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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理论之所非

 Danliel88 2019-08-23

三年前,我邀请Robert(Bob) Gephart写一篇编辑寄语,希望能够帮助学者提高其在《美国管理学会学报》(AMJ)上发表质性研究文章的成功率。自那以后,在AMJ上被接收和发表的质性研究文章数量不断增加,我觉得他那篇题为“质性研究与《美国管理学会学报》”的论文应该产生了积极影响。

如今我又如法炮制,邀请RoySuddaby这位优秀的质性研究审稿人(和作者)来处理编委会觉察到的另一个“大问题”,即投给AMJ的质性研究论文过度泛用“扎根理论”(grounded theory)这一术语,以及采用非主流认识论取向的质性研究所面临的困扰。我相信,就像Bob以前所做的那样,Roy的分析会使那些对质性研究还比较陌生或者尚未在这个方面成功发表论文的学者们获益良多。希望Roy的分析能帮助更多作者取得成功,由此随着围绕个人、组织和制度现象的质性研究日益增多,AMJ和其他期刊也能够持续提升此类研究的洞见性。

Sara L. Rynes
 
AMJ近期的一次调查显示,大多数“有趣的研究”采用了质性研究方法,对此,我并不感到特别惊讶(Bartunek,Rynes和Ireland,2006)。新发现常常就是在未知领域冒险探索的结果。达尔文、哥伦布和弗洛伊德的研究尽管形式各异,但都是质性研究。
 
然而,常常让我惊讶的是论文作者对于何谓“质性研究”的误解之深,特别是当作者声称使用“扎根理论”的时候,误解尤为明显。在我评审的AMJ投稿中,“扎根理论”这一术语甚至被用作描述相关性、字词计数以及纯粹内省的分析方法。我并不是说这些方法不能用于扎根理论研究中。但我想比较郑重地指出,“扎根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常常被一些对质性研究不甚了解的作者用作修辞上的“花招”,借以避免详细描述或阐明自己的研究方法。更令人不安的是,当审稿人敦促他们清楚描述其研究方法时,很多作者显然对扎根理论存在相当严重的误解。
 
到底有什么误解?在评论之前,我先做一个扎根理论“是什么”的简单描述。如同理解大多数艰深的话题一样,对扎根理论最好也能加以历史地审视。这种由Glaser和Strauss(1967)发展起来的方法论,是对当时已经渗透到大多数社会研究中的极端实证主义的一种回应。他们对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上不加区分的做法提出了质疑,特别是明确地挑战了“宏大理论”(grandtheory)的流行假定,即社会研究旨在揭示社会行为背后业已存在且普遍适用的解释。为此,Glaser和Strauss求助于CharlesSaunders Peirce(1839—1914)的实用主义和早期的符号互动理论家,尤其是George Herbert Mead (1863—1931)和 CharlesCooley(1864—1929)。他们都拒绝承认科学真理是对外在事实的独立反映。相反,他们认为科学真理既源于观察,也源于科学共同体内对观察作出解释的学者间所达成的共识。在这种实用主义取向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经验“事实”被视作对致力于共同观察事业中的个体研究者所阐发之意义的不断诠释。
 
Glaser和Strauss(1967)把扎根理论作为一种实用的研究方法,聚焦于“真实情境中的社会行动者对意义建构和对概念运用”的诠释过程(Gephart,2004: 457)。他们主张密切关注“真实场景中的日常事实(实际上正在发生的)”(Glaser和Strauss,1967:1967)和参与其中的人们(“行动者”)对日常事实诠释之间的差异,由此可能发展出新的理论。他们也拒绝了实证主义的证伪和假设检验,而是描述了一种理论产生的有机过程,该过程基于观察者所识别的概念类属:(1)与数据的匹配程度如何,(2)对进一步诠释的说明或预见程度如何,以及(3)与观察到的核心问题之间的相关程度如何。更值得关注的是,Glaser和Strauss在极端经验主义和完全相对主义之间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使得系统的数据收集可用于开发理论,且能够反映社会情境中行动者(行为)的诠释性本质。 
 
