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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地方跟上大时代:小村里的伟大科学家

 昵称535749 2019-08-24
撰文 | 李果(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来源:信睿周报

如果仅仅是提出进化论思想,达尔文仍不足以成为达尔文。达尔文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会持之以恒地开展各种实验,验证其理论。

有人说,达尔文早已看穿了一切。此话不假,自达尔文提出进化论以来,生物学的发展都在不断确证着进化论及其自然选择机制。但如果仅仅是提出进化论思想,达尔文仍不足以成为达尔文。达尔文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会持之以恒地开展各种实验,验证其理论。

理论之所以会与实验相伴而生,在于理论本身是根据局部信息而对更大的世界做出的归纳和概括,而作为约束条件的实验则旨在验证理论正确与否。相反,如果就事论事,那便只是描述某种现象。我们从西卡罗来纳大学生物学教授詹姆斯·T. 科斯塔(James T. Costa)所著的《达尔文的后花园》(Darwin's Backyard , W. W. Norton & Company,2017)中便能发现,道恩(Downe)小村的这位伟大科学家十分重视实验的作用,他甚至会沉浸在实验中缓解丧子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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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T. Costa, Darwin's Backyard, W. W. Norton & Company,2017

科斯塔是以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大卫·科恩(David Kohn)和兰德尔·凯恩斯(Randal Keynes)的相关工作为基础写作此书的。前者主管并指导达尔文手稿项目,后者负责根据达尔文的各种研究兴趣而对其信件、手稿以及其他文件进行专题汇编。因此,本书的大体框架是根据达尔文的不同研究主题(及相关实验),依其生命轨迹而对其相关想法和研究活动做出一个立体的刻画。换言之,此书也可视为达尔文的学术传记。

在书中,我们会遇到一个热衷于搜集甲虫而差点大打出手的富二代,一位在小猎犬号(Beagle)上忍受晕船折磨的勤勉博物学家,一个顾家的丈夫,一个长期忍受无名病痛但仍对世界充满好奇的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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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生于医生世家,他的爷爷伊拉斯莫斯·达尔文是一位著名的医生和诗人,其别出心裁的想法甚至让诗人柯勒律治生造出“达尔文化”一词来描述其纵横恣意的思想风格。(《达尔文的后花园》,第xv页,下同)其父罗伯特·达尔文也是医生,如果遵从父亲的意志,他可能会步哥哥伊拉斯莫斯(与其爷爷同名)的后尘当上医生。尽管父亲将他送到爱丁堡接受当时英国最好的医学教育,但达尔文志不在此。

达尔文先后辗转跟随无脊椎动物学家格兰特(Robert Edmond Grant)、植物学家亨斯洛(John Stevens Henslow)学习。格兰特更像所谓的“学阀导师”,他会将达尔文的成果据为己有;而亨斯洛则相反,他对学生很热情,并加以鼓励。

亨斯洛让达尔文开始“专注”并欣赏生物体复杂的结构和个体差异,此外他还让达尔文领会到了更为宏大的图景,即全球范围内的哲学植物学。此时的达尔文尤其崇拜亚历山大·冯·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dt),后者的《美洲赤道地区之旅的个人记述》(Voyages aux régions équinoxiales du Nouveau Continent )曾让他痴迷不已。达尔文甚至已经在反复酝酿自己的周游世界计划了:

目前,我嘴上说的、心里想的、做梦梦到的,都是自己几乎就要构想出的前往加那利群岛的计划——我长久以来都渴望看到热带的风光和植被:根据洪堡的记述,美丽的特内里费很有代表性。(第13页)

但这次计划胎死腹中。后来,亨斯洛受邀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加入小猎犬号环球航行,但他要照顾家庭,且事务缠身,于是邀请函辗转来到达尔文跟前。起初,他的父亲认为环球航行的想法“不着调”,但达尔文的叔父(他后来的岳父)韦奇伍德二世最终说服了达尔文的父亲。

环球航行之前,达尔文不仅学习并掌握了当时植物学、地质学等前沿学科的各种宏大理论(尤其是莱伊尔的地质学理论),还接受并热切地背诵了佩里牧师的自然神学著作。可想而知,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观一定会在达尔文心中激起波澜。而这5年的环球航行也正是达尔文不断锤炼自己的想法,并搜集相关证据的漫长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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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猎犬号版画。(资料图)

