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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重商主义批判的政治学维度

 雾海中的漫游者 2019-07-31

作者简介

张江伟,浙江外国语学院讲师,博士

一、导言

在思想史上,亚当·斯密向来并不以政治思想而知名。由于《国富论》的原因,斯密主要被当成是一个古典经济学家。然而,自从温奇开风气之先的《亚当·斯密的政治学》出版之后,学界越来越意识到斯密思想的复杂性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政治方面的思考。追随温奇的脚步,国外学界陆续产出了一些关于斯密政治思想的研究文章。虽然比国外学界晚一些,近年来国内也有少数学者意识到了斯密思想的政治学维度。

斯密的政治学之所以相对被忽略自有其原因。最明显的原因可能是他不像霍布斯、洛克和卢梭那样写过关于政治学的专门著作。然而,斯密无疑也有着丰富且深刻的政治思考。毕竟他所处的时代就是政治的时代。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在政治经济上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伴随斯密终身的重商主义民族国家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争雄以及对各国国内政治经济体制的塑造,美洲殖民地问题和美国独立战争,以及斯密去世之前已经看到苗头的法国大革命,都是充分涉及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关键议题。如温奇等人的著作所显示的,斯密不是其时代政治议题的旁观者,而是从不同的角度卷入到了相当多的政治议题之中。甚至,在去世前不久最后一版《道德情操论》中所新加的第六卷中,斯密也专门对法国大革命在思想上进行了回应。因此,斯密的政治思考可谓是贯穿终身,只是嵌入在其道德哲学、政治经济学和法理学方面的论述中,有待后人梳理。

本文就是这样的一个尝试。不过,本文无意处理斯密政治学的整个论域。因为这一论域太过复杂,非单篇论文所能涵盖。本文选取斯密的重商主义批判这一最众所周知、但其政治学含义尚未被充分发掘的主题为对象,将其重新放在政治的视野下加以审视。

二、重商主义体系下经济和政治的纠缠与斯密的批评

斯密对政治和经济之间关系的讨论,与传统的路径截然不同。与他之前的政治思想家如孟德斯鸠等人(他们更为倾向于从政体形式的分类和统治关系的角度去讨论政治)相比,斯密可谓反向而行,以不涉及统治关系的交换关系为起点。在《国富论》的前两卷中,斯密几乎没有涉及多少政治议题,其主要的论述对象是劳动分工和市场秩序的自发扩展,自然价格与自然的分配之间的关系。而只是在奠定了社会自生自发演化逻辑和财富的自然生发之道以后,斯密才在第三卷中对人类历史上国家和政体的演变和逻辑、在第四卷中对重商主义的实践体系进行了批评。结合《道德情操论》中他所刻画的情感的自然史和社会秩序的自发生成,斯密将社会和经济放在政治之前的论述逻辑清晰可见。

在斯密看来,重商主义的谬误在于将政治与经济、国家理性与社会自身的逻辑混杂在了一起。而这一混杂始于重商主义的财富幻 觉。这种财富幻觉源于货币的职能所造成的通俗观念。由于货币作 为交易媒介和价值尺度的功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将货币当作 财富的观念。这一观念自然地扩展到了国家层面,富裕的国家就被 当成了钱多的国家,积累金银成了国家权力的主要目标。斯密认为, 很多近代欧洲国家的海外殖民和海外征服,基本上都建立在这种通 俗观念上。但是,此观念虽然无论是就起源还是内容而言都堪称极 为简单,却构成了诸多欧洲国家的国际和国内政策的基石。“所有的欧洲国家都在研究如何采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在国内积累金银。”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念,重商主义庞大和复杂的政策体系开始施加在自发运作的经济和社会体制之上,人为的法律被施加在了自然秩序和财富的自然生发之道上。政治和政策的手段被用来追求经济的目标。这无疑是斯密所欲分辨之处。对于重商主义与斯密之间的思想关系,之前不少著名学者也曾有所论列。重商主义的著名研究者赫克歇尔曾指出,重商主义的目标是增强“国家的权力”而非“国内的财富”,也就是培根所谓的“丰饶的考虑”服从于“权力的平衡”。维纳否认这一观点,指出绝大多数重商主义作家对两者同样重视,并相信两者是和谐共存的。直到近几年,仍然有学者试图通过国家权力和国民财富这一区分来理解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批评,其具体体现是将《国富论》这一书名解释成《国民财富论》。然而,正如安德森一针见血指出的,上述立场都以不同的方式忽略了最基本的一点,即在产生重商主义理论的这一过渡时期中,经济和政体并非泾渭分明;关于两者之中谁占首要地位的争论犯了一个时代错误,因为直到自由放任政策出台之前,两者之间一直没有严格的界限。