Glaser和Strauss(1967)描述的方法立足于两个关键概念:一个是“往复比较”(constant comparison),数据收集和分析同时进行;另一个是“理论抽样”(theoreticalsampling),其中关于接下来收集哪些数据则由建构中的理论所决定。这两个概念都违反了实证主义者长期以来信奉的研究假定:往复比较与数据收集和分析应该完全分离的神话相抵触;理论抽样则违反了假设检验的“理想”,即数据收集的方向不是由预先的假设所引导,而是由对数据持续不断的解释和涌现的概念类属所决定。
 
因此,对于某些(研究)问题而言,扎根理论的确比其他方法更加适宜。事实上,它最适于理解社会行动者在主体间性的经验中建构意义的过程。当研究者采用扎根理论进行研究时,应该保持其在社会事实的关键假定以及如何“理解”社会事实上的逻辑一致性。例如,当你追求基于客观事实的知识主张时,使用扎根理论就显得不太合适;而当你诉诸个体如何诠释事实的知识主张时,运用扎根理论就恰如其分。
 
通过具体的例子或许更容易理解该如何明确辨析抽象类属。结合我自己在AMJ和其他管理期刊的评审经验,我概括了扎根理论研究中的六个常见误区。尽管这些分类并非详尽无遗,但我认为它们确实反映了我的经验,并且能够合理地评判研究者在开展和呈现扎根理论研究时的常见错误。
 
1.扎根理论不是忽略文献的借口
 
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假定扎根理论要求研究者进入研究现场时,应该对前期研究一无所知。这一神话有几个变种,每一个都要求研究者是一张缺乏知识或经验的白纸。一种极端的变种不仅要求研究者脑袋空空(不看文献,也不需要经验),而且要求研究者两手空空(不需要研究计划,也不需要明确界定的问题)地进入现场;还有一种不是那么极端却会引发更多问题的变种,建议研究者在没有搜集和分析数据之前不要阅读现有的理论文献。因此,我们在来稿中发现:不到论文的讨论或结尾部分,作者们都避而不谈先前的文献。另一种相似的变种是,研究者采用扎根理论来探讨那种长期以来已经被可靠的经验研究“深耕细作”过的主题,把扎根理论作为他们在构思研究课题时忽视先前研究的一个“挡箭牌”。
 
暂且不说如此漠视研究者先前的知识和经验是否行得通,单是在没有明确研究问题且缺乏相关理论的前提下照样可以从事可靠研究的观点就不合逻辑。正如科斯的著名评述科斯的这一观点源自对经济学中旧制度学派的观察与批评,并非针对此类扎根研究。科斯认为:“旧制度学派的代表Commons、Mitchell等人都是一些充满大智慧的人物,但是,他们却是反理论的。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理论价值的实际材料,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被继承下来。” 这类研究产生了“一大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就只能付之一炬的描述性材料”(Coase,1988: 230)。毫无章法的研究只会产生毫无条理的论文,不可能从任何一个有声望的社会科学期刊的编辑手中侥幸过关。
 
拿扎根理论当借口而放弃对现有文献的检视或许会引发更多问题,因为扎根理论研究者常渴望发现新的事物。当研究者运用扎根理论来处理“领导”之类比较成熟的经验研究时,这种渴望就更为明显。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者真诚地希望避开覆辙以获得新的洞察。因此,他们不愿在其稿件中对相关文献进行正式评论,以使人觉得他们的观察和对数据的分析归类从未被前人所涉足。
 
不幸的是,这种研究设想也是源于对扎根方法开创性文献的严重误读。尽管Glaser和Strauss反对宏大理论,但他们对扎根理论的构建从来无意于鼓励学者忽略现有的经验知识。他们区分了实质理论(substantivetheory),即针对特定主题(如领导)且根植于现有研究而发展出的理论与扎根理论的不同,但也发现在这两种理论形式之间存在一种直接而必然的
实质理论是构建和产生扎根的形式理论(groundedformal theory)的重要环节。虽然形式理论可以直接产生于数据,但我们认为,从实质理论入手生成形式理论往往是必要的,也更为可取。实质理论不仅能激发出“美妙的想法”,而且也可以在发展相关类属、属性以及选择适宜的整合模式上提供一个初步方向。事实上,很难找到一个完全不受实质理论影响的扎根的形式理论。(Glaser和Strauss,1967: 79)
 
