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好,现在不少企业单位都会给 员工 缴纳社保,说起社保大家应该都会非常熟悉吧,首先想到的就是养老金,大家应该都比较了解,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当给 劳动者 一定的经济补偿! 那遇到你给经济补偿我也不愿意走,那员工可以不可以不走呢?有一个女职工怀孕后,公司知道了要跟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给她四个月的经济补偿,然后跟她解除劳动合同让她回家安心养胎,但是她丈夫说你安安心心工作,只要工作做好也就没有理由炒你鱿鱼,这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2019年 劳动法 中有一项是这样规定的,在孕期、产期、 哺乳期 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按照劳动法相应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任何过错,虽然公司要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员工如果不想离开公司,她把工作做好,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以这个为由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的劳动者是可以安安心心的,继续在单位进行上班的,好了,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吧,大家对此有什么想法可以在下面留言,我们下期不见不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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