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周口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并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实施有效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通安全〔2011〕267 号); (八)《重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通安全〔2011〕261 号); (九)通工局晋安全【2016】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通京工程局安全〔2013〕197号)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主要包括: (一)火灾; (二)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灼伤事故、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其它人身伤害事故(物体打击、搬运或车辆伤害、倒塌等)、交通运输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公共危机事件; (三)其他突发安全事故。 第四条 应急预案体系 (一)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 (二)综合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项目部应急工作政策、原则,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行动、措施、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预案; (三)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自然灾害事故而制定的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依据综合应急预案程序和要求制定; (四)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重点部位、装置(设施)而制定的具体应急处置措施,是作业人员实施应急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专项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 第五条 应急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以员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预防与救援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常态下的重点部位危险源监控、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 第六条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一)按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结果,无重大危险源,但存在以下主要危险源:各种火源、危险作业(隧道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和各种车辆、变电设备等。 (二)风险分析 项目部存在危险源发生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各施工点存在用电负荷过大、电线老化、电器设备短路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隐患;在生产生活中存在意外伤害的风险;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存在铁路人身、行车和公路交通运输事故风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的应急指挥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总工: 成员: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施工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 1.应急指挥中心主任由项目经理担任; 2.项目部24 小时预警电话:; (二)主要职责: 工程项目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部力量处理事故,明确应急职责分工;统一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负责项目部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3)负责组建项目部应急救援兼职队伍和人员更新调整工作; (4)负责应急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工作; (5)执行上级指令,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现场实行封锁。 (三)救援队伍 项目部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相应救援工作组,主要包括:警戒保卫组、运输服务组、救援抢险组和善后处理组组成。 1.设置警戒保卫组,由安全质量部人员组成,组长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负责应急现场治安、危险范围警戒,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设置运输保障组,由工程技术部、司机班人员组成,组长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单位准备应急救援物资,在发生应急情况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单位,运输抢险救援物资,确保迅速到位。组织现场医疗救护,调用车辆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护。保证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组织、协调其它应急保障工作及信息发布。 3.设置救援抢险组,由综合部和其他各部门及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组长由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提出应急救援具体措施,调配应急人员、物资、资金等,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设置善后处理工作组,由工经部人员及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组长由工经部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在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善后处理,事故后果的消除,生产秩序的恢复等。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九条 危险源监控 (一)项目部根据确定的重要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进行事故预警分析,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项目部对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并根据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上报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部应对重要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 并建立档案,制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工作程序,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报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备案。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相关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对突发性灾难的应对能力,做好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和应急人员之间的信息联系。 第十条 预警行动 项目部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相关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传达预警信息,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事态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太原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第十一条 信息报告与处置 (一)信息报告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分级原则,逐级上报事故信息。 (二)报告(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 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二级响应(一级较重、二级次之)。 二级响应(作业队级):定义以生产现场为基本单元的事故应急响应。此级别响应包括影响生产安全的所有事故类型。事故救援处置以生产现场工作人员为主,并按照内部的应急分工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一级响应(项目部级):定义以项目部为基本单元的事故应急响应。项目部应急机构为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时,采取的应急救援行动; 第十三条 响应程序 (一)响应基本要求 根据事故发生信息报告的情况,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查明事故性质、发生区域、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事故类型、应急救援需求等基本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和应急响应级别。 (二)二级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各施工现场应按照人员应急工作职责分工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启动二级响应程序,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封闭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指挥现场救护队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及时疏散危险区域内无关人员,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并做好预判。当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向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三)一级应急响应程序 接到现场事故信息报告后,启动项目部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程序,立即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实施救援行动。当事故仍然得不到控制时,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启动公司级响应,并向地方救援部门请求援助。 火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四)紧急处置 现场医疗救护: 伤害事故的应急抢救方法,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会可能发生一些人员伤害事故。遇有伤害事故时,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否则就会使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碾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的1/3以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并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2.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进行。基本原则是:消灭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侵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3.吸入毒气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发现有人中毒昏迷后,救护者千万不要贸然进入现场施救,否则会导致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遇有此种情况,救护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对中毒区进行通风,有害气体降到允许浓度时,方可进入现场抢救。救护者施救时切记,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至空气新鲜的地点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4.触电急救 遇有触电者施救人员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法如下: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触电者放置仰卧状态,救护者一手将伤员下颌向上、向后托起,使伤员头尽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畅通。另一手将伤员鼻孔捏紧,此时救护者先深吸口气,对准伤员口部用力吹气。吹完气后嘴离开,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复实施。如吹气时伤员胸臂上举,吹气停止后伤员鼻口有气流呼出,表示有效。每分钟吹气16 次左右,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2)心脏按压术:方法是将触电者仰卧于平地上,救护人将双手重叠,将掌根放在伤员胸骨下l/3 部位,两臂伸直,肘关节不得弯曲,凭借救护者体重将力传至臂掌,并有节奏性冲击按压,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压后随即放松,往复循环,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5.手外伤急救 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带内,袋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植的严重后果。 6.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与外相通,骨折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 (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 7.眼睛受伤急救 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 (1)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拨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冲洗; (2)严重眼伤时,可让伤者仰躺,施救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 (3)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内,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能恢复的伤眼弄坏; (4)立即用消毒纱布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不压及伤眼为原则。 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再做进一步的治疗。 8.脊柱骨折急救 脊柱骨俗称背脊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等。对于脊柱骨折伤员如果现场急救处理不当,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别是背部被物体打击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对于脊柱骨折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员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否则,把受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瘫痪的严重后果。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现场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当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抢险队在充分考虑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事后报应急指挥部备案。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防止在救援中出现新的受伤人员。 (六)职工的安全防护 生产现场应急指挥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决定应急状态下职工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和程序,必要时,可边实施、边报告;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职工疏散、转移; 3.负责现场的治安管理。 (七)现场警戒与保卫 在现场应急指挥统一部署下,由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先期组织实施现场警戒与保卫,主要工作内容: 1.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八)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指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1.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2.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可能产生的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的危险性等进行监测; 3.指导现场群众疏散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综合性报告和资料; 4.及时上报检测与评估报告。 (九)应急结束 1.当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能导致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确认,报请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现场应急指挥宣布应急状态结束; 2.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应急现场指挥将事故情况上报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3.现场应急指挥应及时将保存的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及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 4.现场应急指挥及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对应急救援工作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第六章 信息发布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活动信息,统一由太原分公司报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局集团应急指挥中心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其它事故应急救援活动信息发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十四条 善后处置 (一)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赔偿,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消除,生产秩序恢复等。由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指派有关人员负责处理,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妥善安置、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人员,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财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及时做好伤亡人员的认定、安抚和工伤保险的申报工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网络系统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分布、报送程序,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建立三级应急响应通信与信息系统。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本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送有关信息和各项预案变更信息。 第十六条 应急队伍保障 (一)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 (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特殊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主要以当地政府的救援力量为主。 第十七条 应急物资装备、器材保障 项目部应急指挥部掌握本部应急救援装备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第十八条 应急经费保障 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费用主要采取据实列支的办法进行投入和成本核算。 第十九条 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项目部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统一调度。以保障运送事故伤亡人员、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运输需求。 第二十条 应急物资保障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监督各项目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第九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一条 培训 (一)项目部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人员、有关领导及职工,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应急专业知识、安全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二)项目部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知识和职工应急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和职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二条 演练 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种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或演习;各类演练或演习结束后,应对演练或演习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 应急报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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