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写字、读书及书事

 星河岁月 2019-08-10

@青涩老男人      

写字(1)

初读杂文时,柏杨自嘲、李敖辛辣,均自己心头爱;初读散文时,余秋雨、周国平文笔绚丽,羡慕不止;  到现在,表情太重的文字一律腻味,唯梁实秋、林语堂白开水式文章,平淡中能嚼出菜根香。

从民国到当代,文人的文笔处于逐步没落的趋势,真正的文笔,还在于古文,古文里关键字的雕琢和惜墨如金,古文的简洁和概括。如史记中写皇帝的:“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这样的句子你怎么翻译都啰嗦不说,还失去原韵。

少时的语文教学有崇古之风,凡作文写好,老师总让我们三步修改文章:

1.把删而不改变句意的“的地得”全部删掉,

2.把连接词全部去掉

3.叙事中拖沓的定语,没必要的形容词,等全部去掉

还给我们举一个史记的例子:“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

中学被训练得文笔简洁,高中以后开始读外国文学、并且大量看国外哲学等翻译著作,由于翻译水平参差不齐,翻译过来的句子都是连词多,也就使我患上了一个毛病,我在不雕琢时,顺着思路写,就被阅读影响的大量连词助词和诸多不通之处,我却不能停顿修改,一旦停下思路就无法续上。

写字(2)

古文最大特色就是惜字如金,钱澄之《诗说赠魏丹石》中说:“情事必求其真,词义必求其确,而所争只在一字之间”。刘秉忠也在《藏春集》中说道:“青云高兴入冥收,一字非工未肯休。直到雪消冰泮后,百川春水自东流。” 

文眼句眼字眼之讲究。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是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两句的文眼点活,才使得成为流传百世的名篇;

而句眼所说见清朝仇兆鳌《杜少陵集评注》“唐人五言,工在一字,谓之曰句眼”,高适至杭州清风岭得句“前村月落一江水,僧在翠微闲竹房”,被骆宾王将“一”改为“半”以增强秋景秋意,这是句眼之例;

字眼之说更多是通过“一字师”而流传,有名的例子如李泰伯在范仲淹《严子陵祠堂记》所说的一段就是经典。李泰伯说:“台端文中有四句话:‘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长。’说云山江水那些话,意义太深而用词也太大,顺下来用‘德’字相衔接,好像转得太快了。我打算把‘德’字换成‘风’字,你看如何?”范仲淹点头称是欣然受之。

@青涩老男人      

@青涩老男人      

书趣(1)

看了《文雅的疯狂》和《嗜书瘾君子》里面的书痴情节让人乐得大笑开怀之余,也频频触碰到自己的共鸣之点。

《文雅的疯狂》开篇引言从一个叫布隆伯格的图书大盗开始讲起,他居然在全国各地盗窃了价值2000万美金的图书,以至于他做精神鉴定期间,被一个黑手党大佬召见,这大佬很好奇,有着这么好的身手,为何不偷一些黄金钻石等容易出手的东西,却把“身怀绝技”的空空妙手用来偷书?   结果布隆伯格认真解释到:“我一本书也不卖,我是想收藏的”,结果不能明白爱书人癖好的大佬以为碰到了一个神经病,即刻终止了会见。

西尔韦斯特.德.萨西一直担任法国国家图书馆东方文献写书部助燃,可这位深思远虑的人,一想到自己死后,自己藏书的命运,就悲从头上起、寒从心上来,对着自己藏书,大哭到:“终有一日。你会铺陈于拍卖行的桌子上被售卖,那些粗手大脚的俗人会买下你,他们不见得象你们旧主人一样配上你们,他们根本不配拥有你们!  你们对我来说何等珍贵,我花了无数心血和时间才集齐你们,我是如何珍爱你们,整日与你们相伴,我们早就融为一体了”,

结果一语成箴,萨西死后,仅仅过了五年,他的藏书就被拍卖后散藏于个个收藏家手中。

而50年之后,埃德蒙.龚古尔做法正相反,他在遗嘱里说:“我一生所收藏,切勿赠予冷寂如坟的博物馆,苦待着粗忽之看客,投以蠢笨的一瞥。”而一定要交拍卖行,把珍藏散卖到那些如获至宝的收藏家手中去珍惜,正如我当初辛辛苦苦等待这样的机会,我当初搜罗到宝贝的快乐,现在可以传递给与我气味相投的后人。  埃德蒙.龚古尔的这段名言,成为他藏品精美拍卖图册上的题词。

