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骨文的“先”字是个上下结构的文字,下半部是个“人”,上半部是个“之”字。为什么这两个字组合起来,就是“先”呢? 在甲骨文中,“之”与“止”同,而“止”又有脚趾的意思,因此“之”也表示行走。这两部分结合起来,就是走在别人的前面的意思。 ![]() 在金文中,这上下两部分的字形更加规整,尤其是“之”字的形体更加规范和明显了。 ![]() 发展到篆书时,进一步沿承了金文的写法,并在字体造型上进一步规范,整个字的造型更加协调和圆润。 ![]() ![]() 隶书和楷书的写法,较之于篆书,有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但字形的整体结构仍保留着原来的痕迹。 “先”字的本义是表示“走在被人前面”的意思,后来词性上做了引申,有了形容词的含义,指“在别人之前的、前面的”,比如“争先恐后”。后来,又有了进一步的引申义,表示“时间上更靠前的”,比如“先民、祖先”。随着词义的丰富,词性也变得越来越广,又有了副词、名词等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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