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中国哲学史上的大思想家。有关孔子的哲学思想,学术界已经有大量的研究;而对于孔子哲学的内在逻辑进路,迄今却未有一个明确而全面的揭示。本文不避浅陋,提出一己之见,以就教于方家。
通观孔子哲学,以“仁”为核心,上溯“命”而把“仁”提升到哲学的本体论;下连“德”而阐发出“内圣之道”,即人生哲学或道德哲学;再进而把“德”同“治”相联系,阐发出“外王之道”,即政治哲学或管理哲学。“命—仁—德—治”,构成了孔子哲学总体逻辑进路;而从“命”到“仁”、从“仁”到“德”、从“德”到“治”,则分别成为孔子哲学的本体论、道德哲学和管理哲学的逻辑进路。
“命—仁—德—治”的逻辑进路,使孔子的哲学获得了普遍性的意义。孔子对于世界的必然性(“命”)、人类的类本质(“仁”)、社会的道德规范(“德”)以及国家的管理方法(“治”)等等的揭示,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其学术思考的初衷──“恢复周礼”,而成为人类一般哲学思维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孔子哲学中高扬的人文精神,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精神的宝贵财富。
一、从“命”到“仁”的本体论进路
在孔子以前的夏商周三代,人们对于世界最高本体的认识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殷商人心目中的最高本体是“帝”,它是由祖先崇拜而最终形成的统一的宇宙至上神,主宰着自然界的风雨雷电和人世间的休戚祸福。西周人心目中的最高本体是“天”,它既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又体现了世界的必然性──前一属性是殷商“帝”概念的残留,后一属性则形成了“命”的概念。孔子哲学的重要任务,就是把“命”从“天”的框架中进一步剥离出来,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本体论范畴。
在孔子哲学中,使用“天”的概念,大抵有三种意思。一是“主宰之天”,如:“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以下引用《论语》,只注篇名)二是“自然之天”,如:“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三是“道德之天”,如:“天生德于予,桓鬼 其如予何?”(《述而》)。在这里,“主宰之天”强调的是精神性的支配,“自然之天”指称的是客体世界的活动,“道德之天”描述的是主客体精神的相通──无论是那一种意思,“天”的人格神形象都已经大大淡化。
究其原因,这同孔子对于鬼神的态度有关。他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先进》)在当时普遍信仰鬼神的时代,孔子却不肯随俗,对于鬼神的是否存在,采取了一种存疑的立场。对于当时民间的鬼神祭祀,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雍也》);至于他本人,则“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
与“神”的形象在“天”概念中的淡化相一致的,是“命”意识的突显。孔子很看重“命”,他认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尧曰》),本人也以“五十而知天命”自居。那么,孔子所说的“命”(或“天命”)到底是什么呢?