安德森的观点为辨明斯密的成就提供了关键的指针。斯密也无疑清楚地注意到了重商主义的双重性。在《国富论》中,我们几乎看不到斯密直接使用国家权力和国民财富这一界分对重商主义予以批判。而且实际上,如下文将要指出的,斯密并非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国家权力的重要性。因此,他对重商主义批判的关键并不在于改变重商主义的重心,将之从国家权力转移到国民财富上。如果斯密所做的仅止于此,那么,一方面其贡献太过简单,另一方面他将不可避免地忽视现实世界中政治的复杂性。

其实,斯密的真正贡献在于将被重商主义搞混了的经济与政治分离开来,使经济的归经济,政治的归政治。在斯密这里,金银内。”因此,顺应自然之道,顺应斯密在《国富论》第一、二卷中所刻画的社会和经济自身的逻辑,而不是依赖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家的审慎这类德性,是富国裕民的首要手段。由此,在财富的事情上, 政治家甚至立法者的功能都被斯密降级。“试图指导私人应采取何 种方式去使用其资本的政治家,不但使他自己枉费了最不必要的辛劳,而且僭取了这样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不但不能放心地托付给任何个人,而且也不能放心地托付给任何的委员会或参议院,而在将它交到任何一个愚蠢和荒唐到妄以为自己适于行使这种权力的人手中时,是最危险不过的。”

斯密在此揭示了政治在经济上的限制。当然,不能进一步地推论说,他将政治还原成了经济。斯密无疑看到了,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政治意义上的审慎和决断仍然有其用武之地。只不过,这种用武之地也被他限制或降格。在谈到是否用高关税迫使其他国家放弃贸易壁垒时,斯密指出,当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时,这也许是一个好政策,然而,“要判断这种报复是否能取得这种效果,不属于立法者的科学范围,而是属于一种狡诈和狡猾的动物,普通称为政治家和政客的技术的范围,前者的考虑应当是受持久不变的普通原则的支配,后者的意见是由事物的顷刻变化所指引”。传统意义上富有正面色彩的政治家的审慎,在斯密这里不仅变成了“狡诈和狡猾”,而且被明确从科学的领域驱逐到了技艺的领域。于是,在政治家实践技艺的领域之外,斯密创造性地开辟出了一整块基于普遍原理的立法者科学的领域。后者而非前者才是现代商业社会(经济)的基石。在这里,科学甚至成为了比立法者更为重要的一个词汇。即便斯密并没有彻底否定立法者,但其首先是处在经济“科学”的指导之下,顺应商业社会内在机理的立法者,其作用和功能相对于马基雅维利那种万能的、在宏观层面可以建立国家、在微观层面可以深入社会机理、重塑公民道德与信仰的立法者而言大为缩水。

斯密甚至指出,即使战争这种典型属于政治领域的事情,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也必须依赖经济系统的内在力量。在《国富论》第四卷第一章中,他明显抛弃了那种天真的商业和平主义立场。他注意到即使在现代商业体系中,由于人类的种种限制或者族群间的嫉妒之心,战争仍然难以杜绝。然而,即使承认这一政治现实主义的前提,古今战争形态也已然发生了大的改变。在古代,君王依赖于贮藏财富来应对战争这一紧急状态,而且也无力进行任何长期的对外战争。在现代,君王没有必要去积累财富,因为在任何特定时刻都可以依赖臣民的重大援助。在这一新形势下,国民财富转换成了国家的力量。“海陆军不是用金银而是用消费品维持的。一个国家从它的国内产业的年产物中,从它的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产生的年收入中,有财力在遥远的国家购买这种消费品,能在那里维持对外战争。”因此,即便是暴力的战争,也必须依赖于经济和财产的安全与自由。经济和财产的安全与自由成了任何政治活动不得不倚仗的领域。