先前的认识在扎根理论中的真正危害并非干扰了研究者的看法,而是有意无意地诱使研究者远离直接的观察,亲近“假设检验”式的思考。当然,扎根理论方法学家也给出了一些除弊良方。首先,不要过度依附于单一的研究场所,而应从反映特定生活事实的多个研究场所着手。举个例子,StephenBarley (1986,1990) 在技术和结构化(方面)的研究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该研究(至少)涉及两个以上的研究场所,而且在相同的研究背景下,都涉及“技术变革和结构理论”问题。其次,研究者要始终警惕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是否会受到已有概念的影响。特别是在已被“深耕细作”的领域,扎根理论的学者们必须拥有“将熟悉陌生化”的能力(Spindler和Spindler,1982)。最后,不要过度扩展扎根理论研究的目标,研究者应致力于对现有理论的详细阐述而不是搞出来一个“新”理论。
 
上述任一研究途径都不允许(研究者)忽视现有文献或知识。扎根理论研究的实质就是希望在“理论强加”的世界观和“无所束缚”的经验主义之间取得一种平衡。一个简单的方法是将注意力放在现有理论上,但同时不断提醒自己:你是个活生生的人,你的研究发现既取决于你是谁,还取决于你到底想看到什么。
 
2.扎根理论不是对原始数据的简单呈现
 
我不时地会看到一些文章,从一个恰当、有趣的问题入手,文笔老到,方法也很可靠,但研究结果却平淡无奇。你应该也看过得出“企业家是冒险者、变革很困难、领导者具有超凡魅力”等结论的类似文章。这类文章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急于呈现那些不完备或者未经充分整理的分析的数据。
 
上述后果通常跟扎根理论在实际研究过程中的三种错误有关。第一,在扎根理论和现象学之间可能存在混淆。现象学研究强调行动者在“生活世界”(lifeworlds)中的主观经验(Husserl,1969; Schutz,1972)。从方法论上讲,现象学家们试图获取行动者丰富而又不寻常的生活经验细节,他们经常以相对原始的方式呈现数据,以此来证明研究的真实性,同时对经验的主体理解进行一个整体诠释。这类数据分析一般会采用内省式的方法,其焦点在于语言以及语言所涉及的研究对象的关系(Moustakas,1994)。
 
尽管扎根理论对现象学的假定和方法颇有共鸣,但扎根理论研究者很少关注单个行动者自身的主观经验,而是更多地聚焦于如何把这些主观经验提炼成行动者之间因果关系的理论陈述。从如何使用访谈技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方法的差异。在现象学研究中,深度访谈是探查个人主观经验的关键方法(Wimpenny和Gass,2000),对访谈对象故事细节的阐述以及措辞构成其主要的分析单位。因为现象学旨在探寻主体的生活经验,其中数据没有受到任何浸染(Moustakas,1994),而数据的呈现也尽量保持“原貌”。相比之下,在扎根理论中,访谈或许也源自对被访者主观经验(现象学意义上)的兴趣,但其意图却不在故事本身,而是把故事作为一种手段,以引发研究者对于社会情境的理解。而且,与现象学研究不同,扎根理论研究很少把访谈作为数据搜集的唯一方式。
 
第二,之所以有些研究平淡无奇,是因为无法将数据“升华”为可靠的概念。这或许与扎根理论和现象学在认识论上的混淆有关,不过更大的可能是研究者没有对数据进行完整的分析。扎根理论的一个关键要素是识别“稍高层次的抽象,至少比数据本身要更为抽象” (Martin和Turner,1983:147)。从相对表面的观察到抽象的理论化类属,是通过数据搜集和分析持续地相互作用,即往复比较法而获得的。出现数据无法被放入抽象的概念结构,问题可能是研究者未能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和数据,从而找到对于研究对象最匹配的或最合理的解释(Locke,2001)。
 