据《论语·宪问》记载,公伯寮毁谤孔子的主张,有人告诉孔子,孔子却坦然地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把握孔子之“命”的哲学含义。
“命”是客体的必然性。在孔子看来,自己的主张(“道”)能否实现,既
不取决于自己,也不取决于公伯寮,而是取决于“命运”。这就表明,“命”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体必然性。
“命”是主体可以认识和掌握的。孔子坚定地认为,自己的主张(“道”)是可以实现的,因为它们同社会发展的命运是相一致的。孔子强调自己“知命”、“知天命”,就是认为自己已经认识和掌握了社会发展的命运。
“命”是联系主客体之间的桥梁,是世界的最高本体。在孔子看来,不仅人可以“知天”,“天”也可以“知”人,“知我者其天乎!”(《宪问》)“命”作为世界的必然性,是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天”之间相互联系的必要环节,是高踞于主体与客体之上的世界最高本体。
孔子把自己的“道”能否实现,归之于“命”。那么,“道”是什么呢?据《论语·里仁》记载,有一次,孔子给学生们授课,他对曾参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参点头道:“我明白了。”下课以后,学生们问曾参到底明白了什么,曾参回答:“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那么,什么是“忠恕”呢?根据孔子的定义,所谓“忠”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所谓“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又见《颜渊》)──“忠”与“恕”都是孔子对学生解释什么是“仁”的回答。
如此看来,孔子所谓的“道”就是“忠恕之道”,即“仁之道”。也就是说,孔子的“道”就是“仁”,“命”与“道”的配合,就是“命”与“仁”的结合。
“仁”在汉字中是一个复合字,由“人”与“二”两个单字构成。东汉古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仁,亲也,从人二。”清代文字学家段玉裁注解:“亲者,密至也。从人二,相人偶也。人偶犹言尔我亲密之词。独则无偶,偶则相亲,故其字从人二。”由此可见,所谓“仁”,本意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
孔子则把这种人际关系进一步提升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类本质”。“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就在于他能够孝敬父母,敬爱兄长,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仁”,就是君子的本性所在。《礼记·中庸》引孔子的话说:“仁者,人也”。孟子也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仁”是人的本质,把握这一本质,就是“道”,儒家“一以贯之”的“道”。
“命”与“道”、“命”与“仁”的一致性表现在:第一,世界本质与人类本质的一致。天地生人,人是世界的一部分,人的本质即世界本质的体现。“命”体现了“天”与人之间的相关性,“仁”则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关性。第二,世界必然性与人类必然性的一致。“天命”不仅是“天”之命,也是“人”之命,包含着人生的一切当然之义。“天生德于予”(《述而》),人类具有“仁德”是与生俱来的,推行“仁道”也是理所当然的。第三,“命运”与“使命”的一致。对于自在的个体来说,“命运”是外在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而君子通过“知命”,了解命运,掌握命运,就成为自觉的主体,这时外在的“命运”就转化为内心的“使命”。“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以实现仁道为己任,这就是儒家的“天赋使命”。
“仁”是孔子哲学的核心范畴。在《论语》中,“仁”字涉及五十八章,计一百零九处,基本上都是孔子对于学生“问仁”的回答。其中,最重要的精神是“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爱人”是“仁”的最根本的特征。从“爱人”的角度看,“仁”作为本体具有以下特性。
“仁”本体的普遍性。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阳货》)人人都具有“仁爱”的天性,只不过由于后天的习俗影响,才有“君子”与“小人”之类的区别罢了。人人都有父母兄弟,都接受过父母的关爱,感受到兄弟的友好;反过来,对父母的关爱报之以关爱,对兄弟的友好报之以友好,这是每一个感情正常的人都会做的发自内心的抉择。这种人类社会存在的最浅显、最普通、最普遍的“爱”,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类感情”。这种“类感情”的提升,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类本质”。
“仁”本体的抽象性。孔子的“仁爱”从最普通的血缘亲属之爱开始,但又不仅仅限于血缘亲属之爱。“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从爱父母兄弟到爱天下大众,“爱人”的对象从近到远,从特指到泛指,从日常生活的具体行为到成己成人的理想品格,这就使“仁”获得了抽象的涵义。沿着这一思路,后来的孟子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把“爱”的对象进一步扩展到物,“仁”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其抽象本体的意义就更加突出了。
