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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經二十四篇】第四篇

 峨眉佛光 2019-07-23
四、商形篇

   爭莫大於必得,用莫大於幽微,動莫大於不意,謀莫大於不識。
  夫先識而形之者勝,先機情於估算而後策行者也。故事半而功倍也。聖賢見徵於天地之動,乃知其紀。循陰陽之化而算其節。當日月盈缺,因以為常。萬物生死,因天地之形。故,未見形而爭,雖雄財亦必敗。
  商之善形者,先求不可利,以待市之可益。不可利在己,可益在人。故善形者,能求不可利,不能使市之盡得利。故曰:名可知,而不可求。
  不可利者,名也。可利者,益也。名則不足,益則有餘。善名者,佈於六合之間;善益者,行於各界之口。故能造勢而全益也。
  故善形者之利也,無虛名,無驕恣。故其形利不欺。不欺者,其所措必益,益於他人者也。
  故善形者,立於不利之地,而不失市之益也。是故勝形先益而後求利,敗形先利而後求益。
  善用形者,治制而供義,故能為利益之形。
  形法:一利、二地、三度、四量、五數、六稱、七機、八策、九益。利生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機、機生策、策生益、益生利。
  故勝形在不可為處有所為,敗形在眾所為處而不可為。勝敗之易變也,若久旱甘霖,雨後春筍者,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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