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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沃深度丨胜诉的奥秘(三)——技术提升案件的胜诉率

 于律师资料库 2019-07-27

作者:齐飞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房地产建设、投融资、基金、股权、金融等业务。先后任重庆市律师协会私募股权专委员主任、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委会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重庆市优秀中青年法律专家,第二届十佳专业英才,第四届十佳律师,2012、2014两年度最佳商业交易律师。

现代医学的进步,已经是完全巅覆了我们传统上对医生“望闻问切”的认知。像扁鹊、华佗一代的名医,高度依赖于学识与经验的诊疗方式,似乎已经在现代的大医院很难看得到了。

现在大家是怎么看病的呢?首先,患者会用电脑、手机上网去根据相关的症状搜索一下相关的病理学知识,为了更准确,我们甚至会就近到社区医院花几分钟验个血,看一下各个理化指标。这样,去医院之前,我们对于自己所患病症,其实已经有一个初步的判断与认知了。我们也不会盲目地去医院,尽管熟人因素还是非常管用,但我们已经习惯了在网上挂号、找一下相关医生的简介与评价。

到了医院,医生照例也会询问、观察,只是会加以更多的仪器检察,查血、尿检、X光、CT、内窥镜等等,我们在医院上上下下跑几圈下来,重新回到医生的诊室,手里边已经拿到了身体的各种数据,新的技术还可以参照历史的医疗档案。这时候,医生要做是事情,其实就是根据这些理化数据来作分析和判断了。

据最新的信息,在皮肤癌的领域,科学家已经开发出一套系统,整合了数十万个病例样本,只需将病人的检测数据、外观症状与样本作比对,即可得出准确的结论。而且,随着系统储存的病例越来越多,系统自身还可以自我学习,诊疗的效果就越来越好。在这样的技术环境中,一个老专家的诊疗与一个实习生的诊疗可能没有太多实质上的差异。

这个看病的模式与律师现在办理案件的模式是越来越像了。法律与医学非常近似,都高度依赖于个体的专业能力,同样,法律服务在当下,也如同医学一样受到技术的巨大影响。案件的当事人,已经可以像病人一样,通过各种各样的媒介,获得海量的法律信息,在咨询律师之前,当事人已经对相关的法律关系有了朴素的判断,这个情况,跟病人上医院前面临的状况是一样的。

接下来,律师对于案件的的处理跟医院是出奇地相似。

一、 首先是分诊(律师专业化分工)

我们现在已经很少有全科医生了,即使有,在碰到疑难杂症的时候,他也一定会求助于专业医生。记得笔者在19年前刚刚作律师的时候,也是本着“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什么案子都敢接。但是随着岁月的增长与时代的进步,对于接案子反而变得愈发的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了,唯恐失之不周。

一开始是接触到自己不熟悉的案子,先是在事务所内环视一圈,看看谁在这方面比自己更加专业;再后来,眼光已不局限在本所,而在全市的范围内来看了,律师同行当然是可以转介与合作的;到最后,对于自己没有把握的案件,干脆就是婉拒了。

规范的律所,已将这些律师自觉的作法,转化成为事务所的固定机制,就如同医院有不同的科室,不同的病人,自有专门的科室来服务。这样就保障了,任何一个客户,得到的都是最专业的服务。人类历史上的专业分工,催生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与信息化革命,同样律师行业的分工,才真正出现了精品化的律师事务所。

  Z 

A

Y          G

专业化

E

  O

B

   C 

 

二、 查血、照片及CT(大数据检索及分析)

律师还是会听客户的案情陈述,在律师的训练中,很重要是迅速抓住客户的事实要素,有引导及归纳性地提问,并总结出客户的核心诉求。这个诉求,在之前文章中提过,即是客户要求“胜诉”的具体愿望。但这个愿望能否实现呢,以前依赖于承办律师的经验进行判断,现代化的律所已经用技术手段普遍提升了律师对于案件的预判。

首先是查个血,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理研究等,统统收集起来,年轻律师精力好、效率高,全部看一遍,对于案件的法律关系与最新的法律规定,基本上就了然于胸了。

但这不够,中国的问题就是法律跟实务的脱节。那就来照个片,把最近一个时期法院的判例,统统的调出来,这就叫做“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虽然中国不是一个判案法的国家,但成熟的案例对于后来的案件还是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由于法律实践性强的特点,具体的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差别很大,同一类型的案件还会因为时间不一致而有不同的判法,案例的检索,从最高院到基层法院,无一遗漏,如此,司法的实务处理基本上就掌握了。

