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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相卿:北宋韩琦家族先世相关问题辨析

 霜叶晴空 2019-08-13



本文原刊于《宋史研究论丛》,2018年第22辑,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摘要:北宋韩琦家族先世资料并不丰富,且多有矛盾之处。韩琦先代名讳,其八世祖为"韩朏"、七世祖为"韩沛"、五世祖为"韩乂宾"、祖父为"韩构"。韩琦五世祖韩乂宾应该有二子,尹洙所云四子或记载有误。韩国华仕宦期间曾为"彰德军节度判官",太平兴国年间监蔡州税时本官为"著作郎","雍熙三年"(986年)出使高丽,至道二年(996年)为"峡路转运使"。上述内容都是学者在研究中存在有意无意忽略或存在考订未审之处。

关键词:北宋; 韩琦; 韩琦家族; 韩琦先世;

作者简介:仝相卿(1984—),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学界对宋代家族史或家庭史研究,已经形成了相当丰富的学术成果,就北宋韩琦家族研究而言,王曾瑜先生从起家方式、家族发展、族人仕宦、婚姻关系、教育及经济情况等出发,全面梳理了两宋相州韩氏家族的兴衰;[1]陶晋生先生研究了韩琦家族在北宋的婚姻和家庭情况,从中观察韩琦家族的运作和维持;[2]游彪教授深刻剖析了韩琦父亲韩国华墓志铭、神道碑等资料对韩国华形象的重新“塑造”,[3]以及韩琦对家族历史建构的曲折历程;[4]笔者以出土韩琦家族墓志为重心,讨论了韩琦的婚姻关系[5]、韩琦子韩端彦的生平,并利用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重合部分,考察了墓志铭撰写者与求铭者之间心态的差异。[6]然而,上述成果在叙述韩琦家族先世时,因资料缺乏,或语焉不详,或缺少辨析,结论颇有可商榷之处,故撰此文,对韩琦先世名讳、生平等问题加以厘定,以期对韩琦家族史的研究有所帮助。

一、韩琦家族资料的“失”与“得”

因资料不足,有关韩琦家族先代世系的梳理并不容易,韩琦在《韩氏家集序》中讲述了家族资料经过数代人整理又逐渐流散的过程。第一阶段的资料流散发生在唐末五代时期:“遭唐末乱,违难屡迁,以是家牒散而不完。”之后是家族资料的重新收集整理阶段,这源于韩琦祖父韩构和父亲韩国华两代人的努力:“先祖令公善继素业,深以谱系为重,乃取祖考以来墓铭所有者集为一编,首自为序,其意欲传示子孙,永永无穷。及先君令公之葬祖考也,亦亲为志,所次先烈甚备。”然而,大量的家族资料因韩国华的去世和韩琦兄长的早亡,逐渐流散亡佚,这是韩氏家族材料流散的第二阶段:“自先君之亡,家世文集所掌不专。四兄为孟州司法,尽取先君文集之官。兄物故,嫂辛氏携以归,其家不能辨识,尽亡失之。其先祖所集墓铭一编在家,又遗脱大半,存者首尾十数幅而已。”韩琦自仕宦以来,对家族资料的重新搜集可谓不遗余力,他感叹道:“某自成立,痛家集之散缺,百计访求,十稍得其一二,而所集著墓铭者,终不可得。”[7]韩琦的感慨绝不是泛泛而谈,而是切肤之痛,他言道:

庆历三年,自陕西四路帅召为枢密副使,三代皆及赠典,而曾祖妣忘其姓氏。阅所存墓铭,则有清河郡夫人之志,遂以张氏追封。后再详之,张氏乃四代祖鼓城府君夫人也。虽辨其误,而无如之何。四年秋,谋先君之葬,得起居舍人、直龙图阁尹洙为志,赞善大夫薛仲孺书石。书才数行,有宣州掌记辛有终者代归来访,且云:曾得先令公文二编,不敢隐。闻之惊喜,遽问其目,则曰:书题草也。次日得之,视其目,如其言,且慰且恨。乃反覆披究,则杂以他文,先祖墓志亦在焉。参考祖先事迹,益以明白。验曾祖妣乃史氏也,亟请书石者,独未书姓氏、郡封。是冬,遇郊恩,即追正之。[8]

从韩琦自述材料能够看出,庆历三年(1043)韩琦为枢密副使时,追封三代,而曾祖母姓氏已经无从得知,多方考证并上报中央的张氏仍非祖母,而是四代祖的夫人。[9]由此可见,在文字资料大量散失的情况下,北宋时期想梳理韩琦家族脉络已经是相当困难。

