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高中,早恋现象时有发生,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处在这个年纪的孩子们,对异性和“爱情”充满了好奇。那么,如果学生一旦违反了校规谈恋爱,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吗?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学生有“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如果学校的校规、校纪中有“学生谈恋爱予以开除”等相关内容的规定,按说是可以开除的,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事实是学校没有开除学生的权利。无论是我国《宪法》,还是《教育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学校开除学生就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这既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又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学生违反校规谈恋爱,学校是不可以开除学生的。但作为学生也应当以学业为重,不可过早谈恋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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