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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学到吐?背诵版考点来了!

 ypsherry 2019-07-15

眼看法考的时间一天天逼近,刑诉学到吐,还没有掌握必背的考点?别担心,合合菌整理了刑诉背诵版考点,帮助大家一举拿下刑诉。

注:因篇幅有限,文章中仅展示了部分刑诉背诵版考点,完整电子版可在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背诵”即可获取。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刑诉法与法治国家

总体关系

刑诉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

刑诉法与宪法的关系

一方面体现为刑诉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的重要地位。

另一方面体现为刑诉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现代诉讼构造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侦查机关内部的权力划分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程序法定原则)

基本要求

❶立法方面的要求,应预先明确规定

❷司法方面的要求,按照已有程序来进行。(在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正当程序”)

程序违法的后果

我国目前仅有的对程序违法后果的规定:

❶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❷二审对于程序违法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❸死刑复核中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❹因符合法定回避理由而回避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待定,检由检察长、检委会决定;公安由决定其回避的主体决定其是否有效。

第三章 管 辖

⏩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管辖权的竞合或交叉

具体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14 种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地域管辖

第四章 回避

⏩适用人员

范围

公检法内部所有人,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检察院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

【注意】:证人不适用回避,但是好做好,不好做不好的证言证明力低,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补强。

⏩回避的种类及理由

⏩回避的程序

申请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注意没有近亲属】

决定主体

公检法内部所有人都由一把手决定,院长由审委会,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为检委会

申请回避后法律后果

❶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应当暂时停止执行职务

❷侦查人员继续执行职务。

证据及行为效力

❶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委会或者检察长决定。

❷侦查人员及公安负责人由决定其回避的主体决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

一、申请人有因申请回避被驳回,可享有复议权

❶申请回避被法院驳回的,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❷对检的驳回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五日内申请复议。

❸对公安的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后五日以内申请复议。

二、对不符合法定理由的,由法庭当庭予以驳回,无复议权。【注意和①区别】

三、被决定回避的人员没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有效辩护原则

诉讼地位

①独立

②所维护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

③是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有效辩护原则

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②允许委托辩护并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③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辩护的种类

⏩辩护人的范围

【注意】:相对不可以的 4 至 8:如果是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其担任辩护人的,检、法院可以准许。

⏩辩护人的人数

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辩护人。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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