然而,韩琦一直致力于对家族谱系的重建,他在嘉祐三年(1058)冬寻找祖先葬地时云:“旧文阙六代、七代祖之讳,今皆得之。谨录而载于家集府君志文之后,俾子孙传之,知吾奉事祖宗之勤,贤者必能过吾勤,而不肖者亦当以师吾勤而自勉也。”[10]可见韩琦对于梳理家族世系难度之大是有切身体会的,且其用力之勤是可以想象的。经过韩琦的不懈努力,先后找到了家族在相州(今河南安阳)定居之前两次迁徙的居住地,并搜寻先世墓志资料加以汇集,《安阳集》中不少文章都展示了他努力寻找的过程,笔者现根据传世文献资料以及出土墓志材料,对韩琦家族先世名讳、生平等考定辨析如下。

二、韩琦八世祖、七世祖名讳证误

李清臣撰韩琦行状,追溯了韩琦家族族属来源:“韩姓,出晋卿献子之后,国于韩。秦灭韩,子孙分散,以国为氏。”[11]《韩魏公家传》中记载与之类似:“韩氏之先,出自晋卿献子之后,以国为氏,子孙散居诸郡,在昌黎者最为著姓,公即昌黎之裔也。”[12]且更明确指出韩琦家族属于昌黎韩氏一支,故其后世墓志中,有直书“昌黎韩君墓志”者。[13]然而,韩琦家族能够确定的祖先则在唐代中期以后,亦即李清臣所云的“案公所为家谱,推其先世功行、爵里,至于八世有次序” 。[14]

据记载,韩琦可考先世为深州博野(今河北博野)人。有关于此,韩琦在不同场合都有说明。他在《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中云:“先君之先,深州博野人也。自李唐以来,世以宦学知名。”[15]在为家集作序时,他也称:“某家本深州博野人也,世以宦学知名。”[16]另外,韩琦在《祭告五代祖祭文》中称:“历唐显官,兴起韩氏。终葬博陆,家牒具存。”[17]显示其家族在唐代居于博陆。《隋书·地理志》记载:“博野:旧曰博陆,后魏改为博野。”[18]故韩琦所谓的博陆,实际上是用前代地名指代当时地名的做法。[19]

韩琦可考先世,始于他的八世祖。韩琦八世祖生活于唐朝中期,曾官至沂州司户参军。[20]关于其名讳,王曾瑜先生称其为韩朏,[21]而陶晋生、张彦霞等先生则记为“韩咄”。[22]检有关史籍,涉及到韩琦八代祖名讳之处,皆记为韩朏。如:《安阳集》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称“(韩)朏,沂州司户参军”。[23]李清臣撰韩琦行状云:“八代祖朏,为沂州司户参军。”[24]《韩魏公家传》中也称“远祖朏,为沂州司户参军”。[25]并无韩咄之记载,故陶晋生、张彦霞所记恐误。

韩琦七世祖官至“登州录事参军”,有关其名讳,除了王曾瑜先生、杨丹等先生做韩洹外,[26]其他学者则做韩沛。检韩琦《安阳集》的相关记载,韩琦在不同场合皆称他七世祖为“韩沛”。如,《安阳集》卷46《录载五代祖庶子并其二弟墓志序》载:“《鼓城志文》曾祖登州录事参军当云‘讳沛’,而书以高祖沂州司户府君之名者,当时填讳之误也。”[27]又如,《安阳集》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云:“庶子曾祖讳朏,沂州司户参军。祖讳沛,登州录事参军。”[28]《韩魏公家传》卷1也称:“远祖朏,为沂州司户参军。生沛,为登州录事参军。沛生全,隐居于博野。”[29]王先生之所以认为韩琦七世祖为“韩洹”,根据的是现收录于《名臣碑传琬琰集》中李清臣为韩琦撰写的行状:“八代祖朏,为沂州司户参军。生洹,为登州录事参军。洹生全,为处士。”[30]认为“韩沛”应为后人避宋钦宗赵桓讳改写所致。[31]因韩琦卒于宋神宗朝,不可能避宋钦宗的讳,所以,按照王先生的观点,应该属于《安阳集》在传抄过程中的避讳现象,改“洹”为“沛”。