第三,研究结果过于简单可能与研究者过早地终止数据搜集有关。与大多数传统实证研究不同,扎根理论没有明确划分数据搜集与数据分析间的界限。当然,研究者必须持续地搜集数据直到不再有新证据出现。这个过程被称为“类属饱和”(categorysaturation),它是扎根理论的主要验证方式之一(Strauss和Corbin,1998)。过早离开现场很可能导致只分析了部分数据,因此也就无法将浅表的类属提升到更加抽象的理论层次。
 
3.扎根理论不是理论验证、内容分析,也不是字词计数
 
我总会看到一些文章,其中作者试图用扎根理论来验证假设。秉持“实在论”(realist)假定的研究者采用诠释方法进行研究,这都属于混淆方法论的鲁莽之举(Goulding,2002)。很多情况下,来稿以一套清晰的实证主义假定(包括研究假设)开始,然后用一系列的访谈或相关出版物的字词计数报告他们的“验证”工作。在另一些情况下,来稿则始于诠释学前提(例如,意图讨论流行出版物中“声望的社会建构”问题),然后再报告字词计数,却又声称做了扎根理论研究。
 
尽管质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的结合并不应该受到质疑,反而值得鼓励,但必须关注研究问题(如研究者对事物本质的假定以及如何理解事实)与所选方法的一致性。实在论者所持的本体论假定认为变量可以外在于认知主体而存在,因此,变量是具体的、客观的、可测量的(Burrell和Morgan,1979)。而“诠释论者”(interpretivist)所持的本体论假定则认为人们不会被动地对外部世界作出反应,相反,他们会将内在感知与理念作用于外部世界,积极创造他们的现实(Morgan和Smircich,1980)。因此,他们眼中的关键变量是内在的、主观的。
 
请记住,扎根理论的目的不是对现实作出真理式的宣称,而是为社会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这种互动关系如何积极地参与现实建构提供一种新鲜的解读(Glaser和Strauss,1967)。因此,扎根理论不应该被用于验证人们对现实的猜想,而应该被用于阐明行动者如何解释现实。正如Martin和Turner(1986)所观察到的,最适合使用扎根理论的两种情况是:(1)没有明确的需要验证的假设,(2)尽管有需要验证的假设,但由于其太过抽象,无法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去验证。这就是最适合使用扎根理论的地方:有一个尚未被解释的有趣现象,自此研究者试图“从数据中去发现理论”(Glaser和Strauss,1967: 1)。
 
我认为扎根理论不是理论验证、内容分析和字词计数,当然,这种说法也有其局限。尽管扎根理论学者并不以Popper的证伪主张为事实发声,但它也的确会“验证”猜想,以及与观察相伴的概念结构。往复比较法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对从持续观察中涌现出的概念进行批判性评价。相似的,尽管扎根理论不会与内容分析和字词计数相混淆,但这两种技术都可以作为扎根理论研究的一部分。二者之间最大的不同是:扎根理论确立了一整套方法来系统地搜集和分析数据,而内容分析则描述了一个特别的情境,其中只有特定类型的数据得以搜集和分析。比如,在扎根理论研究中,内容分析只是获取数据的多重情境中的一种。字词计数是内容分析的一个子集,它存在的问题更大,它遵循关于词频和含义之间关系的假定,但大多数假定违背了扎根理论的诠释主义假定(Krippendorff,2003)。
 
我对方法论混淆说法的另一个局限源于学术期刊文章里扎根理论的呈现方式。即使扎根理论研究是迭代(iteratively)的,数据搜集和分析同时发生,但其呈现通常按时序性展开。出现隔阂的原因在于管理学(及其他领域的学术)期刊大都有实证主义基因,会将数据搜集和分析的结果以离散性和时序性的套路强加给预备发表扎根理论研究的作者。而若扎根理论研究采用纯粹的形式,看起来就是一堆始终在“迭代”变化中的文献资料、数据、分析的大杂烩,先生成模糊的类属,而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类属会变成更少也更清晰的概念结构,理论则在最后出现。
 
