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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导线--隐患、缺陷及故障表象图文详解

 飞翔子华123 2019-07-22

输配电线路 公众号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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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导线

导线是架空输电线路的重要组成元件,它通过绝缘子串组悬挂在杆塔上,用于输送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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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线的分类

◆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 型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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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线的常见异常表象

掉线、断线;粘连、扭绞、鞭击;损伤(断股、散股、刮损、磨损等);腐蚀;电弧烧伤;驰度偏差;温升异常;有异物(漂浮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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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程规范

(1)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10

5.2.1 导、地线由于断股、损伤造成强度损失或减少截面的处理标准应按照表 2 的规定。

表2 导线、地线断股、损伤造成强度损失或减少截面积的处理

5.2.2 导、地线不应出现腐蚀、外层脱落或疲劳状态,强度试验值不应小于原破坏值的80%。

5.2.3 导、地线弧垂不应超过设计允许偏差:110kV及以下线路为+6.0%、-2.5%;220kV及以上线路为+3.0%、-2.5%。

5.2.4 导线相间相对弧垂值不应超过:110kV及以下线路为200mm;220kV及以上为300mm。

5.2.5 相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相对弧垂值不应超过以下值:垂直排列双分裂导线100mm,其他排列形式分裂导线220kV为80mm,330kV及以上线路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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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kV ~ 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

8.1一般规定

8.1.2、导线或架空地线在跨越档内接头处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A.0.6的规定。

8.2张力放线

8.2.11、张力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时,应防止导线和良导体地线损伤,在容易产生损伤处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损伤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层导线线股有轻微擦伤,擦伤深度不超过单股直径的1/4,或截面积损伤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2%时,可不补修,可用0#以下的细砂纸磨光表面棱刺。

2、当导线损伤已超过轻微损伤,但在同一处损伤的强度损失尚不超过设计使用拉断力的8.5%或损伤截面积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12.5%时应为中度损伤。中度损伤应采用补修管或带金刚砂的预绞丝补修,补修时应符合本规范第8.3.3条第4款的规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严重损伤,达到严重损伤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锯掉,并应用接续管或带金刚砂的预绞丝将导线重新连接:

1)强度损失超过设计计算拉断力的8.5%;

2)截面积损伤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12.5%;

3)损伤的范围超过一个预绞丝允许补修的范围;

4)钢芯有断股;

5)金钩、破股和灯笼已使钢芯或内层线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8.3非张力放线

8.3.2、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

1、铝、铝合金单股损伤深度小于股直径的1/2;

2、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且强度损失小于4%;

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

8.3.3、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要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 8.3.3 的规定:

表 8.3.3 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

2、采用缠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缠绕材料应为铝单丝,缠绕应紧密,回头应绞紧,处理平整,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长度不得小于100mm。

3、采用补修预绞丝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

2)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归家标准《预绞丝》GB 2337 中的规定;

3)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

4、采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将损伤处的线股先恢复到原绞制状态。线股处理应平整。

2)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其两端应分别超出损伤边缘不小于20mm。

3)补修管可采用钳压或液压,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8.4节中有关压接的要求。

8.3.4、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重新以接续管连接:

1、导线损失的强度或损伤的截面积超过本规范第8.3.3条采用补修管补修的规定时;

2、连续损伤的截面积和损失的强度均没有超过本规范第8.3.3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能补修的范围;

3、符合材料的导线钢芯有断股;

4、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8.4连接

8.4.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8.4.8、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口应整齐;

2、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却股等质量问题;

3、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应有明显的松骨现象。

8.4.11、接续管及耐张管压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压后尺寸,其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液压压接工艺规程》DL/T 5285的规定;

2、飞边、毛刺及表面未超过允许的损伤应锉平并用0#以下细砂纸磨光;

3、压后应平直,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弯曲度不得大于2%;

4、校直后不得有裂纹,达不到规定时应割断重接;

5、钢管压后应进行防腐处理。

8.4.12、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不应超过一个接续管和两个补修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出口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5m;

3、接续管或补修管出口与间隔棒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0.5m。

8.5紧线

8.5.6紧线弧垂在挂线后应随即在该观测档检查,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6 的规定。

表 8.5.6 弧垂允许偏差

8.5.7导线各相间或地线的弧垂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8.5.6 条的 弧垂允许偏 差 的规定外,弧垂的相对偏 差最 大值尚应符合表 8.5.7 的规定。

表 8.5.7 弧垂相对偏差最大值 (mm)

8.5.8、同相子导线户弧垂除应满足本规范第8.5.6条的规定外,其相对偏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安装间隔棒的垂直双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间的弧垂的正偏差不得大于100mm;

2、安装间隔棒的其他形式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0kV及以下的正偏差不得大于80mm;

2)330kV及以上的正偏差不得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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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架空输电线路状态检修导则》 DL/T  1248-2013

线路单元状态量检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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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DL/T 664-2008

表 A.1 电流致热型设备缺陷诊断判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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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隐患、缺陷、故障表象及其图片

▲图 单导线

▲图 双分裂导线

▲图 四分裂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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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导线断线、掉线

▲图 导线掉线

▲图 导线掉线

▲图 导线断线 

▲图 导线跳线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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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导线粘连、扭绞、鞭击

▲图 双分裂导线上下子线粘连

▲图 双分裂导线上下子线粘连

▲图 双分裂导线上下子线粘连

▲图 双分裂导线上下子线粘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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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导线损伤

▲图 导线断股

▲图 导线断股

▲图 导线断股

▲图 导线断股

▲图 导线磨损

▲图 导线刮损

▲图 导线散股

▲图 导线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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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导线腐蚀、锈蚀

 

▲图 导线腐蚀 

▲图 导线腐蚀

 

▲图 导线腐蚀

 

▲图 导线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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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导线电弧烧伤

▲图 导线电弧烧伤

▲图 导线电弧烧伤

▲图 导线跳线电弧烧伤

▲图 导线跳线电弧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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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导线驰度偏差

▲图 导线弛度偏差

▲图 导线弛度偏差

▲图 导线跳线弛度偏差

▲图 导线跳线弛度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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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导线温升异常

▲图 导线温升异常 

▲图 导线温升异常 

▲图 导线温升异常 

▲图 导线温升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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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导线有异物

▲图 导线悬挂有广告横幅

▲图 导线悬挂有棚屋铁皮

▲图 导线悬挂有跨越线路断落地线

▲图 导线悬挂有通信线

▲图 导线覆冰

▲图 导线缠绕有遮阳网

▲图 导线缠绕有覆膜

▲图 导线缠绕有风筝

▲图 导线缠绕有鱼钩鱼线

▲图 导线缠绕有磁带

▲图 导线挂有鸟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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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导线其他异常表象

▲图 导线跳线与横担安全距离不足 

▲图 导线跳线与横担安全距离不足

▲图 导线被子弹击伤

▲图 导线跳线接触下子线 U 形挂环

▲图 导线跳线穿过均压屏蔽环

▲图 导线跳线穿过均压屏蔽环

▲图 导线损伤修补方式错误

▲图 导线损伤修补方式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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