埃德蒙.龚古尔的想法也有道理,不过前提是他收藏的都是罕品、稀品,而象我那些大路货的收藏,分开一点没有意义,珍贵之处就是一个人独自拥有这些,通览这些,能造就出一个眼界不同的人,哪怕仅仅是偏科,都使得真正的意义逊色。

法兰西学院院士格扎维挨.马米耶,处理图书与上面两位不同,他把藏书全部捐给故乡小镇的公共图书馆,希望它们可以永远为后世的读者服务。  但是最有意思的是,他遗嘱上特意留下1000法郎,用于宴请国王桥与圣迈可桥之间的五十名书贩在最豪华的地方毫吃一顿,因为他几乎天天穿越这个地方,每天的乐趣就是在五十个书贩中穿梭、掘宝。 

结果之后还真的95位书贩以及家人集聚巴黎时髦的大维富餐厅,大家回忆到马米耶每天视搜书如赴盛会,为此还特制了衣服:此衣衫口袋多而深,有如大麻袋,足以装书一堆,马米耶讨价还价至于,还“不忘递烟给男摊贩,如遇女摊贩,还特意掏出一糖果盒,赠人以巧克力。他晚上睡觉时,习惯让爱书围满自己的床。

@青涩老男人      

书趣(2)

如果说《文雅的疯狂》是无数读书人的奇特传记,那么《嗜书瘾君子》就是用时刻点穴到天下爱书者的痒痒肉的诗意语言,忍俊不住的感觉和举止,让人产生共鸣,开始就说:“你可曾不经意晃进书店,原本打算只呆几分钟,结果随便一逛就是好几个钟头,出来手头还拎着一大堆书?光是置身于汗牛充栋、巧妙排列、精心归类的书海当中,是否让你莫名其妙地感到血脉贲张”,如果这些都是肯定的,那么就判定你也是个嗜书瘾君子。

书中写的是一个本来只是周六没事逛逛书店,没事翻阅书籍,自从买了第一本后,从此一发而不可收的心路历程,其实我们每一个爱书者都一样,我所有家人也最烦我买书了,每次看到我买书都说我:你那么多书,看的完吗?     《嗜书瘾君子》的语言特别俏皮幽默,让人忍俊不住还有共鸣,想不到大洋彼岸的爱书者,大家犯的毛病居然也都雷同,看着看着就会拍着屁股乐起来:“数量庞大不断爆增的书籍何以栖身?换句话说:压根没有足够空间,于是,我们只好书本堆叠起来——搁在地板上、桌上、床边、洗手间,总而言之:哪有空位往哪里摆。”

“家里有一大堆书的人,更是连搬家的念头都不敢有,一旦搬家,得好大功夫才能把那些书一本一本兜齐,再找足够的纸箱一一打包,还得冒着得罪一干亲朋好友的危险,连哄带骗地让大家帮忙把一个个奇重无比的纸箱一个个搬上车,到时候还要有人肯帮着搬下车。然后更麻烦的还得记者顺序,一个个再摆上去。”

书中写到:嗜书瘾君子宁可饿肚皮也要看书,乔治.吉辛买起书来常不顾死活,有一次他站在书店的橱窗前,“饱受着欲求与肚皮的蓄索的双重煎熬”他的肚子饿的咕噜咕噜直叫,简直就要揭竿起义,亘古的灵肉斗争在心中反复上演。要投靠书还是奔向食物?结果他:“在人行道上跫来跫去,一边数着口袋里的铜板,一抬头,小饭馆的招牌赫然在望,两方饥肠辘辘在心中交相呼应”,最后,他一咬牙一跺脚,干了一件嗜书瘾君子都会干的事:拿钱买了书。

我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也干过类似的事,刚工作时,就几百块工资,那时候又喜欢书又喜欢买古典CD,古典cd一张正价当时要130,所以除去生活费和开支,每月喜欢去老街口的新华书店买书,然后再去博雅买原版cd.

有一次先去书店,看到一套友谊出版社的柏杨全集,是那种分册小册子全集,毫不犹豫买了一套,然后看看剩下零钱,还可以去博雅买两张原版cd的指标,就把买过的书寄存在书店,自己去博雅挑了两张原版cd回来,取书时,发现自己存的书被人拿错了,于是看看兜里的钱,正好还够买一套的,但是回去的车费都没有了,但还是毫不犹豫地又买了一套,自己扛了一套书,走了30多里地回去的。

书事(1)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父亲那么帅而且成名早,就一直长得乏善可陈的母亲一点绯闻都没有,而且母亲的性格直爽到有些大大咧咧的粗线条,就是出去买个馒头,往往院子里碰到熟人就聊开了,忘了饭点,父亲饿得肚子咕咕叫,于是就到处出去找。   

 直到80年代的一天,母亲忽然抱了一套《资治通鉴》,好像那时候这套书要30块钱,差不多一个月我们家的生活费,买了这套书就意味着我们全家都要啃一个月的咸菜。


从来不读书的母亲,居然会做一个让全家一个啃咸菜的决定,也就是因为知道父亲一直很期待这套书,好容易见到出版了,所以利用关系第一时间买来了,看到父亲拿到书的高兴劲,一回来就看这套书.

