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近日公布人民法院五年执行工作纲要,提出: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作者:董柳 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纲要》)。根据《纲要》,2020年底前要完成中级法院对区法院执行局垂直领导试点。另外,在健全特殊案件执行工作机制上,要通过将涉诉政府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等方式,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 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 《纲要》提出:强化执行程序与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体系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社会保障部门化解涉民生执行案件合作机制,推动将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探索推进商业保险特别是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让人身伤害、财产侵权等类型债务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赔付。 《纲要》提出,要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打下实践基础。 此外,要严格贯彻裁判的执行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的要求,2019年底前,各级人民法院要出台规定,将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作为考核案件质效和工作绩效的重要因素。修订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样式,在裁判文书中明确申请执行的期限、受理执行的法院、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等内容。 试点中级法院对区法院执行局垂直领导 《纲要》提出,支持各地法院在地方党委领导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结合编制和人事管理改革,开展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试点模式包括:一是市(地)中级人民法院对区(县)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垂直领导;二是区(县)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级执行机构双重领导,在执行业务上以上级执行机构领导为主。试点工作在2020年底前完成。 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在“健全特殊案件执行工作机制”部分,《纲要》指出,要“完善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与党委政法委联合通报、督办约谈,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联合信用惩戒,实行综治考核,将涉诉政府债务清偿纳入预算管理等方式,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 此外要完善失信惩戒系统,“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 《纲要》提出,要“创新执行信息公开手段”:2019年底前有条件的法院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诉讼服务热线、手机APP等,把执行流程关键节点告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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