综上所述,斯密清晰地将政治和经济予以区隔,对两者之间的关系重新进行界定,甚至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政治的位阶。传统上主要由政治家和立法者一力承担的国家富与强的责任,在斯密的经济和政治的界分中,更多地被分散给了一国的广大国民。这些国民甚至不像希腊和罗马的公民那样承担积极的参政议政任务,而主要是在市场中受到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驱使。因此,斯密削弱了传统意义上政治精英的政治责任,并且将这一责任以经济化的方式分摊到了每一个国民以及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头上。

三、民族国家与经济的非疆域化

然而,上述论述尚不足以完整地体现斯密对经济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全部看法。毕竟,在以上论述中,斯密思想中的一个关键维度仍然没有被充分揭示出来,这就是斯密对经济的“空间维度”也就是经济的民族国家疆界的处理。当然,这里所谓的疆界,既是地理上的边界,也是政治主权意义上的边界。毕竟,即使承认以上论述中斯密对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区分,仍然存在一个关键的问题,即他的上述逻辑是否可以超出民族国家的疆界之外。即使承认有必要充分打破一国国内的市场分割,保障经济自由,使其在很大程度上免受政治之干预这一前提,在对外贸易竞争和国内市场是否需要向其他国家开放等问题上,这一逻辑是否适用仍然是一个问题。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意味着斯密的政治与经济的界分逻辑在理论上将面临极大的限制,因为这意味着,为了在民族国家的世界贸易体系中胜出,政治家或立法者仍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必须承担国家理性所规定的任务。具体到经济事务,这意味着国际领域中的竞争要求会迫使民族国家采取两种措施:一是在国际市场采取排他性的手段,排除其他民族国家的竞争,从而扩充本国的经济主权;二是为了获得更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有必要对国内的市场和生产体系施加干预,或者对其他国家的进口品施加限制。这两种选择中的无论哪一种,都意味着经济作为自主领域地位的削弱,意味着经济始终需要警惕的政治家的保护,或者至少需要精密设计的法律的捍卫,否则无以在国际舞台上生存。因此,经济是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超出民族国家的疆界,不只涉及斯密的经体和政体之分是否存在适用范围的问题,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涉及斯密的逻辑本身能否成立。

实际上,在斯密之前,不少重商主义者都或多或少地反对施加过多阻碍商品进出口贸易的限制,进而表现出将经济独立出来的倾向,从而在经济与政治和国家政策的问题上,表现出了与斯密思想的某种亲近性。但是,一旦涉及到对外贸易和海外市场的争夺等问题时,重商主义者始终没有完全脱离以国家为本的经济视角。区分好的贸易和坏的贸易,区分贸易的商品结构,从而主张某种程度的立法者的国家干预,始终是重商主义思想里一直到斯密时代还未寿终正寝的核心原则。在斯密之前,最重要的过渡性的政治经济学家斯图尔特可谓重商主义这一思想立场的典型代表。

如赫希曼在《激情与利益》一书中所注意到的,斯图尔特已经看出,现代经济系统如钟表一样的复杂性,给国家的行政体制施加了巨大的限制。斯图尔特指出,虽然工商业的形成归因于君主的野心—— 他们主要是想让自己发财,让邻国感到恐惧;但是“国家一旦开始靠产业的成功来养活,君主权力令人担忧的危险性就会减少。他的行政机构就会变得更为复杂。而且……他发现自己受制于他的政治经济学法则,任何违反这种法则的行为都会使他陷入新的困境”。至此,斯图尔特几乎已经和斯密一样,看到经济具有自身的法则和领域,是自成一类的存在,不容政治的随意干预。但是,斯图尔特的观点仍然有两个极为关键的限制。首先,他仍然假定了明智而仁厚的治国者作为经济的看护人和指导者,并要求其凭借精明审慎的管理和各种经济政策,如己所愿地调控经济。如赫希曼所指出的,斯图尔特这里存在一种暗示性的区分:一方面是因统治者的罪恶和欲望产生的“专横的”滥用权力;另一方面是一心 为公益的政治家实施的精确微调。斯图尔特只是认为,现代经济终结了前一类干预,但是却产生了对后一类干预的需要。其次,斯图尔特的经济仅仅限制在民族国家的疆界之内。他排除了在世界范围内展开自由贸易的可能性,因为事实上存在不同的国家政府:“存在不同的国家,各自必然有着不同的利益。既然没有一个统治者能够统领这些各不相同的利益,也就谈不上所谓的共同利益。当不存在共同利益时,每一个国家都应单独加以考虑。”除非存在一个世界政府“以相同的法律来治理,按照一个协调一致的计划来行政,是可以跟全球普遍的开放贸易相辅相成的”。因此,在斯图尔特这里,经济仍然存在重大的限制,它并不能够超越民族国家的疆界。在国际领域中,经济活动始终需要国家主权如影随形的控制或保护。除非存在世界性的主权者,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是无法充分展开的。

