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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质疑,这些问题要学习

 渐华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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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小编特意整理了易采通上关于政府采购质疑的问题,以及政府采购同行们的精彩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标人可以质疑自己吗?

不可以,质疑的目的是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答复内容需要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吗?

关于质疑答复的内容,除了质疑供应商外,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要注意的是,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供应商在没有提供证据的情况下要求复核中标人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合理吗?

不合理,完整的质疑材料应包含事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要求代理公司提供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吗?

不可以。投标文件属于保密信息,供应商是不能看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联合体提出质疑需要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吗?

联合体在与釆购人签订合同、投诉都要求参加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进行。其中进行投诉的必要条件就是质疑,既然财政部94号令中对于投诉明确了要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那么由此可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也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政府采购项目中,质疑答复必须要咨询原评审委员会吗?

不是必须的。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如出现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质疑事项,并且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可以请原评审委员会复核,另一方面还要注意辨别,对于拿不准的也可以请教专家解决。

 

询价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已过还能质疑吗?

质疑的期限是知道权益受损7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保证金没有关系。《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不走质疑、投诉程序,可以直接进行举报吗?

可以,对于违法行为,可以直接举报。《政府采购法》第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吗?

不限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只要在法定质疑有效期内都是可以的。《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明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可以质疑中标结果吗?

可以,只要参加了该项目,就可以质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面对过了质疑期后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是书面文件拒绝还是直接口头回绝?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本部门规定回绝,可以口头回绝,也可以书面回绝,通常来说口头回绝即可。《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没有明确收货地点,供应商可以就此提出质疑吗?

可以提出质疑,采购人应依法进行答复,明确供货地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供应商在法定期内邮寄的质疑函吗?

邮寄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不得拒收。《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没有报名的供应商,可以质疑中标候选人吗?

不可以,该供应商未参加该项目,没有质疑资格。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时,代理机构拒收,让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是否符合法律?

合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五条规定,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投标单位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了质疑函,我单位也在有效时间内对质疑函内容做了答复,投标单位对质疑答复内容的确认有时间限制吗?

无需对质疑回复的内容进行确认,法律未规定这一环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回复即可。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投标人质疑,经代理机构答复后,可以就同一问题继续提出质疑吗?

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必须一次性提出,那么在质疑有效期内,该供应商可以再次提出质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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