看了不久,父亲就一篇一篇文章受启发而出,后来父亲对母亲得意地说:“你看,我的稿费早把那套书钱给赚回来了吧?” 现在回想起来,终于有些理解老两口尽管那么不般配,却一辈子那么恩爱,谁说般配就一定是长相上和素质上的,那种理解对方需求的善解人意,也就是最好的般配吧。

书事(2)枕书

我觉得书不一定是非要读的,就说自己吧,总是坐在书房发愁:数数剩下的岁月,我不可能把自己的藏碟听一遍,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藏书给读一遍,那么那些书放那里有何意义? --其实也是有意义的,就是随机中没准会挑中哪一本猛读,所有的存在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被发现的价值,没想到此,每天晚上想挑书看时,我就不禁联想到古皇帝晚上临幸妃子的选择和威风。

更多时候,书也是散落在自己枕边,也许我会在网络呆个整晚,也许我会在外面呆个整晚,但每晚临睡时,总是那么一伸手的习惯,有时读几页,有时读几行,有时累了,打开一下就睡了。有时来不及放的书就散落在枕头,让自己枕着去睡,其实自己枕过的书更多,也就是经常枕书睡觉的习惯。让自己出入在达人出没的场所凭赠了了一股自信:有谁能像自己睡觉8小时也离不开书?

书给我们更多的是一种氛围感,就如自己小时候,父母忙得从没有教育过自己,从没有让自己读书,也没有限制自己整日在外面疯玩,自己在家的时候也不多。但就是家中满屋子都是书,离开书架还有茶几上报刊.

我就这么整天看着书和报刊的封面长大,等长大的某一天,忽然觉得:自己读了很多书,我也到现在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曾经读过很多,于是我就将这种感觉当作现实、将这种幻觉当作财富。 我甚至疑惑,即使我从小一本书不读的话,我也不会比现在差很多。

所以,书是枕的,不是读的.

书事(3)潦草

我一直很佩服一种人,就是读完一本书后能评述得头头是道,大段引用信手拈来,小时周边这人才四周皆是,所以自小一直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智商比人要差。

自己喜欢上一本书时,会捧着一气给读完了, 看时天马行空,看后却泥牛入海。哪怕使劲回想起来,可连主要情节也记不全了。看小说时我是随主人公经历一场,主人公退场了,我也掉下来了;看历史时,总喜欢换看的同时,在纵横交错历史线索中整理思路的头绪,然后顺着思路摸,看到豁然开朗之际一般思路就随书而终结了,再回想所看内容,除了一片朦胧就是一团浆糊。

于是我将此归结为自己读书读得潦草,可少年时代看一本书都是一窝蜂流行和一本书传看的,同样时间看一本书,看别人夸夸其谈的意气风发,对比自己张口结舌的枯涸,心里一阵阵那个自卑阿。于是只能安慰说别人是精读,自己是泛读。既然是看了也吹不出,反倒放开了随心所欲看自己喜欢的书籍。

工作后有十多年与看书和文字无缘,直到有一年在回到文字上来时,我也就是以野路子涂抹着文字发泄而已,却发现,写文的过程中过去忘却的点滴不时随需要浮现出来,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知识面还是很广的,即使10多年未看书,但与现在的人比起来,居然算是博学了。惊喜之余,再留心观察一下过去那些侃侃其谈的同学,却发现已经集体沉沦了。

自信爆棚后,有时需要写写书评,却发现写书评是件最容易的事,经常一本书根本没读过,写的时候把书抓在手上,有时打开开头、有时随便翻到中间,对照着,然后就洋洋洒洒地发挥开了,居然经常写的比读过数遍该书的专家评得还过瘾,足以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才发现读书人与菜市口卖卤肉的贩子异曲同工之妙:卖弄一如吆喝,赚得不过是别人的眼球,叫卖的人反倒不会去吃自己东西,因为是啥货、卫不卫生,自己心里最明白。

 
 

岁月如梭,青涩如故

文 / 青涩老男人    图 / 网络

青涩老男人

微信号:bodelaier123

与你分享生活中的点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