然而,以这种纯粹的形式呈现扎根理论对于大部分从事实证主义范式研究的学者来说既缺乏效率又不易理解。业已形成的规范还是要求扎根理论按照传统的离散性(概念)类属,以与定量研究相同的时序来呈现,即先是理论、数据搜集,再是数据分析,最后是研究结论。即使研究者采用了往复比较的方法,(以这种方式呈现)仍会产生方法论混淆的印象。对于那些不熟悉扎根理论技巧的研究者来说,这种呈现方式也可能产生扎根理论方法能够与实证研究方法混用的错觉。
 
当必须遵循期刊要求的论文呈现规范时,还是有一些能够避免产生错误印象的方法。重要的是,关于数据分析的过程,包括编码方法和类属生成,都应该清晰地呈现给读者。作者可以在研究方法部分进行说明,我认为当作者通过一张表或附录来提供编码方法的说明性例子和概念类属的发展过程时,会是最为有效的。
 
相似的,作者可以注明,尽管他们用传统的方式呈现理论概念(即在前面的研究中提到的),但事实上概念是从研究中涌现的。最近正在接受AMJ评审的一篇文章或许提供了这类说明最强有力的示范:
 
在确定引言及随后的概念回顾时,我们所采用的理论概念实际上来自于研究本身。本文采用的诠释性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其理论概念和理论框架扎根于、产生于数据和其后的分析(Glaser和Strauss,1967; Strauss和Corbin,1990),而不是源自可能会影响数据收集和分析的现有理论。对于一份“纯粹主义”的诠释性研究报告,在读者了解到何为主要的理论维度和贡献之前,需要一种冗长、复杂的质性数据呈现方式。换言之,理论通常出现在数据展示之后(Dact,1985)。为了提高(研究的)清晰度,我们放弃了这种诠释性研究报告的标志性做法,而采用了更为传统的策略,即先进行理论概述再预告主要的发现与最终的模型。但我们应该牢记,这些概念事实上是从研究中涌现出来的(也伴随着与相关文献的对话,而这些文献始终被那些涌现性的主题分析引导)。(匿名,由编辑提供)
 
我喜欢这个对如何呈现扎根理论研究给出的说明,因为通过识别扎根理论研究中散乱、非线性的情形,同时为传统“审查”所要求的数据呈现与分析方式提供一种实用的辩护(即可理解性),可以简洁地规避方法论混淆的印象。
 
之所以反对将扎根理论与假设检验混用,关键是它有可能违背理论具有“涌现性”的主张。也就是说,当研究者使用扎根理论技术来“验证”那些可能被观察到且事实上已经存在的概念时,更容易“发现”他们想要的类属而忽视那些有可能涌现出来的新类属。这种方法论的混淆容易在编码过程中引发“被迫生成类属”的问题(Glaser,1992),同时,也会把采用扎根理论方法发现新理论的抱负贬低为对社会现象已有认识的背书,而这都是研究者把自身意愿强加给数据的结果。
 
4.扎根理论不是对程式化数据分析技术的简单套用
 
一些投稿强化了扎根理论被视为机械式分析技术的神话。它有以下几种表现:一种是将扎根理论展示为一系列严格的规则,例如“当研究者已经做了25—30次访谈时就可以认为达到饱和了”。另一种则暗示只要把文本数据输入应用程序就能得到结果。在大多数扎根理论研究中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过分强调编码。研究者小心翼翼地遵循着规则,先进行开放式编码(源自对数据的初始读取),然后是更加抽象的类属编码,最后是概念或理论编码,但无论在哪个阶段都没有对编码的诠释性解读。结果看起来有一堆漂亮的概念类属,但这些概念类属却在程式化的分析中与数据和最初的研究问题脱节。也就是说,尽管严格遵循扎根理论方法勉强也会有结果,但这种机械的方法却难以带来那种典范研究不可缺少的洞见之光。
 
需要牢记,扎根理论是一种诠释性而非逻辑—演绎过程。科学的实证主义模式倾向于主张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分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观察行为对观察结果的干扰和浸染。在诠释主义模型中,这种假定没有得到坚决捍卫。研究者被看作研究过程中的一个主动因素,其研究行为具有创造性,这一点无法寄望于法则。质性研究中用到的软件程序在整理数据和数据编码上可以发挥作用,但它不能取代对数据的解读。研究者必须决定聚焦于哪些类属、去哪里收集下一次迭代所需的数据,也许最重要的是,应该赋予数据单元何种意义。
 