对于有些案子还不够,可能全国的案例太多,而法官的自我裁量权又很大,因而有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判法不一致的情形。不要紧,还可以照个CT,所谓CT,就是更加精确的检索,我们可以具体到某一个法院,某一个法官,在某一个时间段中的判法(中国的法官也很奇怪,同样的案件,同一法官,会出现前后判得不一致的案例)。医学上,CT是很精确的成象技术了,而精确的法律检索,也十之八九可以解决具体案件的法律实务判断问题。

这样的大数据检索还有一些派生的成果,即对于证据的收集与对方当事人财产线索的掌握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收获。以后随着个人与企业信息的进一步归集,这些都是应有之义,就看国家会将个人及企业信息向律师行业开放到哪一步了。

三、 专家会诊与Outsource

不可否认的是,人吃五谷杂粮,会生各种病患,就像医院会遇到少见的病例一样,社会事务、商业交易也是千奇百怪,律师事务所也会遇到少有的或是奇葩的案件,虽竭尽检索之能事,还是云山雾海,不见原委。不用着急,此时应该专家会诊了,规范的律所,都会有疑难案件的讨论机制,大家群策群力,总有一个好的方案出来。甚或找一些外部的专定,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了。 

四、 美观、规范、简洁的庭审展现

法庭之上,双方唇枪舌剑,其实只是外行看到的热闹。作为法庭审理的重要原则,律师所有的话是讲给法官听的,原因只有一个,决定案件胜败的是法官,对方律师是不可能被说服的,也不用去说服。所以,庭审中的场面是否好看,对于案件的走向真的不重要,重中之重是律师是否将己方的观点灌输给了法官,并使法官有倾向性的看法。所以,现代的诉讼律师是这样在做:

(一) 形象与气质很重要

法官也是“外表协会”的成员,毫无疑问,光鲜的外表与优雅的谈吐相对于猥琐、粗鲁的外表更能代表“正义”。

(二) 诉讼文书与材料的规范能抢得法官心

笔者也经常作为仲裁员出庭审理案件,遇到文书漂亮、证据美观的当事人,总是心生好感,而碰到那些资料乱七八糟、证据残篇断牍的律师,恨不得当场就把他扔出去。法官的心态是一样的,这个心态对于自由心证的运用是非常微妙的。

(三) 可视化技术直击人心

当事人往往会对法官有一个误解,认为他们对于案情的方方面面早已了然于胸,一个个都是应天府的包青天大人,凡枝末节未有逃过法眼的。事实却非如此,法官最大的问题是他们要办的案件太多,主城区的法官年均办案数已达200余件,这种情况下,法官第一追求的是“结案”而非同律师一样要做成精品案件,如此,在很多庭审中,法官甚至还没有看过案卷的比比皆是

所以,如何让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最轻松地了解案情,吃透其中的法律关系就致关重要。可视化技术是最近几年来涌现出来的,通过图像、表格、视频等技术,形象生动简洁地陈述案件与法律关系,受到越来越多法官的欢迎与律师行业的追捧。可以想见,以后的远程展示、VR技术、电子证据等还会大量地在庭审当中来使用。

五、 专业软件的流程管理使案件质量达到一个新高度

诉讼案件当中,除了实体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法律程序事项,这些程序事项,在律师同时处理多件法律事务时,会出现混乱、遗忘或错误使用的状况,专业软件的流程管理使案件的程序上不会出现人为的技术失误。

同时,团队化的工作方式在专业软件的帮助下日臻完美,基本上,监管合伙人、承办律师、律师助理于办案过程当中,可以很好地进行任务管理,分享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知识储备。这已经是传统的办案方式无法匹敌了。

随着阿尔法狗击败了李世石,AI技术会改变大部分的人力工作已是普遍接受的观点。惟有争议的是,AI能否改变一些高度依赖于抽象、创造与人文经验的行业,律师就是这些行业的典型代表。但不用去争论的是,现代化的技术已经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办案的模式,那些固步自封的律所会很快处于下风并被淘汰出局,将传统的知识、经验与最先进的法律技术结合才是未来的趋势。

钜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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