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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于叔

 bgct9999999 2019-07-17

本文参加了【人生百味】有奖征文活动


      小的时候,于叔几乎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他不但是解放军,而且还去过北京上海,看过大海坐过轮船。尤其令我念念不忘的是,每年春节回来探家,总是带回一些芒果菠萝和一些从未见过的南方水果来。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于婶总会每样送一点过来,而母亲又总是笑容满面又不好意思的推来推去不肯收,我在边上急的口水都快下来了,心想,“娘啊,还客气什么,快收下吧”。这时于婶也颇解人意干脆直接塞到我的怀里让我捧着,当时我心里那个乐啊,傻呵呵的瞅着娘等娘表态,娘用食指点着我的额头说,“看你那没出息的样,拿着吧,快谢谢于婶”。

      别看我现在人模狗样有时还挺会“装”的,可当时我只会咧嘴傻笑,连“谢谢”俩字也不会说。

      于叔转业以后还是干部,我们两家中间的的邻居搬上了楼,单位把空房子给了于叔,从此我们两家就成了二十多年的近邻。

      我逐渐长大,于叔家的小孩也逐渐依次出生,于叔依然对我很好,我也依然对于叔很尊重。于叔个子很高很瘦,永远穿着已经洗得发白了的旧军装,上衣兜里总别着钢笔,嘴唇通常的情况下是紧闭着,但当他偶尔一笑露出门牙边上的金牙时,非常的漂亮非常的和蔼可亲,我当时曾想,‘哼,等我有了钱,我也要镶一颗金牙”。

       于叔家的房子改过以后很宽敞,进门是厨房,里面是孩子们住的寝室,厨房右侧往里进,是于叔于婶住的屋,平时也兼作客厅。当时都是火炕火墙,冬天猛劲的烧,再加上南侧通长的双层大玻璃窗,即使外面天寒地冻,屋里也是阳光明媚温暖如春。靠窗一溜摆放的茶花、栀子和白兰,和花树丛中鸟笼子里鸣叫的小鸟,我觉得于叔家那就叫理想。

      没事的时候,于叔扫完地,再单上点水,屋里潮呼呼暖烘烘的。闻着沁人心脾的花香,听着鸟叫,坐在热炕边上品着茶,看他订的《参考消息》,别说于叔,连我都觉得幸福。

      于叔是个很怀旧的人,他怀旧能一直怀到唐朝去。可能也受当时政治的影响,他对《参考消息》中介绍的美国,通常是不屑一顾,张口就是咱们唐朝的疆域西到哪北到哪,张口就是程咬金,闭口就是罗成。当时文革还没有结束,上学也不上课,所以我经常来于叔家听他讲程咬金和罗城的故事,而于叔又总是从他的大茶缸里给我倒出一小杯浓浓的茶水来,一来二去,很小我就喜欢上了喝茶,直到现在,我之所以对茶能说出点名堂来,全是于叔的功劳。

      我记忆中,于叔除了因为学习跟孩子发火以外,工作和生活的烦恼从来不在孩子们面前表现,可以说是俯首甘为孺子牛。周日或寒暑假,只要孩子们学习,于叔总是静悄悄的,默默的做饭收拾屋,或者一边喝茶一边看他的《说唐演义》。

    那时我就想,长大了我也要象于叔一样,当解放军,最好也是四个兜的,争取去一趟北京和上海,坐坐轮船,看看大海。转业回来也要一个大房子,娶媳妇要对人家好,孩子如果不好好学习也跟他们发火,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打他们几下。现在我气急了的打孩子,差不多也是那时跟于叔学的。

      后来我调到市里,但好景不长,没几年企业就破产了,我只好去了南方,并且走过很多大大小小的城市,小时侯对于叔四个兜军装的羡慕早忘到脑后。恰好一年冬季我从上海回来,得知于叔患了喉癌,在中心医院住院,赶紧买了一合精装草莓和冰淇淋给于叔送了去,那时于叔已经不能说话,但见了我依然很高兴,觉得从小没有白喜欢我,没有白给我讲程咬金和罗城的故事,在他病倒以后还知道去看看他。于叔的儿子把草莓和冰淇淋放到一块捣成泥,用小勺一点一点喂于叔,酸酸甜甜的,于叔可以勉强吃一点。这回该轮到我给于叔讲杭州广州,讲“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讲“落霞与孤雾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色了。于叔伸出大拇指举起来朝向我点了两下,嘴唇紧闭,但流露着微笑,仿佛在说,“好样的,没看错你”。

       凭于叔的聪明,不用说破,他也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但就是不说也不问。儿子知道他的爸爸将不久于人世,经常是背着于叔眼泪在眼圈里转。

      儿子大了,很难跟父亲有肌肤之亲,无论是父亲还是儿子,不管心里多想,都很难象美国人那样互相拥抱一下,即使是即将永别。于叔的儿子跟于叔一样,细高个,白白的,文明又善良。但在他十六七岁高考前夕,正处于反叛的年龄段,很是跟于叔叫了一阵子劲儿,于叔说东他偏说西,于叔说南他就偏说北。可正在高考前的关键时刻,于叔也不敢惹他。

      有一天,他一个人在家复习,于叔养的小鸟不知好歹一个劲叫,他更复习不下去了,便把恼怒全都撒向了小鸟。他想拿出来把它摔死,可又觉得不妥,怎么办呢?他转来转去,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用于叔喷花用的小压气壶,不去喷花却去喷小鸟,一壶接着一壶直把小鸟喷成了小落汤鸡,趴在笼子一角哆嗦成一团,怕于叔回来看见,他把栀子白兰和茶花的枝叶往中间拽一拽,把鸟笼挡住了,于叔回来竟然也没有发现,第二天,小鸟躺在那里,永远的不叫了。

      于叔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不知道,于叔蹲下起来,起来蹲下研究了好半天,什么也没研究明白,叹了一声气把空笼子摘下来拎走了。从此,于叔再也没有养鸟。

      于叔年龄还不是很大,正应该好好休息休息,享受天伦之乐,老天却偏偏要接他走,真是天不随人愿,别说亲生儿子,连我都很难受。于叔的儿子不断的给于叔擦拭着油腻的脸颊和额头,一只手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紧紧的握住了于叔放在床上的另一只手,久久的不愿撒开,儿子知道,这只手一但撒开,以后就永远也抓不到了。儿子的脸离于叔很近,眼睛看着眼睛,终于小声说,“爸,我跟你说一件事你别生气,”于叔只是慈祥的看着他,仿佛知道他要说什么。“爸,那年你养的那只小鸟是我给你弄死的,”于叔咧嘴笑了,什么也不说。“你笑什么?你知道啊?”于叔轻轻的点点头,“你怎么知道的?”儿子有些惊奇,于叔费力的用嗓子眼小声说,“笼子下面的地上水太多”。

    “ 啊?爸,你还生气吗?”于叔笑了,用力握了握儿子的手,摇了摇头,很满足的样子。

      告别了于叔,我又出去奔波了好久,当我再一次从南方回来,于叔已经去世,带着些许遗憾,带着满足。我想他一定去了唐朝,找他的程咬金和罗成去了。有一次,于叔的儿子见着我跟我说,“唉,我爸呀,真是恨不得把他的血都抽出来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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