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社局: 受你们委托,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3号)文件精神,经安徽省党校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8年12月22日评审,现经省人社厅《关于同意童云等39位同志具备党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19〕69号)文件函复,同意童云等3位同志取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祝中原等22位同志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赵吉文等13位同志取得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38位同志取得任职资格的时间自2018年12月22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经查,固镇县委党校蒋小兵同志提交的职称评审材料弄虚作假,取消该同志取得的高级讲师资格。 附件:取得2018年度党校系统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2019年3月18日 附件: 取得2018年度党校系统教师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单位 专 业 专业技术资格 1 童 云 男 阜阳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教授 2 凌德政 女 合肥市委党校 思政 教授 3 汪 洋 男 铜陵市委党校 党建 教授 4 祝中原 男 宿州市委党校 经济学 副教授 5 姚传娟 女 淮北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副教授 6 唐 飞 男 阜阳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副教授 7 伏 森 男 滁州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副教授 8 钟 艳 女 省社会主义学院 管理学 副教授 9 李 楠 女 省社会主义学院 管理学 副教授 10 尹 洁 女 合肥市委党校 政治学 副教授 11 李志强 男 铜陵市委党校 政治学 副教授 12 高传晋 男 亳州市委党校 科社 副教授 13 匡 宁 女 宣城市委党校 思政 副教授 14 王 海 男 亳州市委党校 中共党史 副教授 15 刘艳艳 女 亳州市委党校 法学 副教授 16 濮 艳 女 芜湖市委党校 法学 副教授 17 张 刚 男 蚌埠市委党校 法学 副教授 18 陆 丹 女 淮南市委党校 法学 副教授 19 刘华景 男 亳州市委党校 哲学 副教授 20 刘 艳 男 宣城市委党校 哲学 副教授 21 张晓洁 女 阜阳市委党校 哲学 副教授 22 郭晓敏 女 合肥市委党校 社会学 副教授 23 赵 芳 女 马鞍山市委党校 教育学 副教授 24 韩婷婷 女 安庆市委党校 中文 副教授 25 汪昭坤 女 马鞍山市委党校 中文 副教授 26 赵吉文 男 宿州埇桥区委党校 经济学 高级讲师 27 彭建涛 男 临泉县委党校 经济管理 高级讲师 28 汪宏伟 男 黟县县委党校 经济管理 高级讲师 29 陆 瑾 女 宁国市委党校 管理学 高级讲师 30 张敬兰 女 肥东县委党校 公共管理 高级讲师 31 王 超 男 临泉县委党校 计算机管理 高级讲师 32 彭卫军 男 岳西县委党校 政治学 高级讲师 33 孔 磊 男 太和县委党校 科社 高级讲师 34 蒋新宽 男 太和县委党校 思政 高级讲师 35 汪全红 女 潜山县委党校 思政 高级讲师 36 何剑筠 女 宿松县委党校 党建 高级讲师 37 武 云 女 涡阳县委党校 历史学 高级讲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