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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大清朝的一个惯例,使这部反清巨著逃过了文字狱

 潇潇雨ekg9m5f4 2019-08-15

清人张潮在《幽梦影》中曾说:

“水滸传为怒书,西游记为悟书,金瓶梅为哀书。”

以这种视角,对于大清帝国来讲,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则算得上一部彻头彻尾的“谤书”。

在大清朝中期前期的小说家中,蒲松龄算得上是最具有反清意识的一个。虽然蒲松龄在血统上应该是女真人的后裔,据中华书局《中华姓氏源流大典》蒲姓源流·第四条目:

清文学家蒲松龄,山东淄川(今淄博)人。先世元般阳路总管蒲鲁浑,女真人。至蒲居仁,元泰定间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始以蒲为姓。明以后融入汉族(清淄川《蒲氏族谱》;《回回姓氏考》)。

但这丝毫不妨碍蒲松龄以一个公正的立场去看待明清易代这段惨烈的“亡天下”。当然,这里必须说明的是,蒲松龄的“反清”是出于一个读书人的理智,或者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应泯灭的悲悯之心,而不是处于政治立场“复明”。蒲松龄曾经在大明朝最后的时刻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之后亲身经历清兵入关这一天崩地坼之变。蒲松龄生活的胶东半岛一直是北方反清的重要基地,比如崂山就是戚继光的外孙、明末登州总兵于七在反清起义失败后的归隐之处,而蒲松龄多次入山“采风”,对于七的最终归宿必然也有所了解。尤其是在少年时期,蒲松龄目睹了这场可歌可泣的大起义,所以对清军在平乱过程中所发动的大屠杀自然有着不可忘却的记忆——甚至,有人还猜测在此期间,蒲松龄也许经历了一些无法与任何人倾诉,但又领他刻骨铭心的往事。所以阴森恐怖的《野狗》、凄美的《公孙九娘》都是以于七起义为背景,目的是在影射清廷对无辜百姓的屠杀以及作者本人的态度——悲愤、无奈,但绝不会忘却。

《野狗》,在这个故事中清兵被影射为一种恐怖的食腐动物。

有清一代“旗民不通婚”,所以很多男女之间的爱情都无果而终。狐女往往影射旗人少女。

《田七郎》《佟客》这些故事则都指明了发生时间、地点——明末的辽阳地区。明末辽阳一度曾经是繁华所在,后来建州女真崛起,对辽阳地区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尤其是在老憨王晚年,因为恐惧和偏执,这位本应被后人视为英雄的君王又对多次对辽阳地区剩下的汉民进行大清洗,终于使曾经物阜民丰的辽阳最终成了一片荒凉。所以蒲松龄笔下的故事,一定是发生在“老憨王驾坐在沈阳城”之前的事情;当然在《聊斋志异》中最不给当局留面子的一个故事当属《张氏妇》,这个故事,里面的反派都是大清朝的官兵,而且还大多是都是满洲人或蒙古人,而这些清兵在猥琐、好色、愚蠢的程度上几乎不亚于“抗日神剧”中的日本鬼子——我们看看这个故事:

“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其少异于盗者,特不敢轻于杀人耳。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衮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淫污。时遭霪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垣入高粱丛中。兵知之,裸体乘马,入水搜淫,鲜有遗脱。惟张氏妇不伏,公然在家。有厨舍一所,夜与夫掘坎深数尺,积茅焉;覆以薄,加席其上,若可寝处。自炊灶下。有兵至,则出门应给之。二蒙古兵强与淫。妇曰:“此等事,岂可对人行者?”其一微笑,啁嗻而出。妇与入室,指席使先登。薄折,兵陷。妇又另取席及薄覆其上,故立坎边,以诱来者。少间,其一复入。闻坎中号,不知何处,妇以手笑招之曰:“在此处。”兵踏席,又陷。妇乃益投以薪,掷火其中。火大炽,屋焚。妇乃呼救。火既熄,燔尸焦臭。人问之。妇曰:“两猪恐害于兵,故纳坎中耳。”

这里虽然仍旧称清兵为“大兵”,但却毫不隐讳的说出清兵在民间为祸甚于盗贼。而且毫无底线和体面可言。故事中的两个清兵被张氏妇色诱之后掉进陷阱,之后在活活烧死,死后还被说成是两头猪······其实故事到了这里本来就该告一段落了,但是蒲松龄却有点收不住笔了,索性在后面又续了一个番外篇,其中惊悚露骨之语,即使在今日恐怕也有要“批判阅读”:

“由此离村数里,于大道旁并无树木处,携女红往坐烈日中。村去郡远,兵来率乘马,顷刻数至。笑语啁嗻,虽多不解,大约调弄之语。然去道不远,无一物可以蔽身,辄去,数日无患。一日,一兵至,甚无耻,就烈日中欲淫妇。妇含笑不甚拒。隐以针刺其马,马辄喷嘶,兵遂絷马股际,然后拥妇。妇出巨锥猛刺马项,马负痛奔骇。缰系股不得脱,曳驰数十里,同伍始代捉之。首躯不知处,缰上一股,俨然在焉。

张氏妇又以色诱的方式弄死了一个清兵。

这故事,竟然把朝廷南下平叛的大军说的禽兽不如。所到之处虽不敢乱杀人,但是偷鸡摸狗耍流氓没一样不干的。而主人公张氏妇女设下陷阱,杀死三个想强迫她的清兵,则被蒲松龄称赞为

巧计六出,不失身于悍兵。贤哉妇乎,慧而能贞!”

