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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十总督辖区

 江山携手 2019-08-04

    ⒈直隶总督:驻保定,亦驻天津。辖直隶(河北)省。

    ⒉湖广总督:驻武昌。辖湖北、湖南两省。

    ⒊闽浙总督:驻福州。辖福建、浙江、台湾三省。

    ⒋陕甘总督:驻兰州。辖陕西、甘肃、新疆三省。

    ⒌两江总督:驻南京。辖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两广总督:驻广州。辖广东、广西两省。

    ⒎云贵总督:驻昆明。辖云南、贵州两省。

    ⒏四川总督:驻成都。辖四川省。

    ⒐漕运总督:驻江苏淮安。督办漕粮运输。

    ⒑河道总督(两处):一处为江南河道总督,驻江苏清江浦(今淮阴),简称南河总督。一处为山东河南河道总督,驻山东济宁,简称东河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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