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后期开始,人们对书法艺术的价值地位进行了重新估价,提出“六博之上、文章之下”的观点,使书法艺术逐渐成为知识阶层(文人)的一种“雅玩”,成为表现文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学问修养及性情趣味的一种艺术形式。 宋代以欧阳修、苏轼为代表,倡导“学书消日”的态度和“意造无法”的创作观念,注重张扬书家主体精神世界的特殊性。苏轼、黄庭坚、米芾等代表书家,无不是个性强烈、风标独树。苏轼的形式并不完美,字形有时过扁、用笔有时过肥,而黄庭坚却认为,这好比西施捧心,正是其妩媚之处。 黄庭坚从柳公权、《瘗鹤铭》中悟出结构的内紧外放,形成独特的欹侧而辐射的结构,又从舟人荡桨悟出笔法的擒纵起倒,故用笔纵放如长枪大戟,但他的矛盾对比有时过于强烈、并不协调,他也并不真正避忌。 米芾学古功力无人能及,但当他放笔自运时,却如“风樯阵马”、自由奔放、意足自足、不问工拙。这种书风,使书家的精神得以自在地遨游、心灵得以适意地逍遥、情感得以真实地展示,“书相”、“人心”,浑融无间。(作者:叶培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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