“仁”本体的关系实在性。“仁”的本意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孔子及其儒学把这种人际关系普遍化,抽象化,提升为人的本质,进而提升为世界的本体。这样,人与世界的真实存在,不再是一个单个的人,或单个的物,而是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仁”的实在,不是实体的实在,而是关系的实在。
“仁”的这种关系实在性同“天命”概念的转换有着直接的联系。如上所述,孔子以前殷商人世界观的最高范畴是“帝”。“帝”是一个人格神,是一个神圣化了的实体。西周人世界观中的“天”容纳了“命”的内涵,孔子则把“命”突显出来。“命”是外在于人类主体的客体必然性,而又涉及了外在客体与人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命”是建立在客体基础上的关系实在性,体现的是“天”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仁”则是建立在人类主体基础上的关系实在性,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后者更鲜明地表现出孔子哲学本体论的人文特色。
二、从“仁”到“德”的道德哲学进路
“仁”作为世界的本体,首先是道德的本体;它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它是人类本质的一般概括,又同每一个人的意识和行为有着直接的联系。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作为个体的“我”,通过学习和修养,可以使“仁”内化为道德的意识,并外化成道德的行为。“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这样,就从“仁”的本体论而转入了“为仁”的道德哲学。
孔子说:“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里仁》)仁者把“仁”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智者把“仁”作为自己的事业成就之方,他们都具有自觉的道德意识。首先是道德义务的意识。“仁”的精神是“爱人”。在孔子看来,“爱人”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凡有人群的地方,人们都必须相亲相爱,和睦相处,社会才能安定团结,人类群体才能得到繁衍和发展。离开了“爱人”,人就不成其为人,社会也就不成其为社会。因此,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爱人”就是一道“绝对的命令”,是人人都应该承担的道德义务。
其次是道德责任的意识。“仁”的体现是“忠恕”。“忠”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恕”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生活自立,事业发达,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希望和追求。而孔子认为,无论是“立”还是“达”,都不是单方面可以实现的。有仁德的人自己要自立,同时就必须使他人也自立;自己要发达,同时就必须使他人也发达。在这里,成就自己与成全他人是统一的。退一步来说,即使不能成全他人,起码也应该对他人采取宽容的态度。自己所不愿意做的事情不要强求他人去做,自己所不愿意得到的东西也不要强加给他人。总之,“成全他人”与“宽容他人”,在个体的生存与发展中,是一种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再次是道德自律的意识。“仁”的手段是“克己”。《论语·颜渊》篇记载:颜渊问仁,孔子回答:“克己复礼”;请问行动的要点,孔子回答:“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这里,表现出一种非常强烈的道德自律意识。
克制物欲是“克己”的基本内容。孔子并不一般地反对人们的物质欲望,但他主张对这种欲望要有必要的控制,控制的标准就是“仁道”。“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里仁》)违反“仁道”而得到富贵,君子不应该接受;违反“仁道”而摆脱贫穷,君子也应该拒绝。
为“仁道”而牺牲自我则是“克己”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为了实现“仁道”,不能贪生怕死,必要时应该勇敢献身。孔子的这一道德要求,对于后世的志士仁人具有极强的感召力。例如,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如此等等,都是可歌可泣的道德榜样。
孔子的“仁”是一种道德的精神,处理人际关系的抽象原则。它体现在具体的实践之中,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道德规范。依据对象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孔子的道德规范区分为以下三类。