前文提到,理论的本性在于,它是基于部分事实而得出的一般性概括。但神学不是,类比地看,神学乃某种“理论”(概括)先行的教条,它旨在为世间万物贴上教义的印记。古人常说“削足适履”,神学就像是那鞋子,世界就像是足。

应该说,神学一开始也是基于观察和归纳的,但其教义无可更改的“完备性”却让最初的归纳一劳永逸地变成了演绎。科学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承认自己是对世界的部分“猜测”;此后的观察和归纳可对其进行修正。关于归纳和演绎的关系,作者科斯塔直言:

现代科学所谓的“假设-演绎”方法实属用词不当:纯粹的演绎从未取代在先的归纳;相反,众人把归纳和演绎一并用于富有成效的迭代和相互加强的过程之中。(第3页)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达尔文1837年就已经成为一位隐秘的进化论者,但他余生所做的研究无一不是通过各种实验“验证”自己的理论。科斯塔写道:

达尔文将《物种起源》称为“一个漫长的论证”,但我们应该退一步,以完全相同的方式看待达尔文《物种起源》之后的所有作品:一个更为漫长的论证。(第xiii页)

如果追根溯源,我们自然可以像科斯塔一样找到达尔文从小就对实验感兴趣的种种迹象,比如他和哥哥在什鲁斯伯里学校读书时就做了很多化学实验,并且还因此被同学冠以“臭气”的绰号。(第1页)但仅当达尔文习得了各种理论,并从小猎犬号环球远航中归来后,我们这位实验家才真正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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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喜欢谈论,究竟是在大城市奋斗事业更好,还是回到小地方享受生活更好。似乎无论做何选择,都无法做到工作与生活兼顾。也许是时代的不同,达尔文以其独特的方式找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尚未从环球航行中归来的达尔文就已经是英国学界的名人了,这一切都得益于亨斯洛定期地向学者报道达尔文在远航中的各项研究动态。1836年,远航归来一个月之后,达尔文便被选入伦敦地质学会,该学会会长莱伊尔还拔擢他为理事。达尔文也不负众望,他频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阅读大量文献,并开始履行小猎犬号环球航行的动物学卷论著的编辑职责。此时的达尔文俨然一颗英国地质学界冉冉升起的明星。

1838年秋,达尔文向表妹艾玛·韦奇伍德提亲,两个月之后的1839年1月,他们便结婚了。组成家庭之后,达尔文明显忙碌多了:儿子威廉和女儿安妮相继降临。初为人父母的达尔文和艾玛有些招架不住,而且达尔文当时已经显露出困扰其余生的神秘疾病的征兆。于是,他选择辞去各种职务,携家人回到道恩小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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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达尔文/著  周建人、叶笃庄 、方宗熙/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6月

达尔文最爱“唐豪斯”(Down House)的“纯正乡村味”,他的朋友们也很喜欢这种感觉,达尔文经常邀请他们从伦敦来享受学术假期(第65页)事实证明,达尔文并未仅顾着享受没有压力的乡村生活,而是在这种舒适的环境中潜心研究,并不断跟进学界进展。就学术工作而言,大城市意味着学术研究上有更多的投入和更先进的设备、技术等等。

大城市本身就是各种信息的汇聚之所,那里的人们往往在不经意间(或被动地)就会接收到许多学术前沿的信息。而小地方在上述各项指标上都不如大城市。

尽管如此,达尔文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会主动地建立遍布全球的联系网,从而搜集各种自己想要的信息:

至关重要的是,他的方法还包括深入钻研可资获取的文献,以及建立遍布世界的联系网:这些人包括专业的学者和业余爱好者,贵族和谦卑的博物馆馆员,船长和军官,即达尔文感兴趣的领域中的任何人、任何专家,或者可帮助他打听各种新观念,获取标本、观察报告和信息的人。(第68页)

具体而言,达尔文会在《园丁纪事》(The Gardeners' Chronicle )等刊物上发起“众包”,号召读者与他一起从事各种观察和实验活动,从而搜集各种信息验证自己的想法。从这个角度讲,达尔文的研究还是跟得上当时的科学研究前沿的。不仅如此,当达尔文为了做实验而寻找各种植物、动物标本时,他总能从英国著名的裘园(Kew Gardens)——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植物收藏园中得到满足。毕竟,他的好朋友、医生和植物学家胡克(JosephDalton Hooker) 就是该园的助理主管。此外,达尔文远在美国的挚友阿萨·格雷(Asa Gray)也会与他共享美国学界的动态,并为他寄送植物种子和标本。