若王先生的论断成立的话,同一版本《安阳集》中似均不应该有涉及宋钦宗避讳的字眼。不过,在检索《安阳集》过程中,我们仍看到了涉及“洹”的内容。首先,韩琦诗中有“洹”的记载。如《安阳集》卷3《荣归堂》云:“芳林环密阴,鲸口下洹水。”[32]《安阳集》卷15《次韵答张宗益工部》曰:“泉分洹水堰,梁下邺城宫。”[33]其次,韩琦文中也有“洹”的记录。如《安阳集》卷21《相州新修园池记》记载:“台北凿大池,引洹水而灌之,有莲有鱼。”[34]若需要避讳,似乎不大可能只改动韩琦五代祖的名讳,而不改动相州(今河南安阳)知名的水系洹水之名。最关键的是,《安阳集》中还有直接显示宋钦宗名讳的“桓”。如:《读刘易<春秋新解>》中云:“齐桓晋文无实义,挟周徇己掩大愆。”[35]再如:《谢赐生日礼物表》中载:“今也所蒙,又异桓荣之稽古。”[36]若需要避宋钦宗讳,绝不可能出现只改其先世之名讳“洹”为“沛”,而不改其他“洹”字,且直书宋钦宗名讳不避讳的情况出现,故王先生认为韩琦七世祖为“韩洹”的结论或误,在没有更多材料的前提下,笔者更倾向于以韩沛称之。

三、韩琦五世祖名讳、子嗣情况揣测

有关韩琦五世祖的名讳,王曾瑜、陶晋生等先生皆称之为“韩㐅宾”,游彪教授或云其为“韩又(一作义)宾”,[37]或虽称为韩㐅宾,但强调韩国华“神道碑、墓志铭均做‘又’宾”。[38]游彪教授的观点值得进一步推敲:韩国华墓志铭为尹洙所撰,检尹洙文集,不同版本所撰并不一致。如: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与文津阁四库全书一致,云:“四代祖又宾,当王景崇袭有镇冀四州,佐其府,累官检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39]称韩国华四代祖为韩又宾。然宋集珍本丛刊本影印明抄本和四部丛刊本影印岑春阁抄本则记载“四代祖㐅宾”。[40]除此之外,其他皆记其名讳做“㐅宾”。如:韩琦在《重修五代祖茔域记》中云:“唐镇、冀、深、赵等州节度判官、朝议郎、检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讳乂宾,琦之五代祖也。”[41]在与尹洙书信中称,其父韩国华“高祖成德军节度判官、检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乂宾富有文行”。[42]韩琦家传中曰:“(韩)全生三子:曰乂宾,曰文操,曰存。”[43]除传世文献外,两则出土文献也皆称韩琦五代祖为韩㐅宾。第一则是收录于《金石萃编》中富弼为韩国华所撰神道碑,其中记载:“四代祖曰乂宾,事唐僖宗为镇、冀、深、赵等州节度判官、检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44]第二则是2012年在安阳出土的韩琦墓志,亦云:“五世祖㐅宾而上,皆葬博陆。㐅宾仕唐,为成德军节度判官、检校左庶子”,[45]游教授所谓“义宾”或“又宾”等判断误,当为韩㐅宾。

根据韩琦记载,韩㐅宾“光启二年八月十日,终于镇府立义坊之私第,年七十五”[46],故可知其出生于唐宪宗元和七年(812),卒于唐僖宗光启二年(886)。韩㐅宾早年“以博学高节,晦道不仕”,成德节度使王绍鼎“雅知其名,屡加礼辟”,“补节度副使记室事”。王绍鼎去世后,其子王景崇世袭成德节度使,“奏授(韩㐅宾)节度掌书记”。王景崇去世后,幼子王镕“嗣父位,府事一咨于庶子”,[47]颇受王氏器重。韩㐅宾作为唐朝后期一个节度使的幕僚,侍奉了王绍鼎祖孙三代,官至“镇、冀、深、赵等州节度判官、朝议郎、检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

