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若曹魏灭亡,吴蜀如何分割天下?诸葛亮想法很高明,孙权非常阴险

 风吟楼 2019-08-26

公元222年,蜀主刘备为了给关羽报仇,收复荆州,发动倾国之兵,向东吴孙权发动了猛攻。谁知陆逊在夷陵之战中大败蜀军,火烧连营,从此以后蜀汉大衰,军力不复出三峡以东。

刘备死后,诸葛亮执政。为了摆脱四面受敌的险境,诸葛亮派遣邓芝为使节,重修孙刘联盟之好。孙权见诸葛亮示好,便也顺水推舟,背叛曹魏,重新建立了吴蜀同盟。

在签订盟约后的酒会上,孙权故意装醉,有意试探邓芝以及其背后诸葛亮的态度。于是他对邓芝说:

“若天下太平,二主分治,不亦乐乎?”

对于孙权的“示好”,邓芝斩钉截铁地反驳道:

“夫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如并魏之后,大王未深识天命者也,君各茂其德,臣各尽其忠,将提枹鼓,则战争方始耳!”

在邓芝看来,吞并魏国不过是蜀汉统一全国的第一步。若孙权不肯归附,吴蜀必有一战。很显然,诸葛亮并没有忘记夷陵之战的一箭之仇。而孙权也心照不宣地大笑道:

“君之诚款,乃当尔邪!”

孙权的这句话不仅是对邓芝说的,同时也是对诸葛亮说的。吴蜀的同盟不过是权宜之计,最终两国还是兵戎相见的。诸葛亮南征归来,立即发动北伐,孙权在充分认识到诸葛亮的军事才能后,彻底放下了戒心,与蜀汉签订了攻守同盟,并规划好了曹魏灭亡后,天下的划分。

《三国志》卷四七《吴书·吴主传》载:

“( 黄龙元年夏四月) 丙申,( 孙权于武昌) 南郊即皇帝位。……六月,蜀遣卫尉陈震庆( 孙) 权践位。权乃参分天下,豫、青、徐、幽属吴,兖、冀、并、凉属蜀。其司州之土,以函谷关为界……”

简单翻译来就是,若曹魏灭亡,蜀汉将得到兖州(山东省西南部)、冀州(包括今山西省全境、河北西北部、河南北部等地)、并州(今山西、内蒙部分地区)、凉州(甘肃、宁夏一代);东吴将得到豫州(河南南部)、青州(山东中部)、徐州(山东、江苏、安徽交界处)以及幽州(河北、辽宁一代)。同时,两国中分司州(山西、陕西、河南交界处),以函谷关为界,而治所洛阳归于东吴。

若按照便利性来说,这样的分割实际是非常难以理解的。首先,两国与魏土接壤之地应归属各国,凉州靠近益州,自然归蜀,豫州、徐州与荆州、扬州毗邻,则属吴。其次,继续向曹魏领地推进,则与凉州相邻的并州归蜀,与豫、徐相邻的兖州、青州应属吴。最后,由于东吴已占青、兖、徐、豫四州,故剩下与并州接壤的幽州、冀州理应划归蜀国。

首先,孙权选择了犬牙交错式的分割方式。明明是东吴实力更强,却将更多的土地划分给蜀汉。其中最令人生疑的便是地处北境的幽州,从地理方位来讲,幽州与吴国占有的青州之间隔着蜀国冀州,实为“飞地”,且其后又有独立的辽东公孙氏政权存在,可谓前后受敌。那么究竟是何原因促使孙权做出这样的选择呢?这里就要显示“孙十万”最阴险的地方。

首先,孙权之所以占领幽州,首先是获取那里盛产的战马,用以弥补东吴骑兵的不足;另一方面,东吴通过占领幽州,可以阻隔蜀汉与辽东的路上通道,由此便可独自吞并公孙氏的土地。

众所周知,东吴的水军非常强大。若东吴占据了幽州和青州,便可从幽州派出一支陆军,从青州派遣一支水军,用夹击的方式灭亡公孙氏。若蜀汉占有了幽州,单凭水军很难撼动公孙氏的统治。只要攻占了辽东,东吴便可通过渤海海峡沟通幽州,对蜀汉的领土实施反包围。如此一来,冀州便唾手可得,而未处于中原的兖州自然也不在话下。

到时候,则函谷关以东不复有蜀地,大半江山尽落入吴人之手,凭借中原富庶的人力物力,加上荆、扬二州的英才俊士,三国归吴恐怕也只是时间问题。相反,如果孙权将幽州让与蜀汉,则吴国将处于蜀国的包围之下,届时蜀国可从冀州、并州、司州、益州等地向孙权发起全面进攻。

对于孙权的图谋,聪明的诸葛亮自然不会不知他的伎俩。然而,诸葛亮却为何同意了孙权的方案?原来,按照诸葛亮的构想,只要能牢牢占据蜀地和关中,便可像秦汉一样,临一面以制诸侯。

中国的地形西高东低,从关中向东进攻,有居高临下的优势。若战事不利,则可退据函谷关,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同时,蜀汉占有并州和冀州,便拥有了当地强悍的骑兵。若能迅速攻占东吴的飞地——幽州,便可全据关中与河北,从西、北两方面对东吴发动钳形攻势。至于无险可守的兖州,或许就直接丢给东吴了。

即使战事不利,导致东吴攻占并、冀、兖,蜀汉仍能据守函谷关,休养生息。可以说,这种划分方式很对诸葛亮“求稳”的胃口。同时这种划分也显示了孙权的老谋深算以及“混一华夏”的雄才大略。当然,吴蜀所谓“交分天下”虽然很大程度上只是水中月、镜中花,毕竟两国的实力与魏国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攻灭曹魏只能是两国的美好憧憬。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