优秀的扎根理论研究会有清晰可辨的创造性元素。Glaser和Strauss很清楚这一点,也意识到这会让那些相信只要遵循规则就可以得到结果的研究者感到不安。Glaser(1978)用“理论敏感性”(theoretical sensitivity)这一术语来描述在机械式技术分析与诠释性研究洞见的重要性之间那种必要的张力,而它恰恰被证明已成为扎根理论研究者优秀与否的分水岭。Glaser注重创造性和对难以预测的数据诠释的开放性,而Strauss(及其合作者Juliet Corbin)倾向于使用正式和规范的数据分析套路(Locke,1996)。尽管如此,Corbin和Strauss也不断警告在应用方法时不要过于机械:
 
如果研究者只是简单地遵循扎根理论的程序/规则,而对数据的意涵缺乏想象或洞察——除了看到一些琐碎的或众所周知的现象,他(她)根本无力揭示这些数据的真正指向——那么,按照这个标准,即使文章成功发表了,也不算是好的成果。因为研究者与数据之间存在相互作用,没有哪种方法,包括扎根理论,能确保这种相互作用是富有创造性的。创造性取决于研究者的分析能力,理论敏感性,以及对行动/互动细微之处的感知与甄别(加上展示成果的写作能力)。创造性的相互作用还取决于“研究者—数据”等式的另一端,即高品质的数据收集或数据分析。一个缺乏创造力的分析,在技术上可能算是充分扎根于数据,然而就研究者建构理论的意图而言,还算不上一个真正好的扎根理论研究。而当研究者无法利用完整的数据资源或者无法采集足够的数据时,这种情况也会发生。(Corbin和Strauss,1990: 19)
那些扎根理论研究的新手必须对这种模糊性抱有足够的耐心和容忍度,毕竟只有依靠研究者与数据之间的持续互动,才能为好的扎根理论研究奠定基础。
 
5.扎根理论并不完美
 
在阅读扎根理论稿件的评审意见时,我发现了一种日益增长的原教旨主义倾向。也就是说,在那些具体从事扎根理论研究的学者和那些专事讨论如何做扎根理论的学者之间隔阂渐深。不出所料,后者倾向于纯粹的理想主义,结果就是他们会不断重复并强化我上面所描述的那些神话:严格的饱和判定规则,数据分析技术的机械应用,理论与数据之间清晰划界。随着各种关于扎根理论研究简化、流水线化的操作手册和教科书的传播,实用主义者与纯粹主义者之间的隔阂加剧。
 
需要澄清的是:我并不想对一个致力于改进扎根理论方法论的学者社群说三道四。类似情形在定量研究的背景下也发生过——纯粹的方法论专家和研究者之间应该保持必要的张力。
 
然而,要谨记扎根理论研究的实用主义核心。它是帮助研究者理解社会过程复杂性的一种实用方法,也被当作各种认识论分歧的一个缓冲地带。正因为这种特殊的血统,扎根理论方法具有内在的“困扰”(Parkhe,1993),它需要研究者提升自己的默会知识和感知力:当发现纯粹主义论者的告诫并不适用时,可以忽略它。
 
上述说法不是扎根理论研究忽视认识论和本体论问题的借口。恰恰相反,它提醒研究者需要更多地了解这个领域,因为只有通过深入理解相关问题背后的哲学基础,研究者才能在各种棘手的问题面前依然应对自如。例如,如何让研究者对于事实的看法与其所选择的研究方法保持一致。但是研究者必须意识到,一个人的认识论立场并不能为其在扎根理论研究中的教条主义倾向提供背书。说到底,关于数据何时饱和、如何编码或者何时适宜计数等问题都必须在实际运用中才能得以解决。
 
