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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 失智老人长期照护问题及对策研究

 hongy6 2019-08-03

失智老人长期照护问题及对策研究

代宝珍

失智症简介

失智症(也称认知症、老年痴呆症)是一种以认知功能缺损为核心症状的获得性智能损害综合征,病程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常伴有精神、行为、人格异常,病程发展具有慢性和进行性特点,一旦发病不可逆转,迄今尚无有效的临床治愈方法。该病起病隐匿,早期症状往往只是健忘,中后期可出现幻觉、幻听、精神异常、行为改变和人格障碍,患者失去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不知道自己是谁并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直至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死亡。

江苏省失智老人数量

全球现有失智症老人1500万,每年新增1000万,到2050年,将达15200万(每3秒增加一个患者)。我国是全球失智老人最多的国家,现有失智老人超过1000万,年增100万,预计2030年超过1600万。全球失智症负担已超过8180亿美元,2030年将超过2万亿美元,远远超过糖尿病(560亿美元)和吸烟(2650亿美元)的危害。超过50%的失智老人生活在中低收入国家,其中仅10%得到诊断。2040年我国失智老人数量将等于全球发达国家失智老人数量总和。

江苏省于1986年进入老年型社会,是我国最先进入老年型社会的省份。目前户籍人口老龄化率仅次于上海、北京,位居全国第三位,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13个设区市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25%的有6个(南通、无锡、镇江、苏州、泰州和扬州);占比超过30%的县(市、区)有7个(如东县、太仓市、南通市港闸区、通州区、苏州市吴江区、海安市和苏州市姑苏区)。淮安、徐州、连云港、宿迁等4个设区市的老龄化率低于20%,分别为18.90%、18.16%、17.20%、16.11%,其他地区均在20%以上,表面上看苏北老龄化程度并不严重,但考虑到劳动力外流、留守老人多等因素,苏北地区实际养老服务压力并不比苏南苏中地区小。

研究显示,失智症患病率会随老人年龄增长而迅速飙升,在65-69岁患病率为0.9%,90岁以上患病率达27.4%。保守估计,江苏省现有失智老人至少85万。老年人中,高龄、女性、受教育程度低是罹患失智症的高危人群。江苏省现有失智老人中,高龄老人、女性老人、农村老人占比分别比低龄老人、男性老人、城市老人高。

江苏省失智老人长期照护现状

多数失智老人在家中由家庭成员照护。例如,南京市鼓楼区失智症老人仅有20%选择入住养老机构,80%因为个人及家庭因素选择居家养老,其中70%由子女、老伴或居家保姆照顾,30%进入社区居家照料中心日托。

不同于一般失能老人,失智老人的失能状况随着失智症病情的进展而逐渐加重,同时由于认知功能、理解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的逐渐丧失,会出现记忆力严重退化、容易走失和情绪不稳定,部分失智老人甚至会出现暴力行为、被害妄想和幻觉等特殊情况,因而需要特殊的长期照护服务。

一般的公办养老机构不愿接受失智老人,而民办养老院受条件限制无法承担失智老人的陪护。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成员照护者承受着巨大的精神、身体、经济上的压力和负担,很多失智老人的子女力不从心。在一些偏远地区,家人外出打工或者上班时,也只好将老人反锁在家中。

江苏省失智老人长期照护存在的问题

(1)相关配套政策与标准缺失

尽管部分城市(如南通)率先将重度失智人群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但尚没有专门的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机构认定与评估、照护人员资质认定与培训等配套政策。同时,失智老人认定和评估标准、机构照护住房标准及照护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等级及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等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

(2)照护者资质认定和培训不足

无论是家庭成员还是机构照护人员,均严重缺乏照护技巧与能力培训。当前失智老人长期照护主要由家属承担,接纳失智老人或开辟“失智专区”的照护机构很少。即使是接纳失智老人的照护机构,也鲜有定期开展失智老人照护技巧和能力等相关培训,照护人员在失智老人照护方面专业性普遍较差,失智老人照护人员资质认定标准缺乏。

(3)公众对失智症缺乏正确认知

江苏省尚未开展全民普及性失智老人及其长期照护相关健康教育与培训工作,公众普遍缺乏对失智老人正确的认知,导致公众对失智老人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由于害怕歧视及缺乏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技巧与能力培训等,失智老人照护者常常承担巨大心理压力,极易出现精神抑郁症状。同时,失智老人及家属由于害怕被打上“失智”的标签,会对社区及机构相关筛查工作不予配合或隐瞒病情。

(4)失智老人无法得到高质量照护

尽管少量高端照护机构尝试开展不定期活动以改善入住老人的认知功能,由于缺乏理论指导而缺乏系统性。绝大多数中低端照护机构对失智老人按一般失能老人进行照护管理,将精神症状严重者予以劝离或送精神病院等专业机构,或联合医疗机构给予精神类药物简单治疗。

政策建议

(1)尽快出台配套政策:设置独立的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政策规划、建立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制定失智老人照护机构认定与评估、照护人员资质认定与培训等配套政策。设立独立的失智老人专业性长期照护机构,逐渐形成居家-社区-机构长期照护服务紧密衔接的、连续性的照护格局。

(2)设立相关行业标准:高度重视失智老人失能程度的分级评估,设立包括失智老人认定和评估、机构照护住房及照护服务内容、方式、等级等在内的行业标准。开展失智症预防和轻度失智症的早期干预,降低老年人口的失智风险,延缓轻度失智老人向重度失智的转化。

(3)建立监督与评价体系: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监督与评价机制,设置与监督与评价结果相关的奖惩制度。开发针对基本健康老人的健康评估系统和管理系统,动态的评估和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同时对失智症预防和轻度失智症的早期干预进行系统性评估,寻找降低老年人口失智风险、延缓失智老人病情进展的科学干预策略。

(4)开发照护人力资源:加强失智老人长期照护人力资源规划,将失智老人长期照护培训纳入国家就业培训体系,在社区和机构普及性推广失智老人长期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积极倡导和组织社会志愿者服务,提高相关部门管理岗位人员、活动组织工作人员的素质,营造失智老人照护者友好社会氛围。

(5)加大失智症科普力度:制定失智症相关知识的江苏省宣教计划,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开展提升失智老人认知率的宣传教育活动试点并大力推行示范性活动,如失智老人免费培训课程、社区失智老人互助会、失智老人友好商店、卫生机构项目等。鼓励建立失智老人相关的社会组织,利用社会力量传播对失智老人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照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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