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禹州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颍川办长春观小学特制定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现公布如下: 1、居委会:南街居委会、长春居委会、南关街7、8组、东街居委会1、2、6、12组;区域一:钧州大街以东,陈家坊街以北,东仓街、西仓街以南,准提庵街以西区域二:钧州大街以东,陈家坊街以南,钧官窑路以西,书院前街以北区域三:钧官窑路以东,泰山庙街以南,药城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区域四:菜园街以东,画圣路到转盘以西,滨河大道以南区域五:画圣路以东,建设路以南,药城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北(详情可参考以下招生地图) 4.原长春小学占地生 1、2019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9个班,每班50人,共450人,报满为止。1、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2、户口属于本辖区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儿童疫苗接种本即可到校报名。3、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可携带户口簿、医学出生证、儿童疫苗接种本、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校报名;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另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证明材料。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4、无城区户籍、有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有父母房产的适龄儿童,可携带户口簿、医学出生证、儿童疫苗接种本、居住证、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校报名入学。(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并已入住的也可入学。无居住证的,作为过渡期,今年没有办理居住证的,也可出具居住半年以上本人所交的水、电、气等佐证材料)5、以上所交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开学后退还。 1、证件审验登记时间:8月12日 —1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具体安排:4、审核确定时间:8月20日  2、对于报名所提供的证件,我校将经过公安局、房管局、人社局、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审验真伪。对提供假证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3、对提供虚假住址或不配合入户调查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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