韩㐅宾娶妻“崔氏,棣州司马鲁之长女”,崔氏“终于天复二年七月十九日,年八十有三”,[48]可知其生于唐宪宗元和十五年(820),卒于唐昭宗天复二年(902)。有关韩㐅宾子嗣,有四子和二子两种记载。尹洙在韩国华墓志中云:“庶子生四子:韫辞、慎辞、定辞、昌辞,皆以才名,为王镕宾属,于时镕府号多贤士。”[49]认为韩㐅宾有四子。而韩琦在《重修五代祖茔域记》中云:“生二子,长曰定辞,镇冀赵深等州观察判官、检校尚书、祠部郎中兼侍御史……次讳昌辞,真定府鼓城令。”[50]韩琦在向尹洙求韩国华墓志时称:“太师高祖成德军节度判官、检校太子左庶子兼御史中丞㐅宾有文行……生二子,与诸侄俱有才名……长子定辞,镇州观察判官、检校尚书、祠部郎中,次即鼓城府君也。”[51]富弼撰韩国华神道碑中云:“庶子生二子,其季曰昌辞。”[52]韩魏公家传中也记载称:“㐅宾生定辞、昌辞。”[53]根据游彪教授研究可知,尹洙庆历四年(1044)撰韩国华墓志铭,当时韩国华已经去世33年之久,尹洙所做墓志绝大多数内容来源于韩琦三兄韩琚所做行状和宋朝官方的国史中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加工润色。这种情况表明,韩琦至少对尹洙所撰述的内容是持认同态度的,更倾向于尹洙所谓韩㐅宾有四子的说法。[54]然笔者的疑问在于,既然韩琦认同或默认尹洙所撰韩㐅宾有四子的事实,为何近20年后让富弼撰写韩国华神道碑仍在此强调韩㐅宾有二子?而且,前揭韩琦在《韩氏家集序》中曾说道,在庆历四年(1044)尹洙撰写韩国华墓志之后,韩琦又从宣州掌记辛有终处得到了韩国华之前搜集的家族材料,其中包括韩国华为父亲韩构撰写的墓志等。笔者认为,随着韩琦不遗余力地搜集家族材料,后来撰写的家族记录,相对于之前的追记,更有趋近历史真相的可能,在韩㐅宾子嗣问题上亦然。韩琦之所以一直强调其有二子而非四子,或有更为准确的依据。故在没有新的资料出现情况下,笔者更倾向于韩琦自述和富弼撰韩国华神道碑中韩㐅宾有二子的说法。

韩㐅宾次子韩昌辞,“真定府鼓城令,琦之高祖也。为政有惠爱而不寿,年二十九而亡”,[55]时为天复二年(902)三月,[56]可推知韩昌辞生于唐僖宗乾符元年(874)。韩昌辞娶妻张氏,“生一子讳璆”,[57]为韩琦曾祖。

四、韩琦祖父名讳考述

韩琦曾祖韩璆将家族从博野“蠡吾北原徙鼓城”,[58]又因“真定乱”,“举族之赵郡之赞皇”。[59]韩璆“终广晋府永济县令,累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齐国公”,娶妻史氏,“追封齐国太夫人”,[60]生一子韩构,为韩琦祖父。

有关韩构名讳,游彪教授在文章中做韩祯,[61]并认为“这一记述显然也是依据韩氏父子提供的资料而撰写成的……这种相互矛盾的说法无论如何是难以解释清楚的”。[62]此观点需要稍加辨析。韩琦向尹洙求为父做墓志的书信中,称韩国华“父构,皇任太子中允”。[63]宋神宗亲自撰写的韩琦神道碑中云:“祖构,太子中允。”[64]韩魏公家传中记载:“璆生公之皇祖讳构,仕本朝为太子中允、知康州。”[65]尹洙在韩国华墓志中云:“永济生太子中允、知康州事,讳今上御名。”[66]韩琦撰写其侄韩公彦墓志也称:“余长兄湖州德清尉、赠光禄寺丞讳球之次子曰公彦,字师道,即太子中允、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燕国公讳构之曾孙。”[67]除了尹洙文集中记为“今上御名”之外,其他记载皆成为韩构。游彪考证墓志撰于庆历四年(1044),故“今上”当为宋仁宗赵祯,尹洙文集中“今上御名”为避宋仁宗讳。

然而,此处避讳有两种可能:其一,如游教授所言,尹洙在撰写墓志时候避宋仁宗讳,直接记为“今上御名”。其二,尹洙文集在后代整理刊刻时,避当时在位皇帝名讳,改动尹洙原来所撰文字为“今上御名”。通过学者对尹洙撰《河南先生文集》版本考辨,已经大体确定此处为避宋高宗讳,属于刊刻文集时的避讳。[68]而且,2102年在安阳出土的韩琦墓志记载:“祖构,仕之本朝,为太子中允。”[69]韩琦去世于宋神宗熙宁八年六月(1075),葬于同年十一月,故墓志当刻石于熙宁八年六月之后、十一月之前,需要避宋仁宗讳而不需避宋高宗讳。此处韩琦祖父韩构,与传世文献互相印证,较为可信。

五、韩琦父韩国华生平、仕宦考订

韩琦祖父韩构“始迁相州安阳,遂为安阳人”。他“当周、晋二朝,屡从藩府之辟。长于书奏,得唐李义山之体”,[70]曾任清河县令,“所至以宽良称”,[71]入宋以后继续沉浮宦海,宋太祖开宝末,“为太子中允,知康州,终于治所”,后“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燕国公”。韩构娶夫人李氏,“深人嶬之女,晋相崧制犹子,追封燕国夫人”。[72]韩构“有子四人”[73],韩国华为其第三子[74]。

