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2019年05月25日 11:03 ,转在光明日报文章《庄子学派生死观的演化》,作者苏州大学教授王鍾陵。笔者阐读后质疑如下: 一、何为“庄子学派”? (一)目前学术界文许多文章均涉及“庄子学派”一词,不但没有何为“庄子学派”之专论,也没有对“庄子学派”之一词界定。 1、“百度百科”才就此认为:庄子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在介绍庄子时说:庄子,战国中期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姓庄,名周,宋国蒙人,先祖是宋国君主宋戴公 。他是继老子之后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创立了华夏重要的哲学学派——庄学。与老子并称“老庄”。 2、于是有人就此说,庄子创立了华夏重要的哲学学派庄学,是继老子之后,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是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庄周的才学不可小视,然而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道家学派,是以老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形成于先秦时期。与儒墨之说形成明显对立。其后,道家思想与名家、法家相结合,成为黄老之学。为汉初统治者所重。 3、王鍾陵教授在《庄子学派生死观的演化》一文中说:生死观是《庄子》一书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但历来研究相当薄弱。由于绝大多数论者都忽视了应从《庄子》一书是一个学派的文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又因为论者们均以为《庄子》一书内、外、杂篇之间并无有机的联系,因此对《庄子》一书的研究历来缺乏一种动态的整体的把握。 王鍾陵教授在《庄子学派生死观的演化》一文中,虽未明确何为“庄子学派”,但在文章论证中所说,“稷下道家学派的影响,是`气'论生死观得以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因。”从这一句结合全文看,鍾陵教授所谓的“庄子学派”,就是学术界惯称的“道家学派”。学术界惯称的“道家学派”,与“庄子学派”不能混用。 (二) 何为“道家”? 1、“道家”一词: “道家”一词首见于司马谈《论六家要旨》: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2、在此,请特别注意:所谓之“道家”是“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为“道家”,与老子、庄子不沾边,这又凭什么说,老庄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 ? 3、司马谈所论之“道家”,就是先秦时期的“杂家”先秦时期的“杂家”有“稷下学宫”之流。稷下学宫是世界上第一所由官方举办、私家主持的特殊形式的高等学府。中国学术思想史上这场不可多见、蔚为壮观的“百家争鸣”,是以齐国稷下学宫为中心的,官学为黄老之学。它作为当时百家学术争鸣的中心园地,有力地促成了天下学术争鸣局面的形成。 稷下学宫在其兴盛时期,曾容纳了当时“诸子百家”中的几乎各个学派,其中主要的如道、儒、法、名、兵、农、阴阳、轻重诸家。稷下学宫在其兴盛时期,汇集了天下贤士多达千人左右,其中著名的学者如孟子(孟轲)、淳于髡、邹子(邹衍)、田骈、慎子(慎到)、申子(申不害)、接子、季真、涓子(环渊)、彭蒙、尹文子(尹文)、田巴、儿说、鲁连子(鲁仲连)、驺子(驺奭)、荀子(荀况)等。 争论结果,从事“黄老之学” 者的:淳于髡、邹子、田骈、慎子、申子、接子、季真、涓子、彭蒙、尹文子、田巴、儿说、鲁连子、驺子等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杂取各家之学,所以叫“杂家”。因为这些人是从事“黄老之学” 的,“黄老之学” 是论道之学,“杂取各家”是唯我所用,所以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才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之杂家称之为“道家”。 (三) 老庄在“诸子百家”中,即一家都不是 1、老子主张“为而不争”: 在“诸子百家争呜”中,在论述太极图之内道哲理后,只掲示道体和道用之体用之关系,并用其道之体用之关系内道哲理,阐释社会人文道德中道与德之间的关系就完了。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而无所求,无所求就无所争,所以老子并为卷入“诸子百家争呜”中,这是不争的事实。《老子》第八十一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这就是其依据,并且老子说到做到,留下五千言骑青牛西去而无所踪。 2、庄子秉承老子,拒绝做官:司马迁《史记》,庄子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庄子·秋水》篇: 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内累矣!”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以巾笥(sì)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二大夫曰:“宁生而曳尾涂。”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鸱得腐鼠”:惠施在大梁做魏国的国相,庄子去看望他。有人告诉惠施说:“庄子到大梁来,是想取代你做宰相。”于是惠施非常害怕,在国都搜捕三天三夜。庄子前去见惠施,说:“南方有一种鸟,它的名字叫鹓鶵,你知道它吗?那鹓鶵从南海起飞飞到北海去,不是梧桐树不栖息,不是竹子的果实不吃,不是甜美的泉水不喝。在此时猫头鹰拾到一只腐臭的老鼠,鹓鶵从它面前飞过,猫头鹰仰头看着,发出‘喝!’的怒斥声。现在你也想用你的梁国来吓我吗?” 这就是无私无畏又何来争? 庄子著书十万言,不是为了与“诸子百家争能”,而是为《老子》五千言作注并予以充分发挥。