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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定律|①

 H_RAY 2019-07-15

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 :

    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然上升。


    为了衡量一些金钱无法衡量的东西,我们先提出了功用理论。

    功用(utility)最早由J. Bentham (1748-1832)提出,本人的原意有三个方面:

  1. 功用代表快乐/享受的指数(number) 

  2. 人人争取指数(number)越高越好

  3. 收入up=边际功用down

第3点是,先假设“每人对收入的多少有相同的享受”


边际收入的功用

富人

up

穷人

down

社会整体

equal(最高福利)

Q:一个人的收入增加,是否会导致收入在边际上的功用下降?

    如今人们都一致同意人与人之间的功用指数不能相比,这使得福利经济的意义受到威胁:P. Samuelson指出,若一个社会的总国民收入增加,不管增加多少,只要有一人的收入减少了,就不能证实社会福利有所长进。

    后来,E. E. Slutsky(1880-1948)否定快乐:作为人的行为的解释的功用≠快乐/享受:功用包含人的选择、选择何时会变、与快乐/享受无关。解释行为需要推断的是「选择」而非「增加快乐」。

    功用理论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utility theory(1950) 》——功用理论百年思想史

    反对功用理论:真实并不存在,所以要推出可被事实验证的含义不仅困难而且陷阱太多。

    保留功用理论:友情、声望、天伦之乐等不可用金钱量度,要用「功用」数字来量度。

量度:

功用是以数字排列选择的定名,不代表快乐/享受/福利,代表的是选择的排列(options ranking),因选择数之不尽,所以武断地以数字排列,说数字较大或较小的可取,但不说大的小的二者有同样的可取性。数字大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排列次序。

凡是基数量度,都可作线性转移。如不同标准下套用某汇率或公式得到的等价转换。而不可加的量度造就了量度功用的困难:所谓可相加的功用,遇到互补品或替代品,就有不容易解决的困难。

    今天的学者所用的量度多为序数量度,不可加,但可排列次序。但不能加的排列使得数字间的差距无法比较。如1比99大,99比89大,前者差2后者差10,但因不是基数量度,所以不能说后者差数比前者大5被。

    breakthrough:

        I. Fisher(1867-1947)的博士论文指出,基数排列功用是不需要的:在边际上,基数排列与序数排列没有什么不同,而解释行为单看「边际」就够了。

        「边际」功用是指多一点或少一点物品所带来的功用数字转变。从边际上看,没有什么需要加起来,也无需比较功用数字的差距。解释行为只需从边际的变量入手。如果一个生产线产出两种产品,每种产品的平均成本无从知晓,但边际成本的变动我们清楚,以解释生产的行为来说,无需知道平均成本。

        也就是说,不论一个人追求的是最大的财富、是宗教虔诚,还是别的什么,对严谨的需求理论来说,是毫无分别的。

        R. H. Strotz说:“很明显,我们无需判断功用的量度是以金钱,或以散漫的时日,或以英寸来支持,而我们更无需认为功用的量度是一个心理上的单位。”

替换定理与等优曲线(indifference curve)

替换定理:每个人都愿意牺牲任何物品来换取任何其他物品

注:替换≠付出, 替换是愿意付出的交换,对个人而言,永远是以少换多

性质:

  1. 在等优曲线上,每一点功用数字相同,每一点不分彼此地同样可取。

  2. 曲线向右下倾斜,线右上皆比线上每一点有较高的功用数字,较为可取,线左下每一点与之相反

  3. 等优曲线有无数多条,二线永不相交,右上的每一条线的功用数字都必定比左下的每一条线高

  4. 内凸定理:等优曲线一定是向左下弯曲(内凸)的。其解释为“边际替换意图下降定理”——假若功用数字不变(在同一等优曲线上),一个人拥有的物品越多,其愿意物品交换的意图就必定下降。如果不在同一曲线上,即个人财富/收入增减,跳到功用数字更高/低的等优曲线上,则边际替换的意图就可能改变。

    内凸定理的结论:如某物品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就必定增加。因为价格永远是相对的,物品价格下降即其需要付出的代价下降,边际上的替换意图下降就会促使价格下降的物品增加了需求量。

Problem:等优曲线与功用数字是假想模型,实际不存在,无法得知物品价格下降,人的选择是否还在同一曲线上,替换的边际意图可能发生了改变。

功用分析:

  1. 每人争取局限下功用数字最大化

  2. 替换定理

  3. 内凸定理

贫穷物品(inferior goods):因为收入增加而需求量减少的物品。如beer在穷的时候喝的多,但有钱了就开始喝red wine,但并不是说啤酒就次等于(inferior)红酒,二者相对价格也不变,因为收入增减带来边际上的替换意图改变了。

problem:

嘉芬反论(Giffen Paradox)(by A.Marshall):某经济物品价格下降,依内凸定理,需求量必然增加,但其前提是假设在同一等优曲线上,功用数字是不变的,但价格下降,消费者无形中增加了实质收入,其功用数字是会增加的,价格下降会导致需求量上升,但导致的收入上升会导致需求下降,上升下降抵消之后不知道需求是上升还是下降。

嘉芬定理的逻辑上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撇开个人需求的角度,逻辑上,嘉芬物品不可能在市场成交,其存在只可能在鲁冰孙的世界,没有分配问题。


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然上升,不论何时何地没有例外。

    在功用分析的三定理下,因为嘉芬定理,无从肯定价格下降与需求量上升的必然规律。但需求定律不限价格或市场变动与需求量的关系,如果市场不存在,需求定律依然适用,市价用代价或牺牲来替换。从解释行为方面来看,只需接受需求定律是公理或定理,则其便涵盖了功用分析三定理。

    需求定律的价格/代价是事实,可被观察,但需求量是需求的意图,不可被观察,这样需求定律本身无从验证。加上其他的验证条件或可被观察的局限条件,才可用需求定律推出可被事实验证的含义。

    虽然有非金钱物品这回事,也同意这类物品不能在市场上成交,但依照替换定理,非金钱物品与金钱物品是可以替换的,而解释行为只需从边际上看,那么非金钱物品还可以用金钱物品来量度,这样,功用量度可以省去。功用的理念却值得保留,因为好些人坚持有些经济物品不可被金钱或市价量度,需要用功用数字来量度。所以虽然需求定律涵盖了功用定理,但功用的理念值得保留。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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