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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望族和家风之四:宁乡(罗宦冲)罗氏

 田舍子 2019-08-16
作者:罗建宇(博主)
 今日宁乡  | 2016-03-25 10:10:56  报道 

  罗宦冲——宁乡罗氏的祖居地,位于宁乡县城三环路与金洲大道、宁乡大道之间,是国家级宁乡经开区发展的起步之地,也是正在兴建的宁乡新城区。解放初曾设立罗宦乡,后划设桃林桥乡,所在地现设城郊街道罗宦社区。

  宁乡罗姓的肇基人、第一代先祖罗应隆为晚唐名将、长沙王罗绍威之子,因“郁于五代沧桑频变,乃弃藩封,隐居湖南宁乡东邑之长冲”。后因子孙仕宦济济,累代贵显,后世把长冲改称为“罗宦冲”,宁乡罗氏又称为“罗宦冲罗氏”。3月21日,“宁乡族文化”采访组一行采访了宁乡罗宦冲罗氏子孙罗茂生、罗春晖和罗剑宇先生。

   家族渊源: 名门之后 世居宁乡

  罗茂生,年近八旬,宁乡罗氏山坑房子孙,原宁乡师范校长,宁乡一中原校长,上世纪60年代湖南师范大学毕业生,桃李满天下,书香门第,儿孙满堂。儿子在云南省政府某部门任正县级领导,坚持不远千里定期回宁乡看望父亲。罗茂生精神矍铄,和我们娓娓道来宁乡罗氏的家世渊源。

  罗应隆的玄孙罗仲孺,字幼卿,(1158—1234),为南宋绍熙元年进士,初入翰林,后擢升户部员外郎兼太子右谕德。因仲孺公“辅导东宫,文章道德有声”而和岳父易袱一同崇祀宁乡乡贤祠,彪炳史册。罗仲孺娶状元易祓次女为妻,其子罗颖,曾任文林郎、溆浦主薄、武陵县丞等,廉明敬信,父子名列庙廊。罗颖生四子:光辉、光耀、光桂、光材,后子孙派衍为辉、耀、 桂、材四大房。之后随时代变迁,子孙分别迁徙到宁乡北山、东鹜山、金山、聚山、凫山、北山、全佳山、山坑、竹田、黄材、甘和坪、沩源、青塘等地,散居湘乡、长沙、望城、湘潭、益阳、安化以及全国等地。南宋理学大儒张南轩后裔、时任广东按察使张铣在光绪十三年在《宁乡罗氏八修族谱》序言中说:“散居湖湘间,派衍枝繁,户口巨万,昭穆世次,历历如数庭树。”

宁乡望族和家风之四:宁乡(罗宦冲)罗氏—忠义家风世代传

罗仲孺夫妇墓地

  宁乡罗氏宗祠原建于宁乡县城内西街,清乾隆31年(1766)徙建于西门外街,同治3年(1864)迁建于龙潭湾。在宁乡县夏铎铺镇灵鹫峰下至今保存仲孺公和易氏夫妇合葬墓,几百年来历代皆有修缮,现为长沙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祭祀瞻仰者络绎不绝。县文物部门和镇政府正在以古墓和灵鹫峰为核心规划一个进士文化公园。

  罗剑宇,土生土长的宁乡罗氏子孙,工作之余长期研究传统文化特别是姓氏文化,他告诉我们,族谱本是珍贵的民间档案和文化史料,和国史、方志并称为中华文化的三大支柱。自古修续族谱是宁乡罗氏最为隆重的大事。《宁乡罗氏族谱》圆谱于1918年,至今近100年,但从上世纪80年代始就有家族热心人倡议和主持续修族谱,现在各房支谱都基本修好。大多历时几年,组织几十人编修,动员几千人参与,联络全县乃至全国各地宗亲,完成了几代人的梦想。通过续修族谱传承了传统优秀文明,促进了社会和地方和谐,受到了全国各地罗氏宗亲会组织的关注,也得到了政府文化、文物和档案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罗剑宇总结了家族修谱的三大意义:一是寻根问祖。可追朔家族渊源,探求生命根本,培育感恩之心;也可察家族之变迁,感国家之兴衰。二是传承文明。姓氏和家谱文化源远流长,为中华文化之瑰宝,今逢盛世,研修族谱可敦宗睦族,形成心灵寄托,传承传统文化。三是激励人生。感念先人开基创业,筚路蓝缕之不易,激励后人秉承耕读传家、诗书继世之传统,发奋图强,弘扬家风,为国家出力、于社会有所贡献。

  望族家风 忠义质直 代代传承

  罗春晖,64岁,宁乡罗氏山坑房子孙,湖南省委原正厅级督导专员,曾任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张家界市教育局长、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正校级督导员,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督导专员。他经历了县市省三级教育部门领导职务,一生从事教育工作,对人和蔼可敬,谦谦学者之风。

  他说罗宦冲罗氏世居宁乡以来,形成了自己一套完整的家规、家训和家戒。特别是宋代文豪苏东坡曾对罗氏家风备加赞颂,赞云:“豫章世家,洪州望族;忠孝一门,节义两顾”,宁乡罗氏人引以为荣,争相刊载。苏东坡的赞颂,极好地推进了宁乡罗氏家风的养成和传承。宁乡罗氏的家训成为了罗氏子孙做人做事、为人处事的准则,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一代一代的宁乡罗氏子孙。

  罗氏家训有十二条:

  敬祖宗、孝父母、睦兄弟、和夫妇、笃宗族、慎交友、

崇勤俭、教子弟、肃闺阃、慎丧葬、和乡邻、慎言语。

  罗氏家戒有八戒:

  懒惰、奢侈、刻薄、赌博、争讼、嫖淫、非为、争斗。

  家规为12字箴言:

耕、读、勤、俭、贤、良、方、正、孝、廉、忠、节。

  还有宁乡罗氏的祖训“十要好、十要穷、八要听、十七莫”都既要求严格,又朗朗上口。如“十要穷”里说到:一要穷,朝朝睡到日头红,懒惰穷;二要穷,春夏秋冬不务农,失时穷;三要穷,赌钱吃酒恋花丛,风流穷等。“十七莫”里讲到:怕人听见的话莫说;怕人看见的事莫为;怕人识破的事莫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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