韩国华,字光弼,《宋史》卷二七七有传。[75]有关韩国华的生卒年,游彪教授称他“出生于后周显德三年(956),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在从任职地泉州返回京城开封的途中暴病而卒”,[76]陶晋生则认为韩国华生卒年为957—1011。[77]据尹洙所撰韩国华墓志记载:“大中祥符元年,拜右谏议大夫。四年,代还,道病。三月十一日终于建州之传舍。年五十有五。”[78]据此可推知,韩国华出生于后周显德四年(957),非显德三年(956),游彪教授推断错误。

韩国华“少孤”,太平兴国二年(977)中进士甲科,时年19岁,“天子初御殿,覆试上第,为大理评事、通判泸州”。[79]从此步入宦海。太平兴国四年(979),韩国华迁“太子右赞善大夫,旋以例补外,幙授安德军节度判官”。[80]关于太平兴国四年韩国华的任命,《宋史·韩国华传》云:“代还,除彰德军节度判官。”[81]并不一致。宋初的地方行政区划中,安德军为阆州(今四川阆中)。据《太平寰宇记》记载:“阆州,阆中郡,今理阆中县……后唐天成四年升为保宁军节度。皇朝改为安德军”。[82]彰德军为相州(今河南安阳)。《太平寰宇记》叙述其地理沿革时云:“相州,邺郡,今理安阳县……乾元元年复为相州。梁贞明元年,魏博节度使杨师厚卒,乃割相州建节为昭德军,寻军乱,以地归于后唐。庄宗入魏,遂却为属郡,依旧隶魏州。晋天福三年,复兴为彰德军节度。皇朝因之。”[83]究竟孰是?

有关于此,富弼在韩国华神道碑中记载:

代还,迁右赞善大夫。会诏与相帅择贤佐,改彰德军节度判官。凡从宦者,率以乡里为难,至则敛锋锷,一煦以恩。公时年尚少,处之气益劲,不为少损。有民李氏者怙富杀人,乃厚以贿州之上下为汨其情,将不寘于死。公持之,尽抉其奸隐,李卒弃市,由是诸豪惮之,叠足不敢动。公每出,按辔俨然,未尝妄视里人,每置酒赌曰:“有见其左右顾者,饮之。”至罢去,竟不得饮。[84]

由上可知,韩国华太平兴国四年时为彰德军节度判官,在家乡任职期间,尽抉奸隐,不畏强权,深得人心。韩琦也回忆了里人置酒打赌一事:“在相幕时,年未壮,里人有伺其出,戏于众曰:‘今日得韩公左右顾我,当为尔曹具肴酒。’其严重如此”。[85]所谓的在相幕时,当指的是其为彰德军节度判官事。关于此事,尹洙在韩国华墓志中也记载云:“佐彰德军,年尚少,乡里多识公,出观者夹路。或相语,得韩公左右顾,当具肴酒,其重若此。”[86]强调是韩国华“佐彰德军”时之事,可为旁证。

而且,《宋会要辑稿》中也有相关记载:“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八月,以赞善大夫十五员充诸州节度判官:韦亶凤翔,唐正白襄州,孔宪沧州,张蔚陈州,张利涉徐州,杨舜举庐州,吕祐之兖州,武元颖曹州,周巨源邓州,孟上交寿州,韩国华相州,王化基扬州,郑归昌密州,张至邢州,张郢宿州。太宗以宿州戎幕阙,选朝士补之,俾分理事,且试其才。”[87]直接指出赞善大夫韩国华为相州节度判官。故尹洙在韩国华墓志中所谓的“安德军节度判官”误,当为“彰德军”。

韩国华太平兴国监蔡州税,有关其本官的记载,史籍也不一致。《宋史·韩国华传》认为其本官为“著作佐郎”,[88]而韩国华墓志铭做“著作郎”,[89]神道碑做“秘书省著作郎”[90]。游彪教授文章中指出:“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其品级、地位却是完全不同的。从其升迁的状况来看,由于尹洙、富弼基本上是依据韩琦家族提供的资料写成的,而《宋史》则是根据宋朝的国史而来,应该是查阅过朝廷的相关档案撰写的,因而‘著作佐郎’是更为可信的。”[91]然而,根据韩国华中进士甲科后官的升迁情况看,太平兴国二年(977)为“大理评事”,京官第28阶,太平兴国四年(979)为“右赞善大夫”,朝官第25阶,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升迁为“秘书省著作郎”,朝官第24阶,若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则为京官第26阶,因《宋史·韩国华传》已经记为此次改官为“迁”,韩国华神道碑做“升”,则此次改官当为升迁。[92]所以,《宋史·韩国华传》“著作佐郎”当为“著作郎”之误。