处理亲属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孔子十分重视“孝悌”的作用。“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孔子所理解的“孝”,包含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但又不仅仅是赡养。“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与赡养相比,子女对父母的尊重(“敬”)更为重要。与此同时,孔子也指出,尊重父母并不是对父母绝对服从;子女应该“事父母几谏”(《里仁》),即对父母的过错委婉规劝,使其改正。“悌”则指弟妹对兄长的敬爱之情。无论是“孝”还是“悌”,都不是单方面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
处理一般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除上述的“忠恕”之外,孔子还提出“恭宽信敏惠”的道德条目,认为“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阳货》)“恭”即恭敬,恭敬地对待他人,就不会遭受侮辱。“宽”即宽厚,待人宽厚,就会得到大众的拥护。“信”即诚信,诚实不欺、言行一致,就能得到他人的信任。“敏”即勤勉,勤勤恳恳、努力工作,就会取得高效率。“惠”即慈惠,给人予好处,就能使用人。另外,孔子还认为:“刚、毅、木、讷近仁”(《子路》),他的学生则称赞“夫子温、良、恭、俭、让”(《学而》),如此等等,都是由“仁”而衍生出来的道德规范。
最高的道德规范。从“仁”衍生出来的道德规范,处理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存在着一个如何把握“度”的问题。有鉴于此,孔子提出“中庸”的概念,作为最高的道德规范。“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雍也》)所谓“中庸”,指的是不偏不倚的日用常行道理,其基本内容就是:待人办事,既不要过分,也不要不及,“过犹不及”(《先进》)。符合“中庸”精神的行为,孔子称之为“中行”。“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中行者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狂者勇于进取而办事不细,狷者为人耿直而有所偏激。如果勇于进取而又考虑全局,为人耿直而又善于与人合作,那也就达到中庸之道,成为中行之人了。
“中庸”的实质是寻求人际关系的和谐。“礼之用,和为贵”(《学而》)。“和”是人际关系的理想状态。“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孔子所主张的“和”不是后世所误解的没有矛盾不讲斗争的“一团和气”,而是在承认对立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使对立双方共生、共存、共发展。这一“和谐”的思想不仅可以用于处理人与人的关系,而且可以用于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人际和谐,天人和谐,万物和谐,正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在孔子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论中,包含着一整套道德修养的方法。“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雍也》)他主张道德修养要从自己做起,善于学习而努力实践。
“求之于己”。孔子十分强调人的内心自觉和主观努力。“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为仁”本来就是个人的道德追求,其动力应该来自于自己而不是来自于别人,其对象应该是要求自己而不是去要求别人。“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卫灵公》)道德修养主要依靠个人的努力。所以孔子提倡“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卫灵公》),责备自己严,责备别人宽,就可以避免怨恨了。孔子又提倡“自省不疚”(《颜渊》),内心反省而问心无愧,就没有什么可以忧愁和恐惧的了。孔子的学生曾参提出:“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以“忠”、“信”等外在道德规范与内心的自我省察相结合,从而达到提高道德修养的目的。
“笃信好学”。孔子很强调学习。他说:“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述而》)究其原因,这同孔子对于鬼神的态度有关。他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先进》)在当时普遍信仰鬼神的时代,孔子却不肯随俗,对于鬼神的是否存在,采取了一种存疑的立场。对于当时民间的鬼神祭祀,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雍也》);至于他本人,则“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
他孜孜不倦地追求知识,但又不是为了知识而知识。在他看来,知识提高的同时也应该是道德的提高。他对当时学习与修养相脱节的风气很不以为然,批评道:“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宪问》)这里所谓“为己”就是注意修养自己的学问道德,“为人”就是只注意修饰自己以便向别人炫耀。孔子主张“为己之学”,强调“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泰伯》),把学问和道德紧密结合起来。
