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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规范 | 骨折的康复诊疗规范

 医路守候 2019-07-27

一、康复住院标准    

    经急性期临床治疗后,生命体征平稳,内/外固定稳定,无出血征象和伤口感染,有行走或关节活动障碍,并符合下列条件:
    1.单纯性四肢骨折,术后1-2周。
    2.复杂性骨折伤经过手术治疗,伤口术后已拆线或初步愈合,病情稳定1-2周后,或需Ⅱ期手术,但近期等待期间需康复治疗者。
    3.单纯外固定治疗的无异位骨折,或行单臂外固定支架者,外固定后1-2周
    4.骨折后行全髋或全膝关节置换术后1-2周,病情稳定。
    5. 合并有内脏损伤经治疗病情已稳定。
二、康复住院时限
    单纯性四肢骨折康复住院时间不超过2个月;复杂性骨折康复期住院时间不超过3个月。
如果已到出院时间,但病情仍需继续康复住院者,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住院时间。
三、临床检查规范
   (一)一般检查
    1.三大常规检查
    2.常规血生化检查
    3.心电图检查、腹部B超检查。
    4.相关部位X线检查。
    5.梅毒血清学、艾滋病HIV病毒抗体、肝炎标志物测定。
  (二)选择性检查
    1.神经电生理检查:机电图、神经传导速度检查等。
    适应征:合并或疑有周围神经损伤时。
    2.肺功能检查
    适应征:疑有肺功能减退,需了解患者运动负荷情况,以指导合理制康复运动处方。
    3.胸片检查
    适应征:复杂性骨折或伤后长期卧床者。
   (三)特需检查
    1.CT或MRI检查:X片无法判断,需要明确诊断时。
    2.核素扫描检查:CT不能明确的诊断时。
    3.四肢多普勒血流图检查:疑有四肢血管功能障碍时。
    4.骨密度测定:因骨折导致的骨质疏松、疼痛等。
四、临床治疗规范
    (一)临床常规治疗
    根据骨折部位和骨折对功能的影响情况选择相应治疗:
    1.药物治疗:促进骨折愈合药物及钙剂的选用;合并神经损伤者可用神经营养物;合并感染者可使用维生素;疼痛者予以止痛治疗。
    2.小夹板,矫形器应用; 用于骨折不稳定时。
    3.换药:用于有创面的骨折或合并慢性骨髓炎的患者。
    4.骨折已愈合但内固定影响康复训练者,可手术拆除内固定。
    5.骨折不愈合或延迟愈合者可行药物、手术等治疗。
    6.严重畸形影响功能者可行畸形矫治或功能重建手术。
    7.中医中药治疗:
    (二)常见并发征处理
    1.周围神经损伤:见相关章节。
    2.深静脉血栓:可早期予以溶栓、抗凝药物、物理因子治疗等,必要时请专科会诊或转诊治疗。
    3.骨化性肌炎(异位骨化):药物、手法治疗、中医中药治疗等。对确因骨化性肌炎影响患者关节活动者,可考虑手术切除影响关节活鹊墓强椤?lt;/DIV> 
    4.创伤性关节炎:发病早期合并疼痛时可减少运动量,必要时予以药物镇痛、物理因子治疗、水疗、中药治疗。
五、医疗康复规范
    (一)功能评价
    入院后五天内进行初期评价,住院期间根据功能变化情况可进行一次或多次中期评价,出院前进行末期评价。评价项目如下:
    1.躯体功能评价
    肌力评价、关节活动度(ROM)评价、感觉评价、反射评价、肢体形态评价、疼痛评价、日常生活活动(ADL)评价,上肢骨折者须进行上肢功能评价、手功能评价,下肢骨折者需进行平衡功能评价、步态分析。
    2.精神心理评价
    人格评价、情绪评价。
    (二)康复治疗
    1.物理治疗
    (1)运动治疗:
    早期进行骨折肢体相关肌肉的等长肌等张肌力训练、被动运动、牵伸、CPM等。随着骨折的稳定,进行骨折肢体的力量练习,若关节伴有被动关节活动度受限或疼痛,则对涉及关节进行关节松动术。若下肢骨折影响步行能力,则进行平衡功能训练、减重步行训练、步态训练等。
    严重多发性骨折、胸廓骨折、长期卧床患者还需进行全身耐力训练和呼吸训练。
    (2)物理因子治疗:
    早期选用直流电疗法、热敷、蜡疗、红外线、光电浴、经皮神经电刺激(TENS)、短波疗法、超短波疗法、电磁波治疗等,以促进血肿吸收,消除肿胀和减轻疼痛。
中后期选用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经皮神经电刺激(TENS)、功能性电刺激(FES)、干扰电疗法、肌电生物反馈疗法等,以改善肌肉营养状态,延缓肌萎缩。
    (3)水疗:有条件可进行水中运动治疗,如,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ROM)训练、平衡训练、协调训练、步行训练。
    2.作业治疗
    上肢骨折者需进行上肢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日常生活活动(ADL)训练、家务劳动训练,合并感觉障碍者需进行感觉训练。
    3.中医康复治疗
    (1)针刺治疗:选阿是穴为主,配合止痛活血、通经络等作用的穴位。肱骨:肩髃、曲池;尺挠骨:曲池、合谷;股骨:血海、髀关;胫腓骨:足三里、解溪。配穴:内关、合谷、足三里、阳陵泉。阿是穴位置:骨折中心,即断端之间。主穴,每次均取阿是穴及交替选用骨折上下端穴位之一,配穴,交替用健侧之二穴(每次各取一上肢穴和一下肢穴)。得气后,接通直流电针仪。局部穴位;骨折中心即阿是穴接负极,余穴接正极;全身配穴:上肢接正极,下肢接负极。电流量20~40微安,或以病人有针感,肌肉明显收缩为度,连续波,频率2~3次/秒。每次30分钟,每日1次,6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1日。
    (2)推拿治疗:以祛瘀消肿、通经活络为原则,选穴参照针刺穴位,手法施以滚法、按法、揉法、搓法、擦法等。
    (3)其他治疗:电针、艾灸、火罐、中药治疗等。
    4.辅助技术
    (1)矫形器:根据损伤情况,主要应用骨折固定矫形器(臂套筒式矫形器、长/段臂绞链矫形器、舟骨骨折绞形器、指骨骨折绞形器、腕固定矫形器等)、功能位绞形器、功能训练矫形器;下肢骨折者可配置相应部位的免荷式矫形器或固定式矫形器。
    (2)其他辅助器具:存在肢体肿胀者需制作压力肢套或压力衣,下肢骨折者可选用腋杖、肘杖、手杖等助行器,部分患者需使用轮椅和座便器、洗澡椅。
六、康复护理规范
    1.康复护理评估
皮肤状况、皮肤感觉、潜在安全因素、对伤病知识掌握程度的评定。
    2.康复护理
    (1)体位护理:根据不同的骨折部位给予正确的体位摆放、体位变换、体位转移等指导。
    (2)康复延伸治疗:根据康复治疗师意见,监督和指导患者在房内选择进行简单的关节活动度、激力、负重、步行等延续性训练。
    (3)并发征的防治护理:预防继发性损伤(如摔伤、烫伤等)、废用综合征、下肢静脉血栓、患肢肿胀、疼痛及各类感染的护理。
    3.心理护理、家庭康复及社区康复护理指导。
七、康复出院标准
生命体正平稳,病情稳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1.已达到康复住院时限。
2.功能障碍经综合康复治疗达到预期目标。
3.无严重并发征或并发征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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