斯图尔特在早于《国富论》九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探究》一书中所表达的上述思想,可谓是重商主义思维的巅峰,实际上构成了斯密在这一思想中需要克服的最后一个堡垒。斯图尔特无疑看到经济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在他这里,经济始终未能充分独立于政治。如果说,在上一节所述的内容中,斯密实际上已经拆除了斯图尔特施加在经济之上的第一个限制,那么,拆除后者所施加的第二个限制,才真正意味着经济最终获得了比较彻底的独立地位。是否存在着一种不需要世界性的主权者,建立在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之上,但又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于后者的跨国界的自由“经济”?这无疑是斯密着力之所在。

斯密否定斯图尔特所代表的重商主义认为必要的那种国际领域中政治和经济的纠缠状态。在斯密看来,重商主义民族国家的主权者之所以追求有利的贸易差额,在相当程度是由于他们昧于财富增长的自然之道。由于不明白这种自然之道,重商主义完全以贸易差额的有利与否来衡量各个国家从对外贸易中所获得的好处, 进而使用垄断或奖金等方式来追求相应的差额。然而,这一假设弄错了国际贸易中一国的好处之真正所在。真正的好处不在于贸易差额的有利与否,而是一国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交换价值的增长, 或者一国居民年收入的增加。当两个国家相互向对方开放市场,进 行自由交换之时,每一方都为他方的剩余产品提供了市场。每一方都从交换中获得了自己的收入和资本的补偿,都可以将对方的主权疆域在经济上看成是自身经济与劳动分工范围的自然延伸。因 此,经济的非疆域化对于参与交换的国家而言,等于是在政治主权范围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使经济的体量和市场广度有了实质性的提升。

斯密注意到,重商主义的民族国家总是在追逐错误的目标。这 一错误使得英国和法国这两个富裕的邻近国家彼此带着嫉妒的眼 光看待对方的繁荣。原本“商业……应当成为联合和友谊的纽带, 但是现在却变成了争论和仇恨的最容易产生的源泉”。在斯密看来,这种贸易嫉妒完全是一种错分敌我的政治幻觉。英国和法国原本是靠得最近的两个国家,两者之间的贸易可以比它们与任何其他地区的贸易进行得更为频繁,从而使等量的资本在这种贸易中推动更大数量的劳动,为更多的人民提供收入和生计。而且,相对于遥远的美洲和其他地区而言,两者均为富国,对彼此贸易和经济的推动更大。“一个想要使自己通过对外贸易致富的国家,当它的邻国全是富裕的、勤劳的和商业的国家时,肯定最有可能达到致富的目的。一个四面八方由游牧的未开化人和贫穷的野蛮人围绕的大国,无疑只能通过耕种自己的土地、通过自己的国内贸易才能获得财富,决不能通过对外贸易去获得财富。”因此,两者之间的贸易其实比各自与美洲或其他地区的贸易更为有利。两者的富裕分别构成了对方经济的更大的场。

当然,斯密不是一个天真的商业和平主义者,他也注意到了邻国的财富是一把双刃剑。“邻国的财富在战争和政治中……可能是危险的……在敌对状态中,它可能使得我们的敌人所维持的海陆军优于我们自己的海陆军。”然而,斯密明显认为这种敌对和战争状态不是霍布斯意义上持续紧张的自然的战争状态。他清楚地指出:“邻国的财富……在贸易中肯定是有利的。……在和平商业状态中,财富一定能使得它们为我们自己产业的直接产品或用这种产品所交换来的东西提供更好的市场,交换更大的价值。正如,一个富人能比一个穷人成为临近劳动人民的更好顾客一样,一个富国也是如此。” 而且,即使邻国的制造商比较强大,他最多是本国制造商的非常危险的竞争者,但是这种竞争将极为有利于本国的广大人民。因此,在斯密看来,虽然民族国家体系内部难免有时会面对战争或政治的冲突,然而这毕竟并非常态。以此非常态为典型,来安排民族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阻碍经济的非疆域化,进而阻碍财富增长的自然之道,实乃舍本逐末。在斯密看来,民族国家使用垄断、奖金、出口退税等具体方式,力图将对方排除在自己的市场之外时,无非是玩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不仅错误地将本国资本诱导到了不利于公共利益的用途之上,而且缩小了彼此劳动分工所依赖的市场范围。

