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文件规定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形成本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中街1796号,联系电话:0594-2694105,传真电话:2695665,Email:2694105@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2018年,全局各科室(单位)按照《条例》要求,遵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在信息内容审核把关方面提标升级,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措施,扎实落实工作要求。 2.主要亮点和工作成效。一是认识深化,执行增效。自我局网站升级改造以来,经过1年的努力,各科室(单位)建设网站的主人翁意识逐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认识提升,对上级相关工作任务反应迅速,执行高效。二是审核规范,质量提高。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等制度,层层把关,强化负责人员的责任意识,从源头管控信息公开工作的漏洞和风险,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1.对标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实现重点公开全覆盖。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8]6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莆政办[2018]6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8]6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8]33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内容开展公开工作,确保按要求实现重点内容全面、规范公开。 2.立足主阵地,强化平台支撑,提升公开实效。立足”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站,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网站信息搜索服务功能,加强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等栏目平台建设,扎实做好政府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认真梳理其折射、反映出的政府部门在行政决策、政策执行、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部门并督促整改,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水平提升。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工作责任机制、政府信息采集机制、政府信息保障预警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奖激励机制等,持续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落地。不断提高网站各栏目内容更新时间预警提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强化信息更新保障。健全定期通报督办机制,实行一月一汇总,每季度一通报,强化工作推进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筹机制,提前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阶段性工作部署,落实目标考核,强化工作目标导向和实现路径。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严格按政府信息工作责任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专人专责,工作经费统一列入单位预算,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条,占 3.5%;行政许可类信息164条,占31.61%;政策规范类信息74条,占16.71%;建设环保类信息25条,占4.19%、建设和管理类信息201条,占35.6%、其他信息50条,占8.39%。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类别 1.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信用评价标准(2018年版)》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业绩审查的通知》等信息。 2.行政许可。公开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招标备案事项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绩补录修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报送2018年度莆田市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等信息。 3.城乡建设和管理。公开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装配式智慧建造和EPC总承包管理快速建造经验交流会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等信息。 4.机构设置。公开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海砂问题专案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严排查、严整治、严监管”燃气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等信息。 5.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公开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5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情况的通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信息。 6.其他应公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群众关切热点事件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开设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我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意见箱及监督渠道,让市民能够方便迅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2.信息查阅中心。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方便群众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对我局制发的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2018年,我局共制发政策性文件3篇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政策解读、关于重新修订《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及时对文件制定的目的、出台的依据、实施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进行解读,并公开在我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稿16篇,公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12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组织开展“在线访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谈2场,于8月4日,10月16日分别由副局长郭国城、卢国平做客“中国莆田”政府在线网访谈栏目,与网友在线交流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较为关切的民生关注热点、重点政策信息,开展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活动及时在我局网站公众参与栏目进行公开。 (六)加强公开渠道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公开平台建设。9月份,为更好地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数字办部署将公开系统网站迁移到市政府网站后台。同时,以网站迁移为契机,对无力经常性更新的子栏目进行整合,编制形成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统一文件格式、删除重复标题、修正失效附件、规范文件落款和上网公开时间。二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方便上网的群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4件,当面申请228件、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1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4件。2018年,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234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其中:当面申请228件、网络申请5起、信函申请1件,申请事项涉及范围:房屋拆迁、施工许可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办理、工程项目等相关信息。 (二)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信息申请公开234件,“同意公开答复7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45件“、“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掌握范围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7件”,以上申请公开信息件我局通过开具“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申请行政复议 1.申请人方文林于2017年10月11日向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自2015年4月21日至今天,征迁办主任方敏(原拆迁办)、莆田市住建局纪检施晓阳组长主持协调、处理我的被拆迁原面积相关信息”,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申请人方文林不服,于2018年1月11日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号:莆政行复[2018]23号)。经审查,莆田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11日裁定一、撤销被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3日作出的《告知书》。二、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2.申请人方文林于2017年10月11日向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莆建房拆裁字[2014]第43号《莆田市建设局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相关信息”,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原莆田市建设局作出莆建房拆字[2002]第043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后,你不服该裁决,分别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中,本机关依法提供了作出裁决的依据,包括你所申请的裁决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故你已获取了该信息。涉及你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内容为准,故你申请的用途准确地确定区位、评估、签订协议、申请发证等于申请的信息无关。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申请人方文林不服,于2018年1月11日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号:莆政行[2018]24号)。经审查,莆田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11日裁定一、撤销被申请人于2017年11月13日作出的《告知书》。二、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我局在收到通知立即对两份申请信息公开进行核查,并开具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答复书。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进展较慢,特色、亮点不多,结合本局实际的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需要。在2019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全面公开。坚持以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为纲,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的问题,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深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根据《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分办、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完善在线访谈交流渠道和栏目回应功能。继续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方式和内容,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围绕稳定市场预期、社会重大关切、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热点事项,做好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妥善回应。 四是持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对照2018年市组织的网站绩效评估报告,夯实基础,查漏补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管;坚持落实更新提示预警、规范审核、定期通报督办等制度;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府信息公开自有阵地,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县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和附表 (一)需要说明其他事项 无说明其他事项 (二)附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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