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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博主摘濒危植物煮泡方便面,该不该对他“穷追猛打”?

 逍遥书屋123 2019-08-24

这年头,做博主难,做美食博主更难。不仅菜要做得好,食材还要独特。最近,就有人因为食材“太独特”摊上了事——美食博主“野食小哥”,因为在海拔4500米的户外采摘濒危植物雪兔子煮方便面,陷入舆论漩涡。

虽然他已删博道歉,但植物学家的一句“我们连标本都舍不得采”,让很多网友觉得此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没人告诉,谁知道这是濒危植物”?

有了植物学家的关注,视频很快火了,而麻烦也接踵而至。网友有取关的,有骂博主“闲得蛋疼”的,还有幸灾乐祸的……

眼看事情闹大,野食小哥连忙道歉,可很多网友并不买账——道歉信中的强调自己没有违法的言辞,也被认为是没有诚意。

野食小哥道歉信

抛开情绪,先看事实。大多数雪兔子生长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流石滩,成长极其缓慢,数量稀少不假,但由于没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也就不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摘固然不文明,但不是犯罪。

舆情汹汹,要求严惩。博主在道歉信中告诉大家自己没有犯罪,很正常。

下一个问题,这位博主之前有可能知道这是濒危植物呢?很可能不知道。他拍摄前问过当地的商店,雪兔子在当地是特产,在集市上仅以3元-5元的价格售卖。对于普通人来说,谁会想到这样的东西会是濒危植物?

这并非给美食博主找借口。无论中外,公众识别难一直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一个难题。

2017年,河南几名农民因非法采伐兰草被判刑(后改判无罪)。虽然有人指出当地兰花被盗挖情况严重,他们自称“不知挖的是兰花”说法可疑;但还有很多人认为对他们要从轻发落,因为换了自己,也不知道哪些“兰草”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这种想法很好理解,不是每个人都是植物爱好者,一般人不会关心哪些植物越来越少——上了目录,公众都不一定知道;更不要说那些还没上目录的了。

对个体“穷追猛打”,容易让人忽略相关部门的责任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觉得野食小哥这样的大V就要穷追猛打,揪住不放。大V的影响的确超过常人,理应做好表率,可就算把大V批倒批臭,也很难解决濒危植物保护问题。

目前,对濒危植物比较有效的保护方式之一,是将其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进了目录,就成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保护就有了依据(如刑法上,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但在这件事上,相关部门一直进展缓慢。据植物学家顾有容介绍,目前中国大概有3700多种植物的生存是受到威胁的,应该被保护的物种还不到1/10。

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颁布,至今进行过一次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一直处于“讨论稿”的状态,至今尚未正式颁布。

真不知道有多少植物在这漫长的等待中,从稀少走向濒危、灭绝。

不在名录上,保护也就没了依据。前文提到的“非法采伐兰草案”被告农民改判无罪,并非是法院认可“不知者无罪”,也不是因为蕙兰不“濒危”(中国已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包括蕙兰在内的所有兰科植物列入附录Ⅰ和附录Ⅱ)。

改判的原因是,“国际法不能够直接转化为国内法使用”——法院认为按照刑法规定,只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才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法律完善了,还要做好科普。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宪权在评价“非法采伐兰草案”改判时指出,“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有关部门颁布了相关规定,就意味着所有人已经知晓;也并不能要求人人都懂列入到国家保护范畴中的动植物本身的性质。”

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司法部门,还是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跟先进国家比,都还有不小的差距。

在美国的黄石公园,警示从游客未入园就会开始。一入园,不管你是跟团还是自驾,每人都会接到一份公园手册,里面列举了园内种种被禁止的行为,如禁止故意接近野生动物,不管远近都不得打扰动物;不许用光晃动物,包括闪光灯,不得使用电子设备追踪野生动物,甚至包括不得学动物叫……

黄石公园一隅

为保护游客生命安全和公园自然环境,黄石公园规定游客要走指定路线。收集公园内任何资源违反美国联邦法规。

处罚也不是“有罪”和“无罪”两个极端——曾有中国游客没有阅读安全守则,擅自闯入马默斯温泉四周脆弱的岩石区,收集温泉水当药用,结果被罚款1000美元。

在此次事件中,也有网友质疑雪兔子虽不在名录上,但日渐稀少。为何当地政府为何不能将其列为地方保护植物,用地方法规加以保护?

国人学会敬畏自然,“不带走一片树叶”还需要很长时间

相关法律足够完善,保护濒危植物能否立竿见影?恐怕也不好说。如前文所说,即使将一些濒危物种加入目录,也可能有人不知道,普通人也会有无心之失。

前段时间,云南香格里拉一男子手撕“塔黄”的视频也曾引发舆论声讨。塔黄(藏药植物资源),是单次结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为海拔4000米以上的喜马拉雅山脉所特有,也非常珍稀。

视频截图

这名男子被骂后,也很委屈,“我们小时候都吃过这个,并不知道它是珍稀植物,所以才犯下大错。”之后,当地警方介入,但因为塔黄不是国家保护植物,警方只是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常有人感叹一些国家的游客野外旅游,非常守规矩,也不会乱猜乱挖,“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树叶”。

而要想国内旅游要达到这种水平,不仅需要法律足够完善,宣传深入人心,还需要公众科学素质的不断提高。

专栏作家宋金波曾建议,就算对重点保护植物一无所知,避免不慎违法还是有招的:

长得特别好看的别碰;

特别有用的别碰(这里的有用,主要是药用);

特别好吃的野生品种也别碰。

可见,面对什么都想吃,迷信纯天然、野生概念的国人,提高濒危野生植物的水平,还有特别的困难。

第45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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