雍熙元年(984),韩国华“迁监察御史,三年,假太常少卿使高丽”。[93]关于韩国华出使高丽的时间,刘强先生撰文考证为雍熙二年(985),理由是《高丽史》系年于雍熙二年。并强调指出,这次韩国华出使目的在于“联丽制辽”,且称只有韩国华墓志中记载他出使在雍熙三年(986)。因“二”、“三”形近,容易在流传过程中出现舛误。[94]此观点需要再加辨析。首先,除了韩国华墓志外,《宋太宗皇帝实录》中也有记录,时间为雍熙三年。

《宋太宗皇帝实录》雍熙三年二月癸卯条,收录了“赐高丽国王王治诏”一篇,兹引录全文如下:

朕诞膺丕构,奄宅万方,草木鱼虫,罔不蒙泽,华夏蛮貊,罔不率俾。蠢兹北虏,敢拒皇威,倔强沙漠之中,迁延岁月之命。幽、蓟之地,本被皇风,向以晋、汉多虞,戎丑因而据盗。诗曰:“我疆我理,东南其亩。”今国家照临所及,书轨大同,岂使齐民,陷兹胡虏。今已董齐师旅,诛灭妖氛,元戎启行,分道间出,即期诛翦,以庆混同。惟王久慕华风,素怀明略,输此忠勤之节,抚兹礼义之邦。而接此犬羊,困于虿毒,舒泄积愤,其在兹乎。便可申戒师徒,相为犄角,叶比邻国,同力底平。奋其一鼓之雄,戡此垂亡之虏。良时不再,王其图之。应掳获生口、牛羊、财物、器械,并给本国将士,遣监察御史韩国华齐诏以谕之。[95]

从中可知,此诏书是监察御史韩国华出使高丽时所带的国书。《宋大诏令集》卷237中也收录此诏,定名为《北伐遣使谕高丽诏》中,其中“北虏”做“边裔”,“胡虏”做“强敌”,“犬羊”做“□□”,“虏”做“敌”,并阙“戎丑因而据盗”一句,显然为后世传抄过程中的改动。不过,《宋大诏令集》也系年于“雍熙三年二月癸卯”,[96]与《宋太宗皇帝实录》一致。而且,诏令中明确写道了“今已董齐师旅”、“元戎启行,分道间出”,当是诏令发出时宋朝已经出兵契丹,并非如刘强所言未出兵之前的准备,故言韩国华雍熙二年出使高丽误。

出使高丽后,韩国华先后在中央诸机构任职,“拜右拾遗、直史馆,赐五品服。四年充三司开拆司推官,寻改主判开拆司。累迁左司谏,刑、兵二部员外郎,帖昭文职,赐三品服。凡三为盐铁判官,又为左计司判官,判户部勾院,都判三司勾院”。[97]

至道二年(996),韩国华“以屯田郎中充京东转运副使,移峡路转运使”。[98]关于这次任命,《宋史·韩国华传》记载有所不同:“改兵部员外郎、屯田郎中、京东转运使,徙陕西路。”[99]韩国华此时为京东转运使抑或京东转运副使,史籍不足征,无法详考,而《宋史·韩国华传》所谓的“陕西路”当误。检富弼撰韩国华神道碑,所云与尹洙撰写的墓志一致:“俄为京东转运副使,即拜峡路转运使。”[100]《续资治通鉴长编》也有类似记载:“知益州张詠奏屯驻兵士所请钱,乞依元降宣旨,铜钱一文,与折支铁钱五文。是时,峡路转运使韩国华到阙,又言川、峡州县幕职官等所请月俸,铜钱一文止支钱二文,望增加铁钱分数。帝令支铜钱一文,易给铁钱五文。”[101]都称韩国华为“峡路转运使”,而非“陕西路”。而且,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还注曰:“韩国华传云:国华为峡路转运使。旧制,川、峡官俸缗悉支铁钱,资用多乏。国华奏增其数,至今便之。”[102]可见,李焘所见的宋朝国史中的韩国华传记,也做“峡路”,故《宋史·韩国华传》记载误。

结语

宋代谱学与唐代之前相比,发生了重要变化,唐代之前士人重视谱系之学,重在纯正血统,安史之乱后,尤其是经历了唐末五代的战争及社会混乱,世家大族趋于消亡,谱系之学不存,宋代之后兴起的谱系之学,多为收族敬宗的需要。[103]历经唐末五代的混乱,北宋士族中诸如韩琦家族之类,都有家族因避乱一再迁徙,先代世系资料流离失散的经历。韩琦在重新搜集过程中已经有深切的体会,不但经历了如前揭庆历三年(1043)封赠三代时以曾祖母“史氏”为“张氏”的错误,甚至出土先人墓志填讳过程,仍发现不准确之处:“《鼓城志文》曾祖登州录事参军当云‘讳沛’,而书以高祖沂州司户府君之名者,当时填讳之误也。”[104]而历经近千年,在文献传抄保存与流散亡佚的过程中,重新考订辨析韩琦先世的名讳生平,更是相当困难。不过,文献不足是历史研究中的普遍现象,如何在现存的只言片语中钩沉索隐并考证辨析,又恰恰是历史研究的魅力所在,需要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倍加留意、清理爬梳。