四、殖民地与帝国的重塑

殖民地问题,尤其是对英国与美洲殖民地之间政治联盟的重塑,是斯密面对重大现实问题时在实践上的尝试,也是上述理论逻辑在现实世界中的具体应用。斯密在殖民地问题上的论述,具有相当丰富的内涵。第一,他将欧洲各国的殖民地政策实践看成具有对照组的自然实验,在此基础上对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历史制度分析,从而进一步扩展了第二节中已经解释过的经济与政治之界分的逻辑。第二,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殖民地政策体系的分析与批判,构成了其经济非疆域化逻辑进一步的展开和证成。第三,斯密试图解决英国和美洲殖民地之间现实矛盾的政治经济方案,展现出依据经济发展的脉络,依据流变中的经济状况来提供政治解决方案的新思路。这三个方面均展现出,在斯密的体系中,政治和经济的位次有了相当程度的相对变化;而且,在人类社会的画面中,经济开始占有更为醒目的位置。

首先来论述第一个方面。斯密深谙古今帝国扩张之道。在他看来,古代世界就存在着两种分别以希腊和罗马为代表的殖民模式。在希腊模式中,母国虽然将殖民地看成是自己的孩子,随时施予巨大的恩惠和援助,也得到其尊敬和感激,但又将之看成是独立者,不对其行使直接的权力或管辖权。与之相应的是,殖民地具有相当的自由,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殖民地可以自己规定自己的政府形式,制定自己的法律。罗马模式则不然,尽管其殖民地也有一定的自由,但随时处于母国的修正、管辖和立法权威之下,最多只能成为一个自治团体。在这两种模式中,斯密毫不犹豫地偏爱希腊模式。在他看来,希腊模式的优越性直接体现在其殖民地在财富和强大方面进步非常快,甚至超过母国。而罗马殖民地的辉煌则远为逊色。希腊模式和罗马模式的界分,为斯密的殖民地论述树立了参照系。在他看来,美洲殖民地与现代欧洲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本质上类似于罗马殖民地与母国的关系,尽管由于距离遥远, 母国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

欧洲各国的殖民地管理方式本身也存在着相当程度上的差异。虽然殖民地可能也有自己的议会或行政机关,但后者仍然或多或少地承受着来自母国的政治压力。因此,母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实际上类似于民族国家内部政治主权与经济之间的关系。由于这一政治与经济之间关系的不同,欧洲国家各殖民地的繁荣程度迥然有异。西班牙建立殖民地最开始就是为了获得金银,从而一开始就非常关注其殖民地,对之施以控制。相反,其他欧洲国家在很长时间内则忽略了其殖民地。然而,“前者并没有因为这种注意而更加繁荣,后者也没有因为这种忽略而变得更坏”。法国的殖民地加拿大在专营公司统治期间的进步,相比其他新殖民地远远不如。但是在密西西比计划失败、这家公司被解散之后,加拿大的进步则非常明显。而在所有殖民地中,英格兰在北美的殖民地进步最快。斯密指出,一般而言,“良好土地的丰富,按照自己的方式管理自己事务的自由,似乎是所有新殖民地繁荣的两大原因”。虽然,在土地丰富方面,英格兰的北美殖民地根本比不上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殖民地,但在政治制度方面,英格兰殖民地最为优越,足以抵消这一不足而有余。在斯密看来,英格兰的殖民地享有更为合理的土地法、更为温和的税收负担,以及处理自身剩余产品上的更大自由。不仅如此,相比于其他国家的殖民地,英格兰的殖民地拥有更为公正的立法机构和行政机关。反之,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极权政府又在各自的殖民地上建立了起来。而且,由于距离遥远,母国所授予下级官吏的独断权,因为得不到司法救济,行使得更为专断野蛮。在这一比较制度分析中,斯密无疑洞察到了母国和殖民地在政治和经济关系上的两种不同做法。英国对殖民地虽然也有索取,但索取温和,相对侧重于对经济的培育与保护,顺应经济的自然。相反,西班牙这样的国家则是攫取大于保护和培育。

