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日记第14期 作者:关关 毕业后我来到乡镇医院上班,这里的村民很朴实,年轻人大多都外出打工了,来医院的也多是老人和孩子。 而我的大学同学都去了大城市,他们在三甲、二甲,听他们说大医院对放射防护做多很好,而我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起初,我觉得这里的都是“粗人”,他们不会想到X线检查会有辐射。 大概两个月前,有一位同学告诉我,他们科室因给小孩做检查没有做防护,被家属投诉了... 这个小故事引起了我的反思... 如果每天病人流量很大,要不要给病人做防护? 如果病人体检,我还给他做防护吗? 不管我们处于什么样的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是首要的。 尤其面对一些特殊群体,比如孩子、老人,或是一些比较刁钻的患者,所以,只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是对患者的保护,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关于电离辐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的基本限值这些知识点是不是有些模糊了呢,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吧! 电离辐射防护法规 1.电离辐射防护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性文件。例如共和国主席令、国务院令、卫生部和公安部令,是国家放射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依据,是职业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患者、被检者、普通公众维护个人权利的法律性依据。 2.辐射防护的目的是防止有害的确定效应发生,限制随机效应的发生率,使之达到被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尽量降低辐射可能造成的危害。 3.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ation protection)提出辐射防护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人体接受任何来源的照射都必须有正当的理由,辐射防护要做到最优化和必须遵守所规定的个人当量剂量限值。 电离辐射防护的基本限值 (1)职业照射: ①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为20mSv ②任何1年的有效剂量为50mSv ③眼晶状体的当量剂量为150mSv ④四肢(手和足)或皮肤年当量剂量为500mSv (2)公众照射: ①年有效剂量1mSv ②如果5年内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1mSv,允许单独一年内的有效剂量可以大一些 ③眼晶状体的年当量剂量为15mSv ④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mS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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