注释

[1] 王曾瑜:《宋朝相州韩氏家族》,《新史学》第8卷第4期,1997年12月。

[2] 陶晋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台北:中研院史语所专刊,2001年,第245-267页。

[3] 游彪:《形象塑造: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4] 游彪:《家族史的建构:宋朝士人阶层追寻的精神家园——以相州韩琦家族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5] 仝相卿:《墓志所见韩琦出身及婚姻关系述略——兼论北宋相州韩氏家族妾的封赠》,载常建华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5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66-174页。

[6] 仝相卿:《新材料与北宋韩琦家族的历史“拼接”》,载刘中玉主编:《形象史学》2017年下半年(总第十辑),社科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76-193页

[7]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22《韩氏家集序》,巴蜀书社,2000年,第728页。

[8]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22《韩氏家集序》,第728-729页。

[9] 游彪教授以韩琦家族墓志铭为中心撰文,已经发现封赠前后“张氏”与“史氏”的不同,称“两者之间不仅封号不同,而且连姓氏都完全不一样,这种情形无论如何是难以想象的,更是违背宋代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价值观的”。或是没有注意韩琦所撰《韩氏家集序》而得出的结论。见游彪:《家族史的建构:宋朝士人阶层追寻的精神家园——以相州韩琦家族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10]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录附鼓城府君墓志石本序》,第1397页。

[11] [宋]李清臣:《韩忠献公琦行状》,载[宋]杜大珪撰、洪业等删存:《琬琰集删存》卷2,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84页。

[12] [宋]佚名:《韩魏公家传》卷1,载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第1748页。

[13] [宋]向涛:《昌黎韩君墓志铭》,载北京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0册,第139页。

[14] [宋]李清臣:《韩忠献公琦行状》,《琬琰集删存》卷2,第284页。

[15]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6页。

[16]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22《韩氏家集序》,第728页。

[17]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2《祭告五代祖祭文》,第1322页。

[18] [唐]魏征等撰:《隋书》卷30《地理中》,中华书局,1973年,第857页。

[19] 宋代墓志中使用前代地名指代当时地区名称的情况较为常见。见仝相卿:《宋代碑志文所见郡名考论——以<范文正公文集>为例》,《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4年第3期。

[20]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21] 王曾瑜:《宋朝相州韩氏家族》,《新史学》第8卷第4期,1997年12月。

[22] 陶晋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第246页;张彦霞:《人际网络与士人仕宦——北宋名相韩琦的主要社会关系及其政治影响》,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16页。

[23]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24] [宋]李清臣:《韩忠献公琦行状》,《琬琰集删存》卷2,第284页。

[25] [宋]佚名:《韩魏公家传》卷1,《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第1748页。

[26] 王曾瑜:《宋朝相州韩氏家族》,《新史学》第8卷第4期,1997年12月;杨丹:《韩琦年谱新编》,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第2页。

[27]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录载五代祖庶子并其二弟墓志序》,第1399页。

[28]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29] [宋]佚名:《韩魏公家传》卷1,《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第1748页。

[30] [宋]李清臣:《韩忠献公琦行状》,《琬琰集删存》卷2,第284页。

[31] 王曾瑜:《宋朝相州韩氏家族》,台北《新史学》第8卷第4期,1997年12月。

[32]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3《荣归堂》,第105页。

[33]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15《次韵答张宗益工部》,第535页。

[34]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21《相州新修园池记》,第709页。

[35]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1《读刘易<春秋新解>》,第12页。

[36]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32《谢赐生日礼物表》,第974页。

[37] 游彪:《形象塑造: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38] 游彪:《家族史的建构:宋朝士人阶层追寻的精神家园——以相州韩琦家族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39] [宋]尹洙:《河南集》卷16《故大中大夫右谏议大夫上柱国南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太傅韩公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韩国华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090册,第89上页;文津阁四库全书,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64册,第323上页。

[40]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线装书局,2004年,第3册,第431页;四部丛刊初编,商务印书馆,1922年,第823册,第3b页。

[41]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0页。

[42]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6页。

[43] [宋]佚名:《韩魏公家传》卷1,《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第1748页。