斯密的上述分析构成了上文中经济与政治之界分逻辑的进一步展开。这里同样强调的是经济作为自成一类的存在,任何粗暴的、攫取的而非培育的做法,都将毁伤经济。相反,殖民地在不那么横暴的母国统治下享受的地方自治的自由,则是繁荣的源泉。在这里,斯密再次清楚地注意到政治应遵循经济的脉络而行。当政治制度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并服务于后者时,繁荣可期。

殖民地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构成了斯密经济非疆域化设想的进一步展开。斯密注意到,美洲的发现和殖民对整个欧洲国家而言, 意味着世界市场的发现,具有历史性的意义。“美洲的发现,经由好望角去到东印度的通道的发现,是人类历史上记载的两个最大的和最重要的事件。” 欧洲能够从美洲的发现和殖民中获得一般性的利益,不仅增加自己的享受,而且扩大本身的产业。即便那些与美洲没有直接贸易关系的欧洲国家,也将因为可以间接地与美洲的商品进行交换而获得更大的市场。由此,经济的非疆域化,一个超越主权范围限制的广大市场,将在极大程度上提升整个欧洲的繁荣。然而,当殖民地建立起来,并且变得重要到引起母国注意时,母国的手就伸向了殖民地。“母国对它们制定的第一批规章制度, 就是确保自己对它们的商业的垄断权。” 欧洲各个民族国家都试图垄断对殖民地的贸易,将其他国家排除在自己的专属殖民地之外。

这种完全将经济与民族国家主权范围合二为一的做法,在斯密看来得不偿失。他认为,每一个母国从属于它的殖民地所得到的,无非有两种利益:一种是每个帝国从其统治的各省中所得到的普通利益;另一种是从美洲殖民地这种特殊的省份所得到的特殊利益。前者无非是母国从殖民地所得到的军事力量上的支持,以及各省对帝国文官政府所提供的收入。就这两方面而言,斯密认为, 没有一个美洲殖民地为其母国提供过军事力量的支持;就为文官政府提供的收入而言,只有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曾经对母国做过些微小贡献。因此,就第一种利益而言,美洲殖民地对欧洲母国的贡献相当有限。

第二种利益则是从殖民地的专营贸易中所获得的利益。在斯密看来,这种利益也不过是一种“假定”,无非镜花水月。以英国为例,虽然它因为垄断了其美洲殖民地的贸易,从而对殖民地的商品买得比其他国家更便宜一些,但这不过是一种相对利益,而不是绝对利益。其原因有二。首先,将殖民地的相应商品限制在某个主权 国家的市场之内,阻碍了其通过改良使价格进一步下降。相反,在 自由贸易的情况下,殖民地的相关商品因为价格更低和更为丰富, 更有助于与之贸易的国家的享受和产业方面的增进。尽管在这一情 况下母国丧失了买得更为便宜的相对利益,但却获得了便宜和丰裕 上的绝对利益。其次,当英国通过法律将殖民地贸易的垄断权据为 己有,将外国资本全部予以驱逐时,这改变了其自身资本在各个不同的贸易和生产部门的配置,将在比较有利的部门或贸易形式上运 作的资本引向了不那么有利的贸易部门或贸易形式,从而“破坏了不列颠产业所有不同部门之间的自然平衡”。斯密认为,相对于殖民地贸易的正面效应而言,殖民地垄断的效应不仅永远为负,而且 这种垄断本身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它虽然能够抑制所有其他国家(尤其是殖民地)的产业,但本身不仅无益于建立实行垄断的那个国家的产业,反而会将其削弱。西班牙和葡萄牙就是前车之鉴。“对众庶和繁荣的殖民地的贸易垄断不足以建立、甚至不足以维持任何国家的制造业,西班牙和葡萄牙的例子就是说明。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拥有任何重要的殖民地之前,就是制造业国。自从它们拥有世界上最富的和最肥沃的殖民地以后,就不再是制造业国了。” 因此,对殖民地的垄断不足以成为任何一个帝国的立国之基。

