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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一直在管束着书法艺术,不论哪一种书法,都是万变不离其宗

 余闲书屋 2019-08-18

在书法创作和研究中,相比篆、隶、楷、行,个人似乎更倾向于草书,李洪智跟随秦老师读硕士研究生,快要开题之前,征求秦老师关于论文题目的意见,秦老师说:“你对草书不熟悉,就写草书的题目!从文字学的角度研究今草。”就这样,我逐渐对草书熟悉起来,实际上可以认为是在秦老师的要求下“补课”的结果。

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又在秦老师的建议下以居延新简中的草书材料为研究对象,对汉代简牍上的草书进行研究,论文题目定为《汉代草书研究》。此后陆续发表了一些与草书字体相关的论文。留在书法专业任教之后一直到现在,承担着本科生草书基础理论及创作实践等课程的教学工作。由于研究及教学集中在草书字体方面,所以平时的创作也是以草书为主。

草书最开始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在往后的不断发展中,逐渐“草化”,尤其是唐代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狂草”,更成为一种脱离实用的书写表达方式。然而正是由于脱离实用性,使得其艺术性被不断放大,李洪智书法有两重重要的属性:实用性与艺术性。

所谓实用性很容易理解,因为汉字是用来记录汉语的符号系统,这就要求,无论运用哪种字体,我们都要把字写正确、写清楚,草书也不例外。以汉字书写作为表现形式的书法艺术自然也要符合这样的要求,书写正确的汉字是书法艺术有别于其他艺术的特质,如果这一点发生变化,对一件作品是否还称得上是书法深表怀疑。

至少从传统书法来看,认为书法总体上是一门偏理性的艺术形式,这与书写汉字息息相关,我们甚至可以说,汉字一直在“管束”着这门艺术。历史上几位卓有成就的草书大家,比如说张旭、怀素、黄庭坚等,我们虽不敢说他们笔下的草书字形全部都是规范的,但在作品中看不出他们试图摆脱实用的迹象。而且,个人认为草书的实用性与艺术性本来就是可以兼顾的,其实用性的保留并不影响艺术性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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