[44] [宋]富弼:《大宋太中大夫行右谏议大夫上柱国南阳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魏国公韩公神道碑铭并序》(以下简称《韩国华神道碑》),载[清]王昶:《金石萃编》卷135《韩国华神道碑》,收入国家图书馆善本金石组编:《宋代石刻文献全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第3册,第266页。

[45] [宋]陈荐:《宋故推忠宣德崇仁守正协恭赞治纯诚亮节佐运翊戴功臣永兴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守司徒检校太师兼侍中行京兆尹判相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上柱国魏国公食邑一万六千八百户食实封六千五百户赠尚书令谥忠献配享英宗庙廷韩公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韩琦墓志铭》),载河南省文物局编著:《安阳韩琦家族墓地》,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92页。

[46]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47]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0-1401页。

[48]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49]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1页。

[50]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51]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6页。

[52] [宋]富弼:《韩国华墓志铭》,《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第267页。

[53] [宋]佚名:《韩魏公家传》卷1,《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第1748页。

[54] 游彪:《形象塑造: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游彪:《家族史的建构:宋朝士人阶层追寻的精神家园——以相州韩琦家族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55]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56]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韩魏公家传》卷1,第1748页。

[57]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韩魏公家传》卷1,第1748页。

[58]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重修五代祖茔域记》,第1401页。

[59]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7页。

[60]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韩魏公家传》卷1,第1748页。

[61] 游彪:《形象塑造: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62] 游彪:《家族史的建构:宋朝士人阶层追寻的精神家园——以相州韩琦家族为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63]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6页。

[64] [宋]宋神宗:《两朝顾名定策元勋之碑》,《琬琰集删存》卷1,第57页。

[65] [宋]佚名:《韩魏公家传》卷1,《安阳集编年笺注》附录3,第1748页。

[66]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1页。

[67]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侄殿中丞公彦墓志铭》,第1436页。

[68] 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中华书局,1999年,第135页。

[69] [宋]陈荐:《韩琦墓志铭》,《安阳韩琦家族墓地》,第92页。

[70]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7页。

[71] [宋]尹洙:《河南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1页。

[72] [宋]李清臣:《韩忠献公琦行状》,《琬琰集删存》卷2,第285页。

[73] [宋]富弼:《韩国华神道碑》,《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第267页。

[74] 韩琦在《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中云:“太师(按指韩国华)即其第三子。”富弼在韩国华神道碑中曰:“公于次为第三,讳国华。”而尹洙在韩国华墓志中则称:“公即康州(按指韩构)之第四子。”待考。见[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7页;[宋]富弼:《韩国华神道碑》,《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第267页;[宋]尹洙:《河南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第431页。

[75] [元]脱脱等撰:《宋史》卷277《韩国华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9442-9444页。

[76] 游彪:《形象塑造: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77] 陶晋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第246页。

[78]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2页。

[79]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2-433页。

[80]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2页。

[81] [元]脱脱等撰:《宋史》卷277《韩国华传》,第9443页。

[82] [宋]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卷86《剑南东道五》,中华书局,2007年,第1712-1713页。

[83] [宋]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卷55《河北道四》,第1133-1134页。

[84] [宋]富弼:《韩国华神道碑》,《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第267页。

[85]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叙先考令公遗事与尹龙图书》,第1407页。

[86]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2页。

[87] [清]徐松辑,刘琳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5,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311页。

[88] [元]脱脱等撰:《宋史》卷277《韩国华传》,第9443页。

[89]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第431页。

[90] [宋]富弼:《韩国华神道碑》,《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第267页。

[91] 游彪:《形象塑造:宋代士大夫的历史书写——以韩国华的碑铭和传记为例》,《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92] 龚延明编著:《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第688页。

[93]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2页。

[94] 刘强:《韩国华出使高丽及其影响》,《文史哲》2000年第6期。

[95] [宋]钱若水撰,范学辉校注:《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卷35,雍熙三年二月癸卯,中华书局,2012年,第434页。  

[96] [宋]佚名撰,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237《北伐遣使谕高丽诏》,中华书局,1962年,第924页。

[97]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2页。

[98] [宋]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16《韩国华墓志铭》,宋集珍本丛刊,第3册,第432页。

[99] [元]脱脱等撰:《宋史》卷277《韩国华传》,第9443页。

[100] [宋]富弼:《韩国华神道碑》,《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3册,第267页。

[101]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2,至道三年冬十月,中华书局,2004年,第886-887页。

[102]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2,咸平五年七月癸亥,第1145页。

[103] 王善军:《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4-31页。

[104] [宋]韩琦撰,李之亮、徐正英笺注:《安阳集编年笺注》卷46《录载五代祖庶子并其二弟墓志序》,第13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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