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宝典精选退税相关问题,每期5个退税知识问答,意在帮助退税人日常修炼宝典之后都能够成为退税达人! 问1 问:申报出口退税的时候预审疑点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需要申报无电子信息吗? 答:按规定,出口退税申报的前提是报关单等单证信息齐全,因此企业在申报时必须先进行数据自检。当提示疑点为“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时,通常有如下几个原因导致。 ①.报关单号填写错误。申报系统中录入报关单号的规则是21位,即18位海关报关单号+0+商品所处关单上的项号,当报关单号填写错误的时候,会出现无信息这个疑点。除了因为马虎错录以外,报关单号填写错误主要是项号的录入有问题,尤其是刚接触出口退税的小伙伴,对于报关单录入时的项号编写规则有些不理解,这里给大家简单讲解一下。举个例子,一张报关单上有三项商品,则编写规则依次为 18位海关报关单号+0+01,18位海关报关单号+0+02,18位海关报关单号+0+03,依次类推。 ②.报关单号填写无误,审核系统中确实没有这张报关单的信息。报关单电子信息从电子口岸传输至审核系统会有一个时间的延迟,一般我们以3个月为期,超过3个月而审核系统还没有收到关单信息的,建议先联系电子口岸确认数据是否可以再次上传。而没有传到审核系统的关单信息是无法申报的,只能先耐心等待。 划重点,如果赶上最后一个申报期,即2018年报关出口的报关单在4月还是提示没有信息,除了上述操作外,就需要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这样就可以不受截止期的限制,在有信息的时候进行申报了。注意,外贸的小伙伴除了要将报关单进行无电子信息申报,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也需要以关联号为对应关系一起申报哦。 问2 问:我公司于2018年出口的一批货物,由于疏忽没有在规定的最后时限2019年4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税【2012】24号)公告要求,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即2018年出口的货物,最晚应在2019年的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出口退税。逾期未申报的,将不得再进行出口退税的申报,但是可以适用免税政策。免税申报时限为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因此,如果错过了退税申报的最后时限,可以在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进行免税申报,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 注意,如果5月份的免税申报也错过了,只能按视同内销征税处理了。因此,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尽快申报。 免税申报涉及的报表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其中项目的具体填写可到慧税学院搜索相关课程观看学习。 问3 问:我是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货物名称与进货发票上的货物名称不符,如何退税?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规定,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如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 注意:按照政策规定,报关单上应至少有一个单位与相匹配发票上的单位一致,否则也是报不了退税的。举例,发票上计量单位是“个”,报关单上第一计量单位是“千克”,如果第二计量单位是“个”,按规定是可以申报退税的。 问4 本期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现在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如何办理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应提前准备好上述要求的办理资料,通过申报软件采集备案信息,生成退(免)税备案的电子申报数据,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和电子申报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注意:使用单机版系统的用户,需下载最新版本申报系统录入备案信息,申报系统生成的申报数据包不允许解压或双击,否则会造成文件损坏。 如果《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 问5 问题1: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打开提示“系统文件损坏,请联系管理员”,怎么办呢? 答:第一种情况,杀毒软件阻拦。先检查杀毒软件,由于申报系统很有可能被杀毒软件阻拦,所以一般建议企业使用360杀毒,如果电脑上存在其他杀毒软件,可能会导致系统被损坏。 解决方案:先在电脑杀毒软件中设置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为信任软件,然后重新安装申报系统。再次安装如果还是出现该提示,则可以卸载杀毒软件,更换为360杀毒,然后重新安装申报系统即可正常使用。 第二种情况,存在多个版本的申报系统。如果杀毒软件没有阻拦申报系统的话,检查电脑上是否存在其他版本的申报系统,安装的系统版本过多,也会导致系统文件异常,出现损坏。 解决方案:卸载之前安装的其他版本的系统,再重新安装申报系统即可正常使用。 问题2:如果安装申报系统时可以进入并使用系统,但是退出重进时提示“访问系统文件出错,如为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请尝试使用管理员身份运行”,怎么办? 答:win7及以上系统会出现这个提示,比如win7、win8、win10等。当出现这个问题的时候,鼠标右键点击出口退税系统图标,选择属性-兼容性-勾选“以管理员身份运行此程序”(如下图所示)。保存之后重新进入申报系统即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