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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不住的!微信钱包被法院查获冻结,柳江几个“老赖”乖乖还钱

 周易八字命理 2019-08-22

“韦某借的钱不关我的事,你们凭什么冻结的我的微信账户?”8月2日下午,发现自己微信账户被冻结的项某,急忙赶到柳州市柳江区法院执行局,大声质问执行法官。

藏不住的!微信钱包被法院查获冻结,柳江几个“老赖”乖乖还钱

网络图片

原来,2016年6月,项某的丈夫韦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覃某借款6万元。然而,约定还款期限已到,韦某却未归还欠款。经多次催款无果,覃某将韦某及其妻子项某诉至柳江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产生于项某与韦某的婚姻存续期间,且该笔债务用于做生意,生意收益用于经营家庭,项某未提供该借款为个人债务的证据,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最终,法院判决韦某、项某共同偿还覃某本金及利息共计7.5万余元。

项某坚持认为,钱是韦某借的,与她无关,不应该让她一同承担债务,法院更不应该冻结她的微信账户。于是,项某到柳江法院执行局“闹”。

安抚好项某的情绪后,执行法官拿出案卷,针对她的疑问和不解,耐心解释案情及法律规定,使其明白应当履行还款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项某终于明白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她表示,因为自己履行能力有限,希望回家与丈夫韦某商量,尽快还款。

无独有偶。8月8日,被执行人韦某林的微信,收到一条微信官方的账户冻结通知。微信红包发不出去,他意识到问题严重,赶紧到柳江法院现身。

2016年11月,韦某林因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被原告柳州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至柳江法院。经法院调解,韦某林自愿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韦某林偿还该公司购车款及利息共计28万余元。

然而,约定还款期限已过,韦某林仍未偿还欠款。今年8月8日,上述公司向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对韦某林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他的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但微信账户有存款余额,于是立即对其微信账户实施网络冻结措施。

冻结措施刚完成,韦某林就收到了微信官方的冻结通知。考虑到失去微信支付功能,将会对自己的生意及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韦某林当即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会尽快筹钱还款。

几乎同时,因信用卡纠纷被诉至柳江法院并被请求强制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周某,同样在发现其微信账户无法发送红包后,打来电话向执行法官询问。在法官耐心的解释下,周某明白了法院冻结其微信账户的原因,表示将尽快还清银行的欠款。

柳江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2018年以来,该院打破传统的查控方式,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多名被执行人的虚拟财产账户采取相应的冻结措施,从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力推进了案件的执行。

该负责人还称,“老赖”们将财产转移至微信、支付宝等虚拟账户“躲藏”,而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是法院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因此,他劝诫“老赖”们,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如果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将面临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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