3. 头痛不能用其它疾病更好地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过度使用是指药物使用的天数,而不是每次服用药物的剂量。 1. 头痛者应知晓关于镇痛过度使用的有害影响,需要了解镇痛药有可能导致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MOH),并且镇痛药过度使用可能会否定或降低头痛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2. 撤去过度使用的急性对症药物。停止过度使用的药物后可以使偏头痛的发作频率降低51%。
参考文献 1. 国际头痛学会头痛分类委员会(IHS)国际头痛疾病分类,第3版.Cephalalgia 2018; 38:1。 2. Dodick D, Freitag F. Evidence-based understanding of medication-overuse headache: clinical implications. Headache 2006; 46 Suppl 4:S202. 3. Limmroth V, Katsarava Z, Fritsche G, et al. Features of medication overuse headache following overuse of different acute headache drugs. Neurology 2002; 59:1011. 4. Diener HC, Limmroth V. Medication-overuse headache: a worldwide problem. Lancet Neurol 2004; 3: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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