在斯密看来,殖民地垄断不过使得单个阶层的人受益,使得他们从中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但因为人为地提高了少数贸易部门的资本利润率,资本配置发生扭曲,资本积累和土地改良都受到了挫抑,遭殃的是整个国家的一般利益。斯密嘲讽这样的帝国为受到小商人支配的国家。在他看来,一个国家的根本还是在于其自身经济的自然发展与资本的自然配置。国家不仅要积极地融入世界经济,充分借助其他国家的地区和市场,而且本身也需要向其他主权

国家开放市场。相反,试图使用国家主权和政治军事手段来割裂世界经济并使之疆域化,会产生两大不利后果。首先,这会不利于世界繁荣,从而不利于民族国家的繁荣。其次,这不仅会扭曲和阻碍经济发展,扭曲各个经济部门的比例关系,而且因为维持帝国的巨大政治和军事费用,会使得整个帝国计划对母国成为难以承受的负担。这正是斯密在殖民地问题上着重讨论的第三个方面。

就英格兰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关系的分析,上文其实已经略有提及。斯密清楚地认识到,维系美洲殖民地的垄断权实际上已经成为大英帝国不可承受的负担。前者实际上从来没有为支持母国的文官政府或国防提供任何收入或军事力量,而英格兰本土从这种垄断中所得到的不过是一种政治上的虚荣。“垄断权是它们依附我国的唯一标志,也是迄今为止从这种依赖所取得的惟一果实。” 斯密认为,美洲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未来前景存在两种方案:分离或者合并。

分离方案意味着英国自动地放弃对殖民地的一切权威,让后者自己选举地方长官、制定法律、斟酌和战。这种方案在经济上的好处是巨大的。不列颠不仅能够立刻摆脱沉重的支出负担,而且经济本身将变得更为健康和繁荣。不仅如此,英国和美洲之间的天然感情也能够迅速地得以恢复,两者之间至少可以像希腊的母国与殖民地那样,变成在贸易和战争时均能相互支持的同盟国。然而, 尽管统治美洲殖民地不过是一种政治上的虚荣,源自于人性中对统治的渴望,但分离“等于是提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接受 过,并且永远也不会接受的提议。……这种牺牲虽然常常是符合每一个国家的利益的,但却总是损害它的威信”。尤其是,分离方案也将削减统治集团中很多具有支配他人能力的位置。尽管在斯密看来,分离方案未必不是一种可行的方案(在这种方案中,经济上的考虑重于政治上的虚荣),但考虑到人性的性质,他认为英国不大可能会采取这种方案。

另外一种选择就是合并。合并方案要求殖民地省份不仅能够应付自己在各种建制上的花费,而且能够为帝国的一般政府之维持提供一份收入。然而,这个从理论上来看非常公正的要求,在帝国的政治计划中却难以实现。征税的方式无非有两种:一是由在帝国中央管理下的殖民地自己的议会来征收;二是由英国议会征收。但无论哪一种征收方式,都面临着政治经济上平衡的困难。

就前者而言,这要求殖民地议会与帝国中央之间建立比较稳固和良好的政治服从关系。然而,即使在英格兰议会中,也仅仅是在议员分占了大部分由文武建制产生的官职之后,才建立了这种管理制度。但英国本土和美洲过于遥远,国王无法有效地监督殖民地议会,也无法充分地使殖民地议会成员在帝国政治体系中享有官职。而且,即使殖民地议会与帝国中央建立了良好的政治服从关系,由于殖民地偏居一隅,它们也无法对整个帝国的费用以及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有较好的判断。

即使帝国中央的议会只确定税收额度,而由殖民地的议会来确定征收方式,这种比较温和的做法也会存在很大限制。斯密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依照大英帝国和法国的先例,即使在帝国中央没有代表的殖民地,也不用担心自己被课征超过正当水平的税收。倒是帝国中央本身需要担心殖民地所承担的税收达不到适当的比例。殖民地议会完全可以找到各种借口来拒绝英国国会哪怕是最合理的派征。这并非空穴来风,实际上自有世界以来,大不列颠或许是唯一在扩大帝国时没有增加收入反而增加支出的国家。与其他帝国不同,大不列颠总是一力承担其附属省份所应该承担的保护帝国的费用。

第二种方式,也就是撇开殖民地议会直接由帝国中央征税的做法,会更加不可行,因为这将终结殖民地议会及议会中的领袖人物的重要性。然而,不仅殖民地本身的稳定和繁荣依赖于这些领袖人物的重要性,而且,在被剥夺了重要性之后,这些人将领导殖民地拿起武器捍卫自己的重要性,从而开启战端。