举个例子可能有助于阐明这些隐性而令人困扰的问题。关于扎根理论研究中困惑的一个关键点是无法确知在数据搜集过程何时达到饱和。因为扎根理论研究需要反复迭代,也没有确立数据搜集和数据分析间的清晰边界,即使让有经验的研究者正确判断也绝非易事。当然,每一篇投稿论文都包含了达到饱和的描述。它就是一个必须在发表之前进行“核查”的“选项”。
 
对于饱和的判断需要意会,而意会的能力既源于经验,又需要先验准则。正因为判断饱和面临不确定的困惑导致原教旨主义者转向实证主义——需要完成25次访谈。但是,根据Glaser和Strauss的说法,饱和是研究者评估一个涌现性理论模型质量和严谨性的实际结果:“决定饱和的标准……是数据在经验世界可获性的边界、理论整合、理论密度以及分析者理论敏感性之间的一种组合”(1967:62)。饱和的信号包括信息的重复和对现有概念类属的确认,(如何识别这些信号)取决于经验情境和研究者的阅历与智慧。
 
扎根理论作为一种务实的中间道路还有其他例证。原教旨主义者常常误将定量方法看作必然是演绎的,而扎根理论方法理所当然只能是归纳的。实际上,这两种看法都不正确。Pierce意识到纯粹的归纳和纯粹的演绎都会无功而返。新想法源于这些基础方法的结合,他将其称之为“溯因推理”(abduction)。溯因推理“是一种形成解释性假设的过程,它才是新观点产生的基本逻辑”(Peirce,1903:216)。Pierce还将其描述为“洞见之光”,尽管它是易错的,但却能催生关于经验世界的全新看法。溯因推理以“分析性归纳”的面貌出现在扎根理论之中,研究者往复比较的过程就是在归纳和演绎之间来回穿梭的过程。Strauss和Corbin指出扎根理论研究太过强调归纳性。他们发现研究者只要想将数据概念化,就会进行演绎,以及有效的扎根理论需要“归纳和演绎之间的相互作用(这适用于所有科学研究)”(1998: 137)。
 
总之,方法论专家和管理研究者之间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是可取的,但是,研究者在如何进行、尤其是如何评价扎根理论研究方面应该努力避免原教旨主义倾向。
 
6.扎根理论并不简单
 
看到有些比较极端的研究试图劝阻人们不要轻易尝试扎根理论,我反而会有这种方法被明显简单化的印象。就如同人们看到现代艺术或者海明威的小品文的反应,杰出的扎根理论示例会让人即刻感到,“嗨,我也可以做到!”然而,一个严谨扎实、浑然天成的扎根理论研究是经验、汗水、创造力以及运气共同作用的结果。
 
扎根理论研究的许多基本方法都在不断发展。也就是说,扎根理论研究的技术应用能力伴随经验的累积不断提高。扎根理论研究发展的实质,部分源自研究者对质性数据中存在模式的诠释能力的个体差异(Turner,1981)。扎根理论研究是一个诠释过程,取决于研究者对数据或意义中隐性因素的敏感性,以及对概念外延的阅读无法显现的内涵的敏感性。许多扎根理论研究者将这种诠释描述为下意识发生的、一直“潜心”于数据的结果——有些人则将之视作类似(在数据海洋中)“溺水”的情形(Langley,1999)。
 
尽管扎根理论研究的主观性赋予了一些人(在研究上)的优势,但我并不认为其他人就不能从事扎根理论研究。而且,那些被少数人专享的优势恰恰暗示我们:这些在直觉技能或者模式感知能力方面缺乏天分的人需要通过学习更多的课程、训练和积累经验以获得这些敏感性。的确,Glaser和 Strauss原创方法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勾勒了一个研究程序的轮廓,使得那些隐性的过程变得分外清晰。但是,许多没有多少经验或未受过足够训练的研究者为“扎根理论过于简单明了”的假象所迷惑,而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毫无疑问,其结果与一个没受过统计方法训练的研究者在LISREL上“小试牛刀”并无二致。
 
使用扎根理论的典范研究也要求尽量展示研究情境或研究对象所在的场所。与去情境化的科学研究理念不同,往复比较方法意味着研究者和研究场所之间建立了紧密而又持久的联系。由于这种长期紧密的关联,研究者的个性、经验和特质会变成研究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应当在分析中有所呈现(Strauss和Corbin,1998)。
 