因此,孔子所主张的“学”就不仅仅是向书本学习,更重要的是向社会学习,向人生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而从之,择其不善而改之。”(《述而》)“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里仁》)看到有德行的贤人,就应该向他看齐,使自己具有他那样的品德;看到不贤的人,就应该自我反省,使自己避免他那样的毛病。
“躬行实践”。道德修养的关键是身体力行,即孔子所说的“躬行”。“文,莫吾犹人也。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述而》)书本上的学问,是比较容易学到的;但要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去做,那就不容易了。因此,孔子很强调学了就要用,说了就要做,十分重视“言行一致”的问题。“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里仁》)不轻易发表意见,是因为担心自己说到做不到。所以孔子主张:“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为政》)对于你要说的话,先实行了,再说出来;做得到的就说,做不到的就不要说。这才是真正的“君子”,否则就是“伪君子”。孔子对这种“伪君子”深恶痛绝,“耻其言而过其行”(《宪问》),因而主张“听其言而观其行”(《公冶长》),以是否身体力行来作为检验道德修养的试金石。
孔子“为仁”的道德哲学,其最终目标是“成圣”。“何事于仁!必也圣乎!”(《雍也》)“圣”是道德理想的典范,“成圣”的方法则通过内心的道德修养。孔子的道德哲学,奠定了儒家的“内圣之道”,对后来的儒学特别是宋明理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从“德”到“治”的管理哲学进路
孔子以“仁”为核心的道德哲学,其说教对象主要是“君子”,即当时的社会管理阶层。“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在孔子看来,治国者的道德行为对于老百姓具有巨大的影响;充分发挥这种影响,正是国家管理的真谛。“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治国者推行“德治”,老百姓就会象“众星绕北斗”一样紧密地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在这里,“德”既是管理的手段,又是领导的方式,贯穿管理的全过程。这样,就从“为仁”的道德哲学转入了“为政”的管理哲学。
治国就是治民,治民就要控制民心。孔子对当时的各种治国手段进行了比较,认为只有“德治”和“礼治”才能真正控制得住民心。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使用政法和刑罚的手段只能使百姓暂时免于罪过,却没有廉耻之心;运用道德和礼教的手段却不但使人民有廉耻之心,而且人心归服。
“道之以德”是以道德教化为标志的内在控制手段。孔子主张为政要以道德教化为根本,而不应该片面强调刑罚杀戮。据《论语·颜渊》记载,当时有的统治者主张“杀无道以就有道”,孔子反驳道:“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企图用刑罚杀戮的高压手段使人民“守道向善”,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治国者如果真想把国家搞好,首先自己就要谨守善道,搞好个人的道德修养,然后推行道德教化,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准,上下“同德”而“同心”,国家自然兴旺。
“齐之以礼”则是以礼法规范为标志的外在控制手段。孔子所说的“礼”即“周礼”,实际上具有“法”的涵义。它是周代统治者制订和认可的政治制度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庞杂的法典大全。“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先进》),就是把“礼”当作治理国家的礼法规范。
对于个体来说,礼法规范带有某种强制性的色彩,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某种抑制性的作用。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克己复礼”──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合乎于礼;其具体要求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这样,礼对于一个人来说,完全是一种外在的规范;“齐之以礼”就成了一种外在的控制。但是,在孔子那里,“礼”的规范与“德”的规范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克制自己的同时也就是修养自己,“齐之以礼”与“道之以德”在控制人心方面是一致的。
至于“道之以政”和“齐之以刑”,虽然孔子认为它们不能控制人心,但也没有完全否定它们的作用。道德教化和礼法规范都不是宽大无边的,该用刑罚的时候还是要用刑罚。孔子认为:“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治国者任何时候都要有“软硬两手”,在这个问题上,孔子并不是后人所描述的那个“迂夫子”。
孔子希望治国者通过“为政以德”而取得“众星共之”的效果,这是在提倡一种“无为而治”的领导方式。提起“无为而治”,一般人都认为这仅仅是老聃及其道家学派的主张,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孔子不仅具有“无为而治”的思想,而且在先秦诸子百家中第一个在字面上明确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概念。他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卫灵公》)
