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跨入2019年了,想单纯的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避税已经行不通了。要知道,去年因为个独的事情,明星们补税117个亿,给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自此以后,个独的申请也越发的严格。 过去,个人独资企业曾经被用于做以下的税收筹划,但在个人看来,是存在不少问题的。 1. 高收入者的变相“工资”。有少部分的高收入者,想通过注册“个独”,来将部分“工资薪金”转换为“经营所得”,从而将40%-45%的税率降低至综合税率6.8%以下。看似美妙,实则暗含风险。 从性质上讲,这部分高收入者很多是企业的股东、高管,在外面另立门户,与企业做生意,意欲何为?从税收上讲,纳税公平,高收入者才应该是纳税的重点,而不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从现实上讲,今年个人信息已经全部实现入网,这些举动是比较容易被发现的。 2. 企业转移利润有少部分的企业,觉得自身利润过高,于是将企业利润以费用支出的方式转移到某地的个人独资企业中,进而将企业所得税,变为了核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负大大降低。 但是,从业务的实质来讲,这些转移的费用符合真实的发生么,还是仅仅为了转移利润,要打个问号,也因此,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 因此,从去年年底开始,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很多地方有限制了。注册个独,更重要的还是考虑业务的实质。从实际出发,符合实际情况的,才能合理节税。 合理避税和逃税的区别是,逃税是犯法的,合理避税是合法的,一般是纳税人通过寻找税法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运用税法的特例等方式来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但这肯定不是立法的初衷,因此,会有一些“反避税”的措施出台。合理避税是可行的,但并不提倡。最高级的层次,应该是税务筹划,也就是“未雨绸缪”,对企业的各项活动进行前瞻性的设计和安排,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比如,对于一家公司的以下两种做法,可以体会下用意: 总之,2019年了,用个独避税的做法要注意业务实质,不要滥用。对于各种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法,要慎用,不能跌入逃税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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