随之而来的有两个显著的结果。其一,在扎根理论中,研究者需要解释他们在研究过程中所处的位置。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持续地进行自我反思,以保证在搜集、解释和分析数据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个人偏见、世界观和假定等因素的影响。当然,这种持续的反思并非易事,尤其对于有些研究者,如果他们不熟悉“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成为重要焦点”这一科学研究模式,则更是如此。
 
其二,因为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一些人为划定的界限发生移动,研究者和研究场所之间联系的质量以及研究本身的品质之间存在一种直接的关系。以结果而论,大部分高质量的扎根理论研究都源自研究者对一系列理论研究和研究场所广泛而持续的投入。如KarlWeick对消防员“意义建构”的研究或者Hinings和Greenwood对各个行业组织变革的研究。这些受到经验研究支持的范例说明,研究者在具体的组织情境(现场)花时间越多,他们“自我学习”的水平越高,其研究被同行引用的频率也越高(Rynes,McNatt和Bretz,1999)。
 写这篇文章跟我在来稿中发现的一个反复出现的问题有关,研究者在稿件中声称进行了扎根理论研究,并粗略地引用Glaser和Strauss (1967)来支持他们的说法,却对他们使用的方法论(如果有的话)少有描述。如果有机会修改,作者被要求解释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过程,那么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扎根理论”这一术语看起来就相当于“怎么都行”(anythinggoes)。数据收集可能是随机的,而且编码也是依从先前的概念类属,并被用于检验假设。总之,这些研究要么是忽略,要么是故意违反了扎根理论方法论的核心程序与原则(Locke,1996)。
 
当我评审声称运用了扎根理论的论文时,我的最低限度是要核实作者是否清晰地描述了其方法论,以使我确信他们在生成数据时遵循了扎根理论的核心分析原理(例如,理论抽样、往复比较等),从而让我可以合理地评估数据如何被用于形成关键的概念类属。我还乐于识别研究者在理论敏感性方面的表现——他们对于新的或意外的数据解释的开放程度,他们将文献、数据和经验相结合的技能,以及他们对于意义微妙之处的关注。我会去考察反映研究问题(以及作者关于世界本身和如何理解这个世界的假定)与研究方法一致性的标志。最后,我特别关注研究者在描述他们的方法论时如何运用方法语言,因为我相信语言与研究的严谨性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
 
我对来稿所犯错误与疏漏之处的观察与评论可能会令人产生一种挫败感,即只有为数不多的扎根理论研究堪称典范。当然,这并非事实。不过,在众多的研究典范中,我甘冒得罪许多优秀的扎根理论研究者的风险,推荐你们阅读我最喜欢的一个研究,即Isabella(1990)的关于管理者如何诠释组织变革过程的那篇文章,它可谓扎根理论研究方法论的杰作。这篇文章的研究方法部分清晰说明了研究问题和方法论之间的认识论联系。受访对象的认定和选择过程一如原始数据转变为概念类属的模式,都非常透明。作者在数据部分的细述则为读者营造了一种真实感,并将持续的诠释、经验和先前的文献整合到一个管理者诠释组织变革的、演化的模型中,从数据发展成理论。可以说,这个研究包含了扎根理论所有关键的分析原则和程序,同时展示了研究者高度的理论敏感性,可读性也非常强。
 
还有许多扎根理论研究的典范都为上述的透明度和严谨性作出了贡献,例如Sutton(1987),Gersick (1988)和Browning,Beyer和Shetler(1995)的工作。我鼓励研究者认真研读,不仅将其作为操作手册,而且作为进行扎根理论研究的灵感与动力之源。与自然科学相比,从事管理研究更令人满足的原因之一在于,社会科学研究着眼于人类的(各种)发现如何持续生成新的互动与组织方式。通过运用一种更关注于诠释性和过程性问题的方法论,而不是只把自己绑定在(某种)长期主导的假定上,研究者可以对那些新的互动与组织方式予以最佳理解,幸运的是,此即扎根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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