《庄子·齐物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 这就是庄子秉承老子其“自然无为,为而不争” 之依据。 3、所谓党争,只有利益集团结成联盟,才会出现党争。“党外无党帝王思思,党内无派千奇百怪” ,所以古今中外之派系斗争都是为了利益集团争利。在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争呜”中,各种不同学说及主张,均是不同利益大小集团之声音,所以才有派系斗争。老庄主张原始公天下之大同,没有其利益大小集团,必然就不存在那一派的问题。在春秋战国人们欲望大爆发时期,老庄有自知之明,明知自己主张原始公天下之大同不可为而不为之予以退隐,孔子则不然,明知自己主张恢复周礼不可为而不为之其游说则四处碰。所以孔子主㢳“己所不欲,忽施于人” ,而己所欲则施于人才游说。老庄则不同,即便己所欲也不施于人而从不游说,“说不说在于我,信不信、行不行在于你,我绝不管” 所以老庄学说,在中国学术历史的长河之中那一派也不是。 二、庄子“物化论”究竟何指? (一) 王鍾陵教授认为庄子“物化论”,与死亡转形有关 1、王鍾陵教授在《庄子学派生死观的演化》一文中说: 《庄》书中生死观的第一种形态为“物化”论。它体现在《齐物论》篇末庄周化蝶的寓言中:“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2、王鍾陵教授认为:成玄英以“物理之变化”(《庄子集释》)释“物化”,和任继愈对庄周梦蝶的寓言作了这样的解说……。表明他们完全不懂得“物化”观念及其原始根由,而认为: 庄子在一个新的思维——哲学思维的水准上,从对各种生命形式作普泛通转的原始生死观出发,大力阐发“化”这一哲学概念。胡蝶与庄周,动物生命与人类生命,这两种不同形式的生命可以互化。一忽儿庄周化蝶,一忽儿蝶为庄周。 3、王鍾陵教授就此认为:庄子“物化论”,与死亡转形有关: “是对原始人类极力想超越、克服死亡的途径,…是以化生观念为基础,将死解释为转形,亦即是转化为另一种生命形式;四是灵魂的不朽与转世……狭义地说,所谓死亡—复活观念,是人或神死后仍以其原形、亦即人形复活。” ( 二) 笔者就此认为,庄子“物化论”,证明构成世界不同形态之物是“同一”的,与与死亡转形无关 1、庄周与胡蝶其外形不同,其本质则是“同一”的: 庄周与胡蝶都属于生物界中之动物。凡动物均是由细胞有机组合而成,凡细胞动物均是由原子分子构成。所以庄周与胡蝶其外形不同,其本质则是“同一”的。 2、庄周梦蝶是《齐物论》的点金之笔: “齐物”的意思是:一切事物归根到底都是相同的,没有什么差别,也没有是非、美丑、善恶、贵贱之分。庄子认为万物都是浑然一体的,并且在不断向其对立面转化,因而没有区别。知道庄周梦蝶之“物化”,就《齐物论》说的什么!“物化”的本质是“同化”,“同化”的前提就是相同才能相互转化。昆虫与人肉是有差别的,因本质相同才为我所用,有人把昆虫当美食就是相同才能相互转化为人之蛋白,胡蝶毕竟是昆虫,知此就知什么是“化腐朽为神奇”。从《齐物论》之角度,不但不因动物其本质是“齐一”的(同一),生物界与非生物界其本质也是“齐一”的(同一),知此就知是“在生人食土,死后土食人” 之古训。 3、当代唯物主义学者认为《齐物论》中,庄子的这种见解是抓住了事物的一个方面加以强调,具有片面性。文章中有辩证的观点,也常常陷入形而上学观点之中。但是,在他的论述中常常表现出深刻的思考和智慧。文中涉及很多宇宙观方面和认识论方面的问题,对中国古代哲学研究有重要的意义。所以王鍾陵教授就此认为,庄子“物化论”,与死亡转形有关,并把《养生主》中“火传也,不知其尽也”,也扯了进来,并企图说明庄子“物化论”,与死亡转形有关。 三、“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何指? 1、王鍾陵教授认为:“指穷于为薪”句也应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庄》书中的物字往往代指人和物两者,指人也时常用物字。因而,此处“指”字即代指个体生命。火喻生命,“指穷于为薪”者,是说个体的生命之火像薪一样是有尽的,“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则是说生命之火的流转是无尽的。…此句乃喻写生命的周流。而在表达上的特色,便是在比喻中化入了名辩论题中的词语。然而,认识到这一步,还没有探其根由。在庄子“火传也,不知其尽也”的论述中,蕴藏着一种根源于原始生死观的对生命跨越各种存在形式而周流的体认,只有认识到这一步,我们才能对庄子以泛自然主义看待生死问题以至各种社会问题之深厚的缘由有切实的把握。 2、《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这一结尾句是针对“老聃死,秦失吊之” 而发的。秦失吊唁老聃“三号而出” 就结束了,弟子不得其解而向,在秦失一翻论述后,庄子以“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作出对“老聃死,秦失吊之” 总结。其本义是:对亡者之悼念,不在于形式之号而在于内心之念,永远活在心中。而老聃是真人死后,其“为而不争,为而不争” 之道德精神,就是中华民族的火种,要永无止境地传播下去,这就是“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言外之意!《养生主》 3、“死而不亡则寿” 《老子》第三十三章:“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后世人们认为《老子》此论:指那些对人类社会有过大贡献或者品德高尚的人,认为他们虽然死了,但是活在人心中,被人怀念千秋万世,所以是长寿的。傅山《家训》:“人无百年不死之人,所留在天地间,可以增光岳之气,表五行之灵者,只此文章耳。” 笔者就此认为:“不失其所者久” 是指一种崇高的道德精神。《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 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这“三不朽”中“立德”居首,所以具有崇高的道德精神之人就能“死而不亡者寿”。《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就是针对老子就此而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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