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中很多时候,被征收人是需要为自己拿到的征收拆迁款缴纳税费的,本文就针对个人住宅征收拆迁为例,讲解一下被征收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契税。 一、个人所得税 (一)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文,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依据财税[2010]42号文第五条,“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二、契税 (一)依据财税[2005]45号文,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明确,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应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三)依据财税[2010]42号文第三条,“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四)依据财税[2010]42号文第四条,“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三、缴税案例 (一)王某取得价值60万元的改造安置住房(该省确定契税征收率为3%)。该改造安置住房面积85平方米,王某能提供首次购买住房证明,则王某应缴纳契税:600000×1%=6000元。 说明:王某取得的改造安置住房85平方米,小于90平方米,依据财税[2010]42号文第四条,可按1%计征契税。 (二)周某取得价值80万元的改造安置住房(契税征收率为3%)。该改造安置住房面积100平方米,周某能提供首次购买住房证明,则周某应缴纳契税:800000×3%×50%=12000元。 说明:周某取得的改造安置住房100平方米,大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依据财税[2010]42号文第四条,可按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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