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2月24日电(记者 吴贻伙)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因办理滁州“骑士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有功,包括安徽省检察院在内的专案组多个成员单位近日受到安徽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通令嘉奖。另悉,今年1月23日,“骑士音乐网”侵权案(本报曾作报道)的三名被告人被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五年至三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目前,三被告人已提出上诉。 安徽滁州“骑士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系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2010年联合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在安徽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滁州市暨南谯区检察院抽调专人办理此案,并高质量地将案件起诉到法院。 据了解,该案三名被告人凌劢、王中良、夏涌清均为“80后”,其中“骑士音乐网”创办人凌劢大学肄业后一直无业;王中良具有大专文化,系个体经营者;夏涌清是大学文化程度,案发前任安徽省滁州市琅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凌劢、夏涌清、王中良三被告人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音乐作品1743首通过其经营的“骑士音乐网”向公众传播,并通过在该网站网页上刊登收费广告的方式收取费用,其中凌劢违法所得数额103万余元,夏涌清、王中良违法所得数额15万余元。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音乐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侵犯著作权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行为积极,故不分主从,分别按照各自参与的犯罪处罚。夏涌清、王中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出部分违法所得,悔罪表现明显,可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凌劢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判处夏涌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王中良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三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的三台服务器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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