在生活方面,达尔文是幸运的。胡克、阿萨·格雷等一干高情厚谊的朋友愿意为他起而辩护,并且还不厌其烦地为其提供研究所需的各种信息和标本。而妻子艾玛早已习惯了他在家中开展各项实验,并且也不介意家中偶尔的凌乱,有时甚至还参与其中。比如,曾短暂跟随肖邦学习过钢琴的艾玛、福克斯(达尔文之子和实验助手)、伯纳德(福克斯之子)就曾组成唐豪斯三重奏乐队,以测试蚯蚓是否有听觉。(第363页)

达尔文几乎每年都会携全家出游度假,尽管每次出游期间,这位学术“宅男”总会对自己的研究念念不忘,但他只是会在信件中向朋友吐露心声。作为家长和丈夫,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全家人开心。良好的关系在于相互成全,达尔文的幸运之处就在于,朋友和家人成全他更多一些。

但不得不说,达尔文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的这种微妙平衡仍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如今的人们已经难以如法炮制了。就像吉奥吉·莫罗德(Giorgio Moroder)在其音乐作品Giorgio By Moroder 中所言:

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开始学习弹奏吉他

一门心思想当音乐家

基本上没戏,因为这不是说说而已

再加上我生活在一个小镇,看不到任何

希望

尽管莫罗德大获成功,但世间能步其后

尘者又有几人?

在某种意义上,达尔文是个承前启后式的人物。从科斯塔这本书的书名我们可知,达尔文主要在“唐豪斯”的庭院和周边田野、草甸中开展各项实验。就其实验的主旨是为了论证进化论这个宏大观念而言,如此这般的家庭实验室也并无大碍。毕竟进化论本身乃更接近常识层面的理论,其相关证据得自日常无可厚非。但科学的发展会不断突破常识,更先进的实验室和设备无论如何都会成为标准配备。

达尔文也感受到了时代大潮之汹涌。19世纪70年代末,晚年的达尔文和儿子正忙于研究植物胚根的向地性(geotropism,植物根部总是向下生长的现象),即如今我们所谓的向重力性(gravitropism)。达尔文父子赞同波兰年轻植物生理学家切谢尔斯基关于这种现象的观点(即植物胚根仅有末端表现出重力敏感性),并且还做实验验证了后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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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

但当时德国维尔茨堡大学的生理学教授朱利安·冯·萨克斯(Julius von Sachs)却未能重复这一实验。坐拥当时植物学研究最先进实验室的萨克斯对达尔文的工作很是不屑,认为他们的研究风格过于草率、开展实验的家庭环境也过于粗糙。

分子生物学史学家苏拉亚·德查达里维安(Soraya de Chadarevian)将他们的分歧恰如其分地刻画为老式的“乡村科学”与当时新兴的“实验室科学”的脱节现象。(第321页)自那时起,大城市的学术研究逐渐对小地方的学术研究形成碾压态势。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博物学家已成绝响,专业实验室中熟练操作精密设备的“萨克斯式”科学家逐渐成为科学研究的主力军。

有趣的是,达尔文的儿子福兰克看到了父亲实验方法和条件的不足。他是从德国学成归来并为英国引入先进实验技术的杰出青年科学家之一。并且,他还用自己的所学确证了植物重力感应的“平衡石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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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塔的写作平实、风趣,谈到达尔文经受的各种苦难时也甚为动人。此书的亮点在于再现了达尔文开展过的各项实验,并详加指导。通过这样一本小书,我们可以了解到达尔文众多不为人知、烟火气的一面。达尔文的成功带有强烈的时代印记,现代社会中的小地方已经难以出现如此伟大的人物。

自然, 书中也涉及“evolution” 一词的翻译问题,达尔文成为进化论者的时候并未使用这个词表达自己的想法,而是沿用了“transmutation”这个中世纪以来的炼金术士用以表达“点石成金”等想法的语词。我们仅在个别语境会将这个词翻作“演变”,其余一律看作“进化”。

另外,关于“evolution”译作“进化论”还是“演化论”的问题,尽管达尔文本人的确在写给胡克的信中批评过拉马克那臭名昭著的“进步倾向”(第74页),但当时他还是个不敢公开袒露心迹的隐秘的进化论者。毫无疑问,生命体在时间长河中的进化会受到环境的约束,所有随机的基因变异和漂移也应受到环境的约束,这种约束构成了进化的方向。考虑到生命现象本身的连续性,我们当然有理由认为,经历过更多环境的后来者是更好的生存问题解决者,进化之“进”也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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