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残联、各康复机构: 根据我会2018年度开展的0-7岁残疾儿童筛查摸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贫困脑瘫儿童进行康复救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救助脑瘫儿童126名(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二、康复机构及任务指标 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康复机构为:益阳市妇幼保健院(63名),益阳医专附属医院(43名),安化县残疾人康复中心(20名)。 三、救助对象 1、2018年度各区县(市)残联及机构摸底的有康复需求且未纳入上级救助项目的脑瘫儿童。 2. 年龄不超过 7 周岁。 3、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且无先天性心脏病或活动性肺结核等进行性传染病的残疾儿童。 四、救助时间及标准 康复训练时间为8个月,补助标准为1.2万元/人(不含脑瘫儿童矫形器装配)。 五、实施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家长(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区县(市)残联审定合格后对受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报市残联。市残联对康复救助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 六、工作要求 1、各康复机构严格按照《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通知》(益残联〔2017〕30号)文件中“0-7岁脑瘫儿童康复项目技术服务规范”开展康复训练。 2、各区县(市)残联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匹配相应的经费,用于补助受助家庭交通、生活等费用支出。 3、救助对象于12月30日前输送至各康复机构。 附件:1.2018年市本级脑瘫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 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3.2018年市本级脑瘫救助项目花名册 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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