《聊斋志异》的流行主要是在晚清,那时的社会氛围比之前要宽容的多。也和

而到了《王十》这个故事中蒲松龄简直就是“胆大于天”了,恶毒攻击自大清开国以来就被视为朝廷命根子的盐务”政策,直斥这种国家垄断的经营就是:

“上无慈惠之师,而听奸商之法,日变日诡,奈何不顽民日生,而良民日死哉!

所谓的“刁民”都是朝廷逼的,因为大清朝的“顺民”们都已经被一茬儿接一茬儿的割干净了······这措辞实在是严厉。

而到了晚年,蒲松龄似乎对清廷的不满意好像有增无减——虽然蒲松龄一生屡次参加科举,但他的想法则很单纯,就是为了“乞祭余”,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至于内心,这个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对大清朝却是益发的抵触。甚至晚年的蒲松龄画了一帧肖像,穿着的是清朝衣冠,为此他颇有弦外之音的解释道:

癸巳九月,筠嘱江南朱湘鳞为余肖此像,作世俗装,实非本意。恐为百世后所怪笑。”

“作世俗装,实非本意”——可见此时这位年逾七旬的老人心中仍旧是何等的不平。

蒲松龄晚年写真。

不过奇怪的是,在一个类似“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这类诗文或是言不由衷的奉承都会以文字贾祸,引起大狱的时代,《聊斋志异》这样如鬼如魊、充满了“丧”文化的小说家言却仍旧可以脍炙人口,一直流传不衰,这确实说是一个很奇怪的事。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康乾祖孙不喜欢都小说,故《聊斋志异》得以漏网的缘故。但更直接的原因也许是因为那时大清朝的肉食者们对“屠杀”的认识和后人很不一样。而且不仅是大清朝,在那个时代,从繁华富贵的大清帝国到如梦似幻的奥斯曼帝国再到筚路蓝缕的新英格兰殖民地,那些创造历史的人,也就是统治者们,通常对大规模的屠杀行为并不反感,也极少避讳。反而,在这些人眼中,对无辜者的屠杀有时候是为了“顾全大局”时一种“必要”的措施。在十七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中期,将近两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中今天意义上的人道主义者一直处于被嘲笑和边缘化的状态。比如说,大多数生活在今天的德国人在面对奥斯维辛集中营的遗址时往往会有愧疚感,而在那个时代,能够真正践行孟子那句“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的统治者可以说是绝对的少数。

比如康熙十四年江西全省割辫反清,响应吴三桂起事,闻讯之后康熙帝便扬言要杀光江西人。而在此之前不久,康熙帝虽然曾经对下谕旨给兵部,让他们在和吴三桂作战时尽量不要滥杀,原文是:

念愚氓被胁截发、特一时贪生畏死之恒情。若大兵所至、概行诛戮、非朕救民水火之意。

但是随后又立刻补充解释:

嗣后大兵进剿、有乡民持械拒敌、及窃踞城池山寨、不即迎降者、仍行诛戮。其余概从宽免。”

注意,在这里康熙帝所谓的仁政也不过是不杀主动投降的人,而但凡有任何抵抗行为的城镇则还是要全杀光。

而之后曾任浏阳县知县的曹鼎新就有记载:

自甲寅吴逆倡乱,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

曹鼎新是朝廷命官,以他的立场上说出来这番话应该是可以让人相信的。再联系到无论是八旗还是绿营,清兵在传统上一直屠杀平民的习惯,所以这类记载应该不是妄语。如果朝廷的军队有大肆屠杀平民的行径,那么大清圣祖仁皇帝中这个“仁”字后人也就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吧!所以,清廷在大兴文字狱时主要是特别非常重视对于清朝诸帝的避讳和对清兵的称呼,凡称清兵为胡,虏,鞑之类就绝不姑息。但只要称清兵为大兵、王师甚至北兵,那么即使记录了屠城之类的国家罪错,那当时清廷也就会满不在乎。毕竟连皇帝的上谕都天天放狠话,要“尽数诛戮”,“剿洗殆尽”,所以民间写这些记录也自然不会有事。至于开始隐晦这些历史,讳言奸淫掳掠,这都是在晚清时期,曾文正、李文忠用事的时代,毕竟全世界都已经不再以嗜血为荣了。

这就是为何《聊斋志异》这样一部有着浓厚反清色彩的文学巨著在文网严密的时代竟然能够逃出生天的缘故。但是最令蒲松龄意料不到的应该是:宣统辛亥之后,清帝归政于民国,而《聊斋志异》中的那种反清情绪却微妙的在清朝遗民之中产生了共鸣。所以,近代以来对《聊斋志异》关注最多的,正是那些不食周粟的清朝遗民以及那些怀念着晚清仁政的细民百姓。

《聊斋志异》的风格在前人早有评定,那就是:古艳——晚清的这些绘画深得其中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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