因此,在斯密看来,合并方案的唯一可行做法是采用代议制, 让美洲殖民地依据对帝国公共收入的贡献比例,选派代表进入帝国中央的议会,以此来满足殖民地政治精英的统治欲,克服其分离倾向。斯密认为这种联合方式是可欲的,也是可行的,因为尽管这种116联合在实现过程中必定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但是“主要的困难或者 不是产生于事物的本性,而是产生于大西洋此岸和彼岸的人民的偏见和意见”。斯密认为,这种做法也能够打消殖民地人民的畏惧,使其不必担心因远离政治中心而遭受压迫。因为,除了在帝国中央有自己可靠的代表之外,由于其财富、人口和土地改良方面的进步如此之快,殖民地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成为新帝国的中心。

由以上可见,斯密重塑帝国的政治经济计划的基础是其对经济的理解。首先,他注意到重商主义帝国不仅承受了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且阻碍了财富的自然增长。与之相应的是,帝国的荣耀不过是一种虚妄。其次,在指出分离计划不太现实,从而表达出对这种虚妄的同情性理解时,斯密致力于在平衡经济与政治的基础上打造一个新大西洋联盟。在这个联盟中,经济无疑仍然是其中的基础性因素。殖民地必须分担帝国的基本费用。而大西洋联盟的政治计划本身,就是在为母国和殖民地之间更为纯粹与平等的经济关系,以及双方更为繁荣的经济前景做出筹划。最后,斯密清楚地看到,如果按照收入比例派遣代表,则随着大西洋两岸经济形势的转移,必将意味着帝国的政治中心随着经济中心的转移而转移。对此,斯密无疑是乐观其成的。在这一点上,他对其前辈哈灵顿有所继承也有所发展。哈灵顿最先将政治权力视为经济的副产品,主张将政治权力建立在经济和财产之上,尤其是建立在土地财产之基础上。政治与经济之间的这种关系得到了斯密的继承。但是,由于斯密观察到了全球贸易下不断生发出的财产以及不断变动的经济版图,他不仅在财产和经济观上突破了哈灵顿以土地财产作为政治设计之基础的观点,而且拒绝了后者在《大洋国》中倡导母国政治上严密控制殖民地的主张。斯密更加富有顺应的智慧。正如罗斯所指出的,斯密关于大西洋联盟的说法,体现出他愿意推动政治改革以适应经济的动态发展,创造新机制以克服现有冲突。

经斯密重新塑造过的英帝国不复旧貌,已经不是重商主义的帝国,而是更新为自由贸易的帝国。斯密并没有放弃民族国家,他是个非常清醒的政治现实主义者。他反对的只是民族国家体系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这个重商主义版本。他所试图做的也正是在承认民族国家体系之现实的基础上,以政治和经济的相对分离与经济的非疆域化来克服其弊端,使全人类成为彼此的帮手,共同分享新世界和新市场的发现所带来的福祉。

五、结论

斯密的重商主义批判具有极为丰富的政治学含义。首先,在他看来,重商主义对经济与政治及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不甚了了,没有将经济看成自成一类的存在。重商主义过度强调国家主权和政治家的功能,忽略了民间力量和财富增长的自然之道。与之不同, 斯密将原本集中在政治精英手中的国家富与强的政治责任,以经济化的方式分散到了整个经济体上。其次,斯密在理论上实现了经济的非疆域化,从而在现代的民族主权国家体系中发现了一种不同于重商主义的可能性。这种新安排没有触动原有的民族国家体系的政治主权,但是大大地扩充了经济的空间。最后,在英国与美洲殖民地之争的问题上,斯密表现出以经济的脉络和走向为基础设计政治体系的政治智慧,提出了一种不同于重商主义帝国的自由贸易帝国计划。这种计划同样没有否定民族国家体系或仰望世界大同,但大大超越了重商主义民族国家体系的局限。总而言之, 斯密重新界定了政治和经济的相对位置,使得经济开始占据相对主导的位置,并在相当程度上使得经济成为了对政治的超越。这就是他对现代人的政治经济视界的贡献。从某种意义上讲,斯密是依然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的现代世界的设计师之一。而对于当下的中国,他的思考仍然具有相当的关切性。

责任编辑:金子淳 一审:陈鑫 二审:于孟圆

文章来源:《政治思想史》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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