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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规/余靖

 江山携手 2019-07-31

《子规》是宋代余靖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子规就是杜鹃,作者借子规自喻,大声疾呼地申诉自己的冤屈,表达自己被贬的无奈和伤感。

作品原文

子规

余靖

一叫一春残,声声万古冤。

疏烟明月树,微雨落花村。

易堕将干泪,能伤欲断魂。

名缰惭自束,为尔忆家园。

注释

范仲淹上书朝廷,要求对旧制进行整顿和改革,遭到守旧派反对,被贬为陕西路宣抚使。当时诗人为集贤校理天章阁待制,与范仲淹交往甚密,于是上奏章为范仲淹辩护,也被贬。这首诗即为此事所感而作。

[1]子规:即杜鹃,作者以其叫声比喻自己为出于悲苦与冤屈的呼号。

[2]名韁:名,功名,这里指科举考试;韁,同缰,系马绳。名韁,把追求功名富贵,看作束缚身躯的韁绳。

[3]自束:束,束缚。自束,自己束缚自己,这里指参加科举考试。

[4]为尔句:尔,你,这里指子规。这句说,听到子规的声声悲叫,勾起阵阵乡愁。

译文

子规鸟叫了春天就残缺了,每一声都在述说着万古的冤屈。

烟火稀疏,明月挂上了树梢,天开始下小雨,村子里面花落了。

我轻易地流干了泪水,伤心得像是要断了魂。

名声不好了,惭愧的想要自杀,为了你回忆家园。

赏析

余靖贬知吉州,1015年(庆历五年)五月十五日接到敕命,星驰即道,迅疾赶赴任上,八月十四日到州。他带着赎罪的心情,在吉州勤询疾苦,削去苛横,求古人简易之理,做了一些亲民善政。然而,他蒙冤不白,内心不得平静,于次年暮春,写下这首诗。

作者以子规自喻,大声疾呼地申诉自己的冤屈。尽管他泪将干,魂欲断,成了封建统治集团派系斗争的牺牲品,却只字没有提及政敌,更不敢把矛头指向最高的统治者,惟有自伤自惭,自怨自艾;最后想到索性归家,一走了事,甚至卖了命,还不明死于谁手。这是余靖这一类愚忠的封建士大夫的悲剧。

不过,这首诗的构思极富艺术匠心,可以视为余靖诗歌在思想性和艺术性结合方面趋向成熟的标志。首联写子规,声嘶力竭地鸣冤叫屈,这其实是余靖自己的化身,采用暗写的手法。颔联写子规申诉的环境,实质也即当时的社会背景,十个字叠用了六个名词,勾勒了一幅烟雨微茫的景色,说明作者找不到知心的人,也找不到可以尽情倾诉的人。颈联和尾联,明写作者自己的处境和打算:除了哭向家园之外,没有别的出路。他怪责自己谬从科试,更悔恨自己孤直见进,言外之意,促人深省。虽然作者处处只说自己,但客观上也暴露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有一定的揭露和批判意义。

该诗首联突出一个冤字及颔联写子规申诉的环境,实质也即当时的社会背景,十个字叠用了六个名词,勾勒了一幅烟雨微茫的景色,说明作者找不到知心的人,也找不到可以尽情倾诉的人。将作者此时的心情刻画得淋淋尽致。

这首诗歌运用了借景抒情和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开头两联借景抒情,作者描写了子规啼叫、疏烟明月、微雨落花等景物,写出了一幅春残之景,寄寓了自己的感情;最后两联直抒胸臆,联想到了范伸淹及自己的遭遇,诗人肝肠寸断,涕泪滂沱,惭愧为名利所缚,感叹不如及早归隐田园。

作者简介编辑

余靖(1000—1064),本名希古,字安道,号武溪。北宋韶州曲江(今属广东韶关)人。出身于仕宦之家。少时随舅父师从进士黄正读书,性聪慧,过目不忘,后师从林逋先生,学业大进。1024年(天圣二年)进士及第,起家为赣县尉。官至朝散大夫,守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知广州军州事,兼广南路兵马都铃辖经略安抚使。赐紫金鱼袋,赠刑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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