所谓“无为而治”,其实就是管理中的“最小—最大原则”,即如何以最小的领导行为取得最大的管理效果。孔子所理解的“最小的领导行为”,一是“修己”,二是“用人”。“修己”是管理者的自我管理。在孔子看来,治国者通过“修己”,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就能起到上行下效的作用,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这样,各级官吏和广大老百姓就能自觉地按照社会的道德准则去行动,处理好各自负责的事情。这样,最高管理者就不必费尽心机地去指挥人们做这做那,而只要集中精力制定和带头实行道德规范,就可以把国家治理好了。这是一种以道德为导向的“无为而治”。
治国者要真正做到“无为而治”,还必须注意“用人”。孔子指出:“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泰伯》)朱熹注:“五人:禹、稷、契、皋陶、伯益。”舜积极选拔、放手使用这五位著名的贤臣,收到了良好的治国效果,而自己又免除了具体治国事务的辛劳。“言任官得人,故无为而治”。在这里,访求、考察、选拔、任用、考核官员,治国者是要劳神费力的;但如果任用的官员得当,具体的治国事务有人负责,治国者又很安逸了。
“任官得人”而“无为而治”,其奥秘就在于领导者可以集中众人之长,而免去众人之劳。例如,孔子的学生宓子贱就是一位成功的领导者,他的领导经验是:“任力者劳,任人者逸。”(《韩诗外传八》)一位领导者,如果任何事情都要亲力亲为,势必劳力伤神,事情还不一定能够办得好;如果集思广益,善于用人,分工负责,那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任官得人”而“无为而治”,关键在于领导者对下属必须高度信任,充分放权。据《说苑·尊贤》记载:“齐桓公使管仲治国,管仲对曰:‘贱不能临贵。’桓公以为上卿而国不治,桓公曰:‘何故?’管仲对曰:‘贫不能使富。’桓公赐之齐国市租一年而国不治,桓公曰:‘何故?’对曰:‘疏不能制亲。’桓公立以为仲父,齐国大安,而遂霸天下。”孔子对此发表评论说:“管仲之贤,不得此三权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霸矣。”反过来说,齐桓公之所以“南面而霸”,正是由于他对管仲高度信任充分放权的结果。
孔子的“为政以德”贯彻在管理的过程中,便是“修己安人”。孔子提出:“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宪问》)。从管理自己,管理官吏再到管理百姓,这就是孔子所理解的治国过程。
“修己以敬”说的是治国者的自我管理。在孔子看来,管理者只有首先管理好自己,才能管理好别人。“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子路》)如果端正自己,为下属作表率,就能不令而行;如果连自己都不能端正,还怎么能够去端正别人呢?
关于“修己”的内容,除了上述有关“君子”的一般道德修养之外,孔子对于治国者还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据《论语·尧曰》篇记载,子张问怎样才能治理政事,孔子回答:“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所要提倡的五种德行是:“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给人民以好处,自己却无所耗费;使用百姓,却不使他们怨恨;有所欲求,却不贪婪;安泰矜持却不骄傲;威严却不凶猛。所要摒弃的四种恶行是:“虐、暴、贼、吝”。不进行教育就杀戮叫做虐,不事先告诫就要出成绩叫做暴,起先缓慢执行后来突然限期叫做贼,舍不得给人钱物叫做吝。
“修己以安人”说的是对各级官吏的管理。孔子要求治国者“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子路》),就是给工作人员带头,不计较下属的小错误,提拔优秀的人才。据《论语·雍也》篇记载,孔子曾亲自向鲁国的执政者介绍自己的学生:“由也果,于从政乎何有”,“赐也达,于从政乎何有”,“求也艺,于从政乎何有”,把果敢决断、通情达理、多才多艺的人才推荐到国家的管理岗位上去。总之,他主张要量才录用,使之各得其所。
“修己以安百姓”说的是对老百姓的管理。国家安定团结,百姓安居乐业,是治国的理想目标。据《论语·子路》篇记载:孔子到卫国去,看到稠密的人口,感叹道:“庶矣哉!”冉有问:“既庶矣,又何加焉?”孔子回答:“富之。”冉有再问:“既富矣,又何加焉?”孔子再回答:“教之。”这里的“庶—富—教”,就是孔子的安民三部曲。“庶之”,就要“使民以时”(《学而》),让老百姓繁衍生息。“富之”,就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尧曰》),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教之”,就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为政》),对富裕起来的人民进行道德教化。
无论是“修己”还是“安人”、“安百姓”,都离不开道德的作用。如果说“修己”是治国者的“德行”,那么“安人”和“安百姓”则是治国者的“德政”。这里充分反映出孔子管理哲学与道德哲学的紧密联系,说明“内圣之道”与“外王之道”是密